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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想痛痛快快地吃一顿通心面了,所以我建议去克劳迪奥餐厅吃晚饭,爱玛同意了。 这座餐厅坐落在绿港村,那儿的总人口只有两千,还不及我在曼哈顿住的那座公寓楼里的人口。 我们沿着主干道往东行驶。当我们抵达那儿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整个村庄都笼罩在一片沉沉的暮霭中。绿港村可不比其它村落的雅致,它以前是,其实现在也是一个劳务港口和颇具商业气息的捕捞小镇。近年来,虽然这儿也渐渐向城市靠拢,街上也出现了一些时装精品店,风雅的餐厅以及诸如此类的新潮事儿,但是克劳迪奥餐馆还保留着它原有的风貌。它是北约克最早的几家餐馆之一。它位于主干道的尽头,临着海湾,靠着码头。它静静地站在那儿,不管世事沧桑变化,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保持着同样的特色。 我把车子停好,我们走在长长的船坞堤坝上。一艘又大又亩旧的三桅船永远地停?自在港口。附近还有家蛤蛎店,周围有人在散步,几艘摩托艇系泊在岸边,或许它们的主人现在也在克劳迪奥餐厅小酌呢。这又是一个美丽的夜晚,我忍不住赞叹了一下这美丽的天气。 爱玛却说:“在加勒比海有个热带低压气旋正在形成。” “普洛赞克派得上用场吗?”“那只能用来对付小飓风。” “对。”就像一头小狮子一样。在曼哈顿的公寓里看飓风总是一件美事,那飓风就像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小狮子一样。但是在这个海拔不足五十英尺的地方,飓风可就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了。我还记得小时候的一次八月飓风,一开始还觉得挺好玩,可后来就毛骨惊然了。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天。在两人的交往之初,总会有些激情,尤其是前三天,但过了一段时间,却又往往会觉得相看两厌,所以另外一个人会说:“真希望你只是逢场作戏而已。”但同爱玛·怀特斯通在一起,我觉得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满意。她看上去也似乎喜欢和我在一起。事实上,她也这么说了。 “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 “因为你同与我约会过的男人都不一样。他们只想听我讲话,谈论我,同我讨论艺术、政治、哲学,凡事都要征求我的意见。你不同,你只想着和我做爱。” 我大笑不已。 她挽住我的手,我们一直走到船坞的尽头,站在那儿,静观过往的船只。 她开口说道:“我现在正在想,要是汤姆和朱迪还活着,他们就会对外宣布他们发现了一笔巨额财富,一份海盗的宝藏,奇德上校的宝藏,那么这个时候我们这儿就会挤满了记者,一如夫妇俩被谋杀的时候的那种情形。记者会在整个南侯德的大街上采访路人,拍摄主干道,以及诸如此类的事。” “他们就是于这一行的。” “所以说,本来记者是应该来宣传他们发现了宝藏的,而现在却变成了宣布他们被谋杀了,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我点点头:“有趣的发现。” “我在想,那时候会不会有新闻记者来到匹克尼克历史协会来寻找宝藏的资料。” “很有可能。” 她继续说道:“你还记得我曾经说过,过去这儿曾掀起过几轮探宝热。最近的一次是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的,那时候正处在经济大萧条时期。这股探宝热一直蔓延到五十年代为止,奇德热风靡了这一带,这通常是由一些愚蠢的谣言开始的,或是由于在海滩上偶尔发现的不值钱的古币引发的。人们从各地赶来,在沙滩上,陡崖上,树林里,挖啊,掘阴。可是近年来,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了,或许是时代变了。”说罢,她问我:“你小时候玩过海盗游戏吗?” “让我想想,我想起来了。我小时候在这儿曾听说过海盗的故事,可是也没有多少。而且,我的婶婶非常精明,而且很有远见。” “我的家族很古老,一直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和独立战争时期。我清楚地记得许多海盗的传说。我有个哥哥,我还记得他同他的朋友们玩过一两次海盗的游戏,我想这是属于男孩子们的游戏,就像警察和强盗,牛仔和印第安人的游戏。” “我猜现在的孩子们玩的缉私探员和毒贩的游戏。但现在还有一个孩子,热衷于到‘奇德树林’里去探宝。”我把那个小探宝谜比利的故事告诉她。 她评价说:“这是有周期性的。海盗们可能又回来了。”她问我;“你读过罗伯特·路易斯·史蒂芬逊的《珍宝岛》吗?” “当然,还有爱伦坡的《金龟子》,你还记得那些漏洞百出的线索,上面有头羊的骨路,小羊,小孩,即奇德,你现在懂了吗?” “早懂了。你读过华盛顿·欧文的《沃尔夫特·韦伯》?” “从没有听说过。” “那是一个绝妙的海盗故事。”她告诉我,“你看过那些三四十年代的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探险电影吗?” “我非常喜欢看那些影片。” 她说:“你知道英语中很少有词汇比以下几个更让人想人非非的:海盗、宝藏、西班牙武装商船,等等,还有什么?” “冒险家。我非常喜欢这个词。” “海盗出没的加勒比海,如何?” “不错。” 就这样,我们站在船坞边的那艘又大又旧的三桅船畔,看着夕阳,玩着傻得可爱的文字游戏。我们嘴里不断的冒出这些古里古怪的词,如西印度海盗,达布隆,短弯刀,眼罩,假腿,鹦鹉,走跳板,黄岛,战利品,掠夺物,赃物,骷髅旗,藏宝图,宝物箱,还有那朗姆酒瓶,在瓶底稍稍一刮,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词:“真见鬼”、“啊嗬,我好勇敢哦!”以及诸如此类的话。讲着讲着,我们都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然后我对她说:“我喜欢你。” “你当然喜欢我了。” 我们沿着码头往回走到克劳迪奥餐厅,事实上,我们是手拉手一起走的,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做了。 对不是周末的晚上来说,克劳迪奥今晚已经算是很忙了。我在预定桌子的时候,我们先坐在吧台上先喝杯酒。 我已经说过了,这是个建于一八三0年的老餐馆,据说也是美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即克劳迪奥家族一直经营下来的餐厅。克劳迪奥家族自一八七0年接收之后,一直延续至今。在我家每天早上,都为厨房和洗手间发生纠纷,所以对他们一百三十年的悠久历史感到不可思议。 据酒店的伙计介绍,当绿港村还是个捕鲸船船籍港的时候,这里还只是一个小饭店,而我和爱玛现在靠着的吧台则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左右由大驳船从曼哈顿运来的。 吧台和后面的酒柜是由桃花心木做的,其中还镶嵌着蚀刻玻璃和印第安大理石,隐约透露着一种异国情调,看起来不像是殖民地时期的风格,而后者在当地更为常见。在这里,我就像是回到了曼哈顿,尤其是当我闻到隔壁餐厅里的意大利食品的香味时,这种感觉尤其强烈。有的时候,我很想念曼哈顿和那些看起来像是意裔居民区的地方,比如说现在正在进行的圣·真内罗大餐的餐厅。 要是我现在就在纽约城,那今晚我肯定是和法纳利在摩尔布里杰的那些小吃摊上大吃特吃,而这个夜晚肯定是在某个咖啡屋消磨掉的。很显然,我对自己的将来还得重新做出一些选择。 爱玛要了一杯白酒,酒吧伙计问道:“我们有六种不同的地产白酒论杯卖,请问您要哪一种?” “噢,我要品达。”她回答道。 看,这就是我的女人,既真诚又忠心。她不会在新欢面前饮,日爱的酒。我得说,年纪大了,肩负的包袱就重了,而你也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 我要了杯啤酒,我们举杯同饮,我说:“再次谢谢你。” “你最喜欢我的哪堂历史课?” “关于羽毛褥垫的那一课。” “我也这么认为。” 我们就这样闲聊着。 在餐厅四周的墙上接着一些纪念品,有克劳迪奥餐厅的老主人们的黑白照片,由过去划船赛事的老照片,绿港村的老风景照,等等。我喜欢这些老餐馆,因为在这儿,你既可以喝到啤酒,又有如置身于一座活的博物馆。 在六月份,同样也是在这家克劳迪奥餐馆,我第一次遇见了戈登夫妇。这也是我今晚想来此地的原因之一。此外,我的胃也急需这儿的辣椒酱来安抚一下了。有的时候,你要回想起过去在某处曾发生过什么事情,再次身临其境不啻为一个好办法。 我回想起我的父母,哥哥和姐姐一起坐在这样的桌前,讨论着今天的活动,以及计划着明日的安排。我已经有几年没有想到过这些陈年往事了。 不管怎样,我不能再去想那些童年的回忆了,那最好是躺在舒适的长沙发上干的事。我重新回想起六月份在这儿发生的事。 那时候我来这儿,选择了这个酒吧,是因为这里是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地方之一。我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但是世上又有什么东西能像酒吧和啤酒那样使一个男人精神振奋的呢? 那天,就像往常一样,我要了杯鸡尾酒,还有一杯啤酒。不一会儿,我就注意到离我不远坐着一位极富魅力的女人。那时候还未到旅游旺季,而周末又刚过,天上还飘着雨,所以酒吧里都没有什么人。我的视线与她的相遇了,她似乎还朝我笑笑,于是我走过去同她打招呼:“嗨!” 她对我说:“你好!” “我叫约翰·柯里。” “我叫朱迪·戈登。” “你一个人在这儿吗?” “还有我先生同来,他去了洗手间。” “噢。”这时我才注意到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为什么我总是记不得去看人家的结婚戒指呢?唉,但尽管她已经做了他人妇,但她至少现在是一个人。但我后来还是岔开话题说:“我帮你去找他。” 她微笑着说:“你别逃啊!” 我顷刻间就爱上了她,但我还是很坚强地说了一句:“再会。”我正要走回我原来的座位上,汤姆回来了,朱迪把我介绍给他。 我正想说声再见,汤姆却说:“再来一杯啤酒吧。” 我这时才注意到他们都带有外地口音,所以当时就以为他们是早到的游客。他们没有我以前常在纽约人身上感觉到的鲁莽。记得有个笑话说,一个从美国中西部来的游客在大街上向一个纽约人问路,他是这样开口的:“打扰您一下,先生。请问帝国大厦怎么走,还是他妈的我自己去找?” 不管怎样,我还是不想同他们喝那一杯,因为我觉得很尴尬。我想,那可能是因为我曾想同他的太太调情吧。但我现在仍想不通当时我为什么还是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喝了一杯。 虽然我属于那种不怎么爱讲话的人,但是戈登夫妇有本事让我开口。于是,不到一会儿的功夫,我就告诉他们最近遭遇的不幸,后来他们同时想起了曾在电视上看到过我办的那个案子。当时对他们来说,我还真算个名人呢! 他们提到他们在普拉姆岛工作,我觉得很有趣。而当后来他们告诉我他们是直接从办公室乘赛艇过来的,那时我就更感兴趣了。汤姆曾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赛艇,我拒绝了,我对赛艇可没有那么热衷。 后来当我提到我有座水边的房子,汤姆就问我房子的详细位置,以便他日后来访。我就告诉他了。使我惊奇的是,他和朱迪真的就在一个星期后出现在我的家中。 那个晚上,我们在克劳迪奥一直相处得很愉快,我们甚至还共进了晚餐。那已是三个月之前的事了,算起来也不是太久。当时我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们。可是现在看来,他们还有一些秘密不为我所知。 忽然我听得爱玛在说:“喂,约翰?” “对不起,我想起了第一次与戈登夫妇见面时,就在这间酒吧。” “是吗?”她问我:“你是不是感觉有点难受?” “我真是难以想像与他们在一起有多快乐。在这件事上,我原先还以为不会像这样受到私人感情的影响呢。” 她点点头。我们随便聊了点别的什么。突然间我想到,要是爱玛与杀手同谋,且不论他们以何种方式共谋,她都会设法从我这儿套出点什么。但她看上去似乎想回避这个话题,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了。 此时,我们的桌子已经摆好了,于是我们过去用餐。那是一个临着海湾的封闭式露台。坐在那儿,我明显的感到天气冷多了。看来夏天马上就要结束了,一想到这个我的心里就不是滋味。我已经领教过这种濒死的滋味了,至少在当时我受伤后,鲜血从我的嘴里泪泪流出时我已经感受到了。而现在,日子慢慢变短了,寒风渐渐的急了,我感到自己生命中的盛夏已经逝去,当年那个看到子弹就如此兴奋和惊讶的小约翰已经长成了那个身中三枪后躺在西102街的臭水沟里的中年人了。 还好,这是在美国。在这里,你总会能得到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机会,你可以卷土重来,你可以再次复兴。所以,只要你不厌其烦,你总能作出正确的抉择,除非你是个傻子。 这时候爱玛又说道:“你又走神了。” “噢,我不过是无法决定到底是先吃什么。” “油炸食品对你没有好处。” 我反问她:“你想念城市生活吗?” “偶尔会。我喜欢在城市里的那种匿名的感觉,没入认识你,而在这里,人人都知道你昨晚同谁睡觉了。” “如果你把每个男朋友都带给你的雇员参观的话,我想上述情况是无法避免的。” 她没有理睬我,反而问道:“你呢?你怀念城市生活吗?” “我不知道,这要到我回去之后才能作出回答。”这时,我告诉她我要去一下洗手间,事实上我去了车子里把那只装在礼品袋里的夜壶拿了出来。 我把这只袋子放在她面前。她问我:“这是送给我的吗?” “当然。” “噢,约翰,你用不着这么做。我现在能打开看看吗?” “请便。” 她伸手进去把这只用粉红色包装纸扎着的夜壶拿了出来:“这是……?” 我突然感到一阵苦恼,要是古董店的那个老家伙弄错了怎么办?她会不会把爱玛·怀特斯通当成了别人?“喂,等等,”我说:“我看你还是别拆为妙。” 现在其他的顾客都朝我们这边看了,他们都带着好奇而又多管闲事的神色,有的人还向我们微笑。 爱玛拆掉那些包装纸,于是那只描画着粉红色玫瑰的夜壶就赫然呈现在我们面前了。爱玛抓住那个把手,仔细端详。 这时周围有人抽了一口冷气,至少我听起来是如此。还有人在窃笑。 爱玛说:“这真是太漂亮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的?” “就凭我是个侦探。”我顺口胡诌了一句。 她一边翻来覆去把玩着这只夜壶,带着欣赏的神色,一边却看着制陶者的印记。 这时,侍者走过来说:“要是你们需要的话,后面还有个休息室。” 我们都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爱玛说她要在里面种上一些微型玫瑰,我说这样绝对能防止人们坐在它上面了。在开了一通这种无聊的玩笑后,我们就开始了晚餐。 这顿晚饭吃得很开心,我们一边聊天,一边欣赏海湾的夜景。 她问我是否还要和她共度良宵,这也是我所想的。她打开皮包,给我看里面的一支牙刷和一条内裤,说:“瞧,我已经准备好了。” 这时那个滑稽搞笑的使者碰巧又在我们旁边,他问我们:“你们还要喝咖啡吗?还是要急着回家?” 在我们驶回马蒂塔克的路上,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预感:这一切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不管是这件案子,还是我同爱玛的关系,或是与贝思,甚至还有我的工作。现在我就感到了风暴来临前的那种平静。 ------------------ 文学殿堂 疯马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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