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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下求索,但她的芳魂哟 自那以后从没有 给我的灵魂洒过一缕亮光! 唉,她逝去了,逝去了。 ——哈代《1869年记于海滨小镇》 那么,查尔斯又怎么样了呢?这二十个月来,要是能有个侦探跟踪他,经历那么多困苦,那我对这位侦探将会深表同情。查尔斯几乎去过欧洲的每一个城市,当然是走马观花匆匆而过。此外,在埃及金字塔上可以看见他的身影,在圣地①也留下了他的足迹。他还见过上千种自然风光和名胜古迹,因为他也到过希腊和西西里岛。然而对这一切,他似乎都是视而不见。它们只不过是在他与虚无之间的一堵薄薄的墙壁,空落落的,令人灰心丧气。他在一个地方只要待上几天,便会觉得一种懒散与悲哀袭上心头。他靠旋风式的旅行支持着自己,就象吸毒老客靠鸦片支持自己一样。他常常独自漫游,最多也只是与某个马车夫或他所到的那个国家的信差同行。他难得跟其他旅游者结伴,有时跟他们一起待几天,也感到是活受罪。他结伴的那些旅游者几乎都是法国或德国的绅士。他有意避着英国人,就象躲避瘟疫一样。许多态度友善的同胞遇到他时,都遭到了他的冷遇。 -------- ①即耶稣的故乡巴勒斯坦。 那一年的春天,古生物学界发生了一些重大的事件,人们都对此热情倍增,但查尔斯却不再感兴趣了。当时他关闭了在肯星顿的住宅,让地质博物馆的人随意挑选、带走他的收藏品,剩下的他都给了学生。他把家具寄存起来,并通知蒙塔古,当贝尔格莱瓦的房子租期满了时,可以自动延长租期,他不想再住那儿了。 他看了不少书,并且给一家杂志投稿,写写自己的游记。然而那些游记都是写些皮毛的东西,风土人情啦,事件啦,等等。他从来不抒发自己的感想。当时他住在旅馆或客栈里,写写稿子不过是消磨悠悠长夜的手段而已。唯一能够表达他内心深处情感的形式是诗歌,因为他在丁尼生身上发现了跟达尔文在生物学上同样伟大的东西。当然,他所发现的伟大之处与时代在桂冠诗人身上发现的东西毫无共同之处。丁尼生的诗歌《毛黛》当时受到普遍的蔑视,认为这样的诗歌跟这位大诗人的身分不相称,而查尔斯却百读不厌。他一定是读了几十遍,有的章节可能读了上百遍。他唯一经常带在身边的就是这本诗集。相比之下,他自己的诗则大为逊色。他是宁死也不会把自己写的诗拿给别人看的。下面这首短诗倒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来看看他在漂泊期间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啊,我越过残酷的海洋与严峻的群山, 去过的上百座城市,人们操着陌生语言, 这一切对于你们都是令人欣慰的美景, 但是对于我,却都是可诅咒的荒原。 不论走到哪里,我举首问上苍: 何事驱我至此地?今后何事驱我至他乡? 万不得已,我四处奔走逃避羞辱, 是那无情的法律,逼使我不断地流浪? 为了改变一下您的口味,让我来引用一首高明得多的诗——查尔斯对此诗心领神会。有一点他跟我是一致的,都认为或许这是整个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一首短诗: 是啊,在人生大海里我们孤立无援, 咆啸的海峡横亘在我们之间, 我们千千万万芸芸众生, 点缀着这茫茫无际的苦海。 潮起潮落,扑打着我们的孤岛, 望不断这滚滚不尽的波涛。 但当月光洒泼在寂静的空谷, 和煦的春风将群岛轻拂, 繁星密布的夜晚,夜莺们 仙音般的啼叫在幽谷萦绕, 甜蜜的音喉,越过大海, 飞向四方的彼岸,压住海涛的喧嚣 紧接着便是难以遏制的欲望, 在每一个岩洞里鼓荡; 岛民们都感觉得到,我们 曾在一块土地上成长, 眼前却是烟波渺茫, 啊,何时才能相互接壤! 他们炽热的愿望刚被燃起, 又是谁让它立即熄灭, 仅让人空自望洋叹气? 一个天神, 一个天神使他们分离, 令两岸间梗阻着莫测的苦海千里。① -------- ①马修·阿诺德:《致玛格丽特》。 然而在这谜梦般的黑暗之中,查尔斯却从未有过自杀的念头。这时他清楚地看到自己超脱了他那个时代,超脱了他的先辈、阶级和国家,却没有意识刻在莎拉身上体现了多大的自由,还以为他们两个人都在流浪之中呢。他不再相信那种自由。他感到自己仅仅是落入了不同的陷阱,或者说监狱。但在寂寞与孤独之中,他总是有一样东西可以依恋,那就是:他是个流浪者,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个敢于做出决定并承担其后果的人——不管这种决定是怎样的愚蠢或如何的明智。有时候,看到某一对新婚夫妇会使他联想到欧内斯蒂娜。他是羡慕他们呢,还是可怜他们?他发现,他至少对退婚一事并不后悔。不管他的命运多么糟糕,但总比他已摒弃的那种命运好得多。 在欧洲和地中海沿岸各国的旅游持续了十五个月左右。在这期间,他一次也没回过英国。他没有给任何人写过一封热情的信,不多的几封信大部分是寄给蒙塔古的,为的是处理些事情,或告诉蒙塔古下一次往何处给他汇款,等等。他授权蒙塔古不时地在伦敦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莎拉·爱米莉·伍德拉夫或任何知道她的地址的人,请……”但一切都如石沉大海。 罗伯特爵士收到了查尔斯的信,知道侄子解除了婚约。对于这一消息,他开头很是不满。但不久,在他即将来临之幸福的影响下,他对这件事就听之任之了。他想,查尔斯还年轻,他妈的,他总可以在什么地方捡个同样好、甚至更好的姑娘。再说,查尔斯的这一着至少使他免于忍受跟弗里曼结成亲家的那种尴尬局面。侄子在离开央国之前来过一趟,为的是向贝拉·汤姆金斯夫人表示敬意。他不喜欢那位太太,为其伯父感到惋惜。此后,他又拒绝了伯父赠给的小庄园。他没有提到莎拉。他本来答应回来参加伯父的婚礼,但是后来又谎称因偶有小恙不能前来。他原来所想象的双胞胎没有生下来,但是在他漂泊的第十三个月,伯父的一个儿子——即未来的继承人——准时来到世上。此时,他对自己的厄运已习以为常了。发出祝贺信以后,他决心从今不再踏进温斯亚特庄园的大门。主意拿定以后,他再也没有思考这一件事。 如果说他在肉体上没有过独身生活的话——当时在欧洲的高级旅馆里,出国的英国绅士们寻花问柳的事已伺空见惯,机会多的是——那么在精神上他一直过着独身生活。他是带着一种隐隐的冷漠来干那种事儿的,这跟他呆呆地望着古希腊庙宇或跟吃饭进餐差不多。他把它仅看成一种肉体行为,爱情永远从世界上消失了。有时在某个大教堂里或美术陈列室里,他会想象着莎拉就在自己身边。此时,你会看到他停住脚步,深深地吸一口气。这倒不仅仅是他迫使自己不要去回忆那令人陶醉的过去,而是因为他越来越弄不清楚真正的莎拉与他在许多梦幻中创造的莎拉之间有什么区别:恰似夏娃的莎拉,充满了神秘、爱情和奥妙;来自海边无名小镇的莎拉,是个颇有计谋、疯疯癫癫的家庭女教师。他甚至幻想突然再次遇见了她,可是他在那个姑娘身上什么也看不出,却只看到了自己的愚蠢和错误判断。他没有停止登载寻人启事,但同时他也想到,所有那些启事最终不过是泥牛入海罢了。 最可怕的是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在巴黎的一天晚上,厌倦情绪使他失去了重游意大利、西班牙或去欧洲其他任何地方旅游的兴致,最终将他赶回了家。 你可能以为,这个家指的是英国。不,不是这样。虽然他离开巴黎后回过英国,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但英国对查尔斯来说再也不能称之为家了。他这次从意大利的里窝那来巴黎的路上,与两个美国人邂逅相遇,结伴同行。那两人来自费城,一个是年长的绅士,一个是绅士的侄子。查尔斯对他们颇感兴趣。那可能是他们在语言上差别不大,交谈起来令人愉快。他们没见过多大世面,因此对观光怀着非常浓厚的兴趣。查尔斯带着他们游览了阿维尼翁和沃韦勒①。他们之所以看起来有些可笑,主要是对时髦的东西缺乏了解。但是,他们决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所认为的那样:美国佬都是些大傻瓜。当时他们之所以低人一等,主要就是他们对欧洲不甚了解。 那位年长的费城人倒是博学多闻,对人生有着精辟的见解。有一天晚上,他跟查尔斯(侄子旁听)长时间地讨论了母国和造反的殖民地②之间各自的优劣。那位美国人对英国的批评虽然言辞缓和,却引起了查尔斯的共鸣。他从对方的美国口音里,听到了跟自己相类似的观点。他看到了——虽然是隐隐约约地看到,而且只是靠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才看到——美国总有一天会超过它的老祖宗。当然我并不是说查尔斯想到过要移居美国。那时,英国每年都有大批穷人移民美国。他们横越大西洋后所看到的乐土(自然是被广告史上最恶劣的谎言的欺骗)并非是查尔斯所想象的乐土。查尔斯以为:美国是一个质朴的社会,居住着朴实的人们——正象那位费城人和他那个讨人喜欢的侄子一样。那位费诚人言简意赅地向查尔斯说:“总的说来,在美国,我们有啥说啥,直言不讳。我们对伦敦的印象是——请原谅,史密逊先生—— 在那儿,直言不讳就要倒霉。” -------- ①阿维尼翁和沃韦勒都是法国古城。 ②母国这儿指英国;造反的殖民地指美国。美国原是英国的殖民地,1775年美国人掀起独立战争,至1783年胜利,获得英国正式承认。 查尔斯决定去美国的原因还不仅于此。他回伦敦的那一个星期里,有一天进晚餐时他向蒙塔古说起过自己的打算。蒙塔古对美国的态度并不明朗。 “我很难想象那儿什么都好,查尔斯。你总不能认为,美国既是欧洲下等人的收容所,同时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或许那儿有些旧城镇还是相当不错的,值得看看。”他呷了一口啤酒。“不过,顺便说一句,她去的地方可能正是那儿。我猜想您一定想到过这一点。听说那些廉价轮船装的尽是些想找个丈夫的青年女子。”他连忙补充说,“当然她的目的不会是那样。”“我没有想到过她会去美国。实话说,这些日子里我根本就没有去多想她。我已经失望了。” “那么您就去美国吧。到那儿找个漂亮姑娘,把您的愁苦消融在她的身上。听说出身高贵的英国绅士只要愿意,都可以在那儿随意捡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不求别的,她的脸蛋儿就是嫁妆。” 查尔斯笑了。至于他为什么笑,是因为他想到一位绝代佳人呢,还是因为船票已订好却没有告诉蒙塔古,那就不得而知了。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转载请保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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