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阿托斯的肩膀、波托斯的肩带和阿拉米斯的手绢


  达达尼昂怒气冲天,三步蹿出候见室,扑到台阶跟前,就要几级一跨往下冲。正在这时,一个火枪手从特雷维尔先生办公楼的一道旁门走出来。达达尼昂低着头只顾跑,一头撞在那个火枪手的肩膀上,撞得他大叫一声,确切地讲是嚎叫了一声。
  “对不起,”达达尼昂说道,还想继续跑,“对不起,我有急事。”
  他刚跨下第一级台阶,一只铁一样的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肩带,使他停住了。
  “您有急事!”那个火枪手脸色惨白,厉声说道,“借口有急事撞了我,然后说声‘对不起’,您以为这就够了吗?没那么简单,年轻人。您听见特雷维尔先生今天不大客气地说了我们,就以为可以像他那样对待我们了?您错了,伙计,您不是特雷维尔先生。”
  “说实话,”达达尼昂答道,他认出对方是阿托斯,经医生包扎之后,正回寓所去。“说实话,我不是故意的。我说了‘对不起’,我觉得已经够了。不过我现在还是对您再说一遍;这一遍也许是多余的。我以名誉担保,我真有急事,非常急。放我走吧,求您了,让我去办我的事。”
  “先生,”阿托斯放了他,说道,“你没有礼貌,显然是从远地来的。”
  达达尼昂已经跨下三四级台阶,听到阿托斯的指责,顿时收住脚步。
  “够了,先生!”他说道,“告诉您,不管我是从多么远的地方来的,也不能由您来教训我要懂礼貌。”
  “也许吧。”阿托斯说道。
  “哼!要不是我有急事,”达达尼昂大声说,“要不是我正在追一个人……”
  “有急事的先生,您不需要跑就能找到我,听懂了吗?”
  “请问在什么地方?”
  “加尔默罗-赤足修道院旁边。”
  “几点钟。”
  “正午时分。”
  “正午时分,成,我一定到。”
  “别让我等候。我事先告诉您,十二点一刻不见您来,我可就要去找您,半路上割掉你的耳朵。”
  “好!”达达尼昂答道,“我十二点差十分到达。”
  说罢,他像被魔鬼驱使着,又跑起来,希望还能找到那个陌生人,因为陌生人走路不紧不慢,估计不会走得太远。
  但是在大门口,波托斯正与门卫在聊天。两个聊天的人之间,只有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空当儿。达达尼昂以为通过没有问题,便箭一般从两个人之间冲过去。偏偏在他正要过去时,风刮得波托斯的长斗篷鼓了起来,恰巧把达达尼昂罩住了。波托斯大概自有道理,不肯让身上这件主要的衣裳落到地上,所以他抓住前摆的两手不仅没有松开,反而往身边一拉,结果把达达尼昂裹了进去,而且他本来就一副倔脾气,又拉得那样猛,使达达尼昂在斗篷里打了一个滚。
  达达尼昂听见这个火枪手骂娘,想从斗篷底下钻出来,但眼睛看不见,便想从斗篷褶子间找出路。他尤其担心把那条我们已经见过的漂亮肩带弄脏。可是,当他胆怯地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鼻子贴在波托斯的双肩之间,就是说正贴在肩带上。
  唉!就像世界上大部分东西只讲究外表一样,这条肩带前面是绣金的,后面却只不过是水牛皮做的。难怪波托斯自命不凡:他虽然没有一条整个儿绣金的肩带,至少有一半是绣了金的嘛。不过,现在我们总算明白了他为什么伤风了,为什么非披上斗篷不可。
  “活见鬼!”波托斯嚷道,他想尽力摆脱在他背后乱钻的达达尼昂,“您疯了吗,这样往人身上撞!”
  “请原谅,”达达尼昂从大个子的肩膀底下钻出来,“我有急事,正追一个人,所以……”
  “您追起人来难道忘了带眼睛吗?”
  “那倒没忘,”达达尼昂被激怒了,“那倒没忘。正因为带了眼睛,我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句话波托斯是否听明白了不得而知,不过他总是和以往一样,发起火来就控制不住。
  “先生,我告诉您,这样向火枪手挑衅是自讨苦吃。”
  “自讨苦吃!先生,”达达尼昂说,“这话未免太凶啦。”
  “对于一向敢于正视敌人的人来讲,这话恰到好处。”
  “啊!这还用说!我知道您不会背朝着您的敌人。”
  小伙子对自己这句俏皮话很得意,哈哈大笑着抬腿就走。
  波托斯怒不可遏,准备向达达尼昂扑过去。
  “稍许等一等吧,稍许等一等吧,”达达尼昂说道,“等你不穿斗篷再说。”
  “那么,一点钟在卢森堡公园后面。”
  “很好,一点钟见。”达达尼昂说罢转过了街角。
  可是,无论是他跑过的街上,还是他现在举目搜寻的街上,都没看见那个陌生人的影子。那人即使走得慢,也该走远了,也有可能进了某所房子。达达尼昂逢人就打听是否见到过那个人。他一直下到渡口,然后又沿着塞纳河街和红十字街往上走。没有见到那人,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然而,这阵追赶对他还是有益处的:他跑得满头大汗,心里渐渐冷静下来了。
  他开始考虑刚刚发生的事。刚发生的事不少,而且件件不吉利。现在才上午十一点钟,可是这个上午使他失去了特雷维尔先生的信任,因为他离开他的那种方式,肯定会使特雷维尔先生觉得有点粗鲁。
  其次,他自找了两场地道的决斗,而那两个对手,每个都能杀死三个达达尼昂。总之,两个对手都是火枪手,就是说,都是他非常尊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们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人。
  情况不妙。这个年轻人肯定自己会被阿托斯杀死,倒是没怎么把波托斯放在心上,这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希望是人心灵里最后熄灭的东西。达达尼昂还是希望自己在两次决斗中能够幸存下来,当然会受到重伤。想到能够幸存下来,他便为未来而自我责备道:
  “我真冒失,真鲁莽!那个正直而不幸的阿托斯肩膀受了伤,我却刚好撞在他肩膀上,像头山羊那样顶着头撞过去。唯一令我诧异的事情,他没有不由分说杀了我。他本来有这种权利的,我那一头撞得他肯定疼得不得了。至于波托斯!呃!至于波托斯,老实讲,情况就比较滑稽了。”
  小伙子情不自禁笑起来。然而,想起独自一个人这样笑,会使看见他笑的人感到莫名其妙,所以他抬眼打量一下四周,看他的笑是不是会伤害什么行人。
  “至于波托斯,情况则比较滑稽,但我也鲁莽得可怜。有那样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的吗?没有!有那样钻到人家斗篷底下去看他不愿意让人看见的东西的吗?他肯定可以原凉我,他本来已经原凉了我,如果我不对他提那条讨厌的肩带的话,不错,只是含沙射影地提到;是的,巧妙的含沙射影!咳!我这个可恶的加斯科尼人,总是爱开玩笑,将来难免自讨苦吃的。行啦,达达尼昂,老伙计,”他以这种自认为应有的礼貌态度,继续对自己说道,“这次你要是能逃出条性命——这不大可能——,那么将来无论对谁都要彬彬有礼。要做到让世人敬佩你,引你为楷模。为人和气、礼貌并不是怯懦。瞧人家阿拉米斯多么温文,多么尔雅。那么,是不是有人说阿拉米斯是个懦夫呢?肯定没有。以后无论在哪方面,我都要以他为榜样。哈!说阿拉米斯,阿拉米斯就恰巧在这儿。”
  达达尼昂一边走,一边独言自语,到了离埃吉翁公馆几步远的地方,看见阿拉米斯正在公馆前面愉快地与王室卫队的几个绅士闲聊。阿拉米斯也看见了达达尼昂,但是他没有忘记,今天上午特雷维尔先生正是当着这个小伙子的面,对他们大发雷霆;一个亲眼看见火枪手们受申斥的人是不受欢迎的,所以他装作没有看见达达尼昂。达达尼昂正相反,一心想着要和解,对人要礼貌,便走到四个年轻人跟前,笑容可掬地向他们深深鞠一躬。阿拉米斯只微微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四个人立即停止了闲聊。
  达达尼昂并不傻,自然看出了自己是多余的。不过,他也缺乏经验,不了解上流社会的处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这种尴尬情形,即碰见几个不大认识的人,在一起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巧妙地回避。他心里正琢磨用什么法子退走,而又不使自己显得笨拙,正在这时,他看见阿拉米斯把手绢弄掉了,显然自己还没有发现,一脚踩在上面。达达尼昂觉得补救自己举止不当的时机到了,便弯下腰,极殷勤地把手绢从阿拉米斯脚下——尽管他踩住不放——拉出来,交到他手里,说道:
  “先生,这条手绢我想您是不愿意丢掉的。”
  那条手绢绣得很精致,一个角上绣有一个花冠和一个勋徽。阿拉米斯顿时满脸通红,像抢似的一把将手绢从达达尼昂手里夺了过去。
  “哈哈!”一位卫士叫起来,“一向小心谨慎的阿拉米斯,这回您还说您与布瓦特拉西夫人合不来吗?这位迷人的夫人连手绢都殷勤地借给您用啦!”
  阿拉米斯恶狠狠瞪达达尼昂一眼。这一眼足以让人明白,自己刚刚结了一个死对头。然后,他恢复了温和的神态说道:“你们误会了,先生们,这块手绢不是我的。不知道这位先生受什么怪念头支配塞到了我手里,而没有交给你们之中哪一位。我的手绢在我口袋,这就证明我说的不假。”
  阿拉米斯说着掏出自己的手绢。那块手绢也很漂亮,是用细亚麻布做的,尽管当时亚麻布很贵。不过上面没有绣花,也没有绣勋徽,只绣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
  这回达达尼昂一声不吭了,明白自己又做了傻事。可是,阿拉米斯的朋友们根本不相信阿拉米斯否认的话,他们之中的一位装出严肃的样子问道:
  “假如您所说的是真话,亲爱的阿拉米斯,那么就请您把那块手绢给我,因为正如您知道的,布瓦特拉西先生是我的朋友,我不愿意让别人拿他妻子的东西作纪念品。”
  “您这要求不合时宜。”阿拉米斯答道,“我虽然承认您的要求从实质上讲是正确的,但从处理方式上讲,我拒绝把它交给您。”
  “事实上。”达达尼昂怯生生地插话道,“我没有看见手绢是从阿拉米斯先生口袋里掉出来的。他的脚踩住了它,就这么回事。我想手绢既然在他的脚底下,就一定是他的了。”
  “您想错了,可爱的先生。”阿拉米斯冷冰冰说道,对达达尼昂极力补过无动于衷。
  然后他转向自称是布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个卫士说道:“况且,我想,亲爱的,您是布瓦特拉西的亲密朋友,我也是他的朋友,同他的交情并不比您差,所以严格地讲,这条手绢可能是从您口袋里掉出来的,也有可能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我以名誉担保。”国王陛下的卫士说道。
  “您以名誉担保,我也赌咒发誓,那么,显然我们俩之中有一个是说假话。那么,蒙塔兰,我们最好各拿一半。”
  “这条手绢各拿一半?”
  “不错。”
  “好极了,”另外两个卫士叫起来,“真堪称所罗门王的审判①。阿拉米斯,你的确非常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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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所罗门为古代以色列国王。有两妇人共争一孩子,所罗门令将孩子劈为两半,让她们各取一半,孩子的真母亲为保全亲子性命,宁愿放弃。所罗门遂将孩子判给她。此称“所罗门王的审判”。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大家当然想得到,事情不会有别的下文。过了一会儿,闲聊结束,三个卫士与火枪手热情握手告别,与阿拉米斯互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唔,与这位温文尔雅的人讲和的时机到了。”达达尼昂暗自说道。刚才阿拉米斯与那几个人最后闲聊时,他退得稍微远点儿站在一旁。现在,他怀着这种善意的想法,走到阿拉米斯身边。阿拉米斯正要离开,根本没注意到他。
  “先生,”他对阿拉米斯说道,“希望你会原谅我。”
  “啊!先生,”阿拉米斯打断他,“我谨向您指出,您在这种场合的举止的确不像一个有礼貌的人。”
  “什么!先生,”达达尼昂大声说道,“您想……”
  “先生,我想您不是一个蠢货,即使是从加斯科尼来的,也会明白一个人决不会无缘无故踩在手绢上。真见鬼!巴黎并非到处都铺了细麻布。”
  “先生,您这样想方设法侮辱我可错了。”达达尼昂说道。在他内心深处,吵架的本性正在战胜和好的决心。“不错,我是从加斯科尼来的;既然你知道这一点,我就没有必要告诉您加斯科尼人是没有多少耐心的。他们即使干了一件傻事,道过一次歉之后,就认为该做的事已经做了一半。”
  “先生,我对您说这些话,并不是想同您吵架。谢天谢地,我不是个好舞刀弄剑的人,当火枪手也不过是权宜之计,我只是迫不得已才与人决斗,而且心里总是非常厌恶。可是这一次,事情严重,您损害了一位贵夫人的名誉。”
  “要说的话,是被你我两个人损害的。”达达尼昂大声说。
  “您为什么要笨手笨脚把手绢还给我?”
  “您为什么笨手笨脚把手绢掉在地上?”
  “我说过了,我再重复一遍,先生:那块手绢不是从我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呀,您说了两次假话,先生。我亲眼看见手绢从您口袋里掉出来的。”
  “哼!您居然用这种口气说话,加斯科尼先生,我要教您怎样做人。”
  “我要打发您回去做您的弥撒去,教士先生!请您马上拔出剑来。”
  “请别,漂亮的朋友,至少别在这儿。您难道没看见,我们对面就是埃吉翁公馆,里面尽是红衣主教的人?谁能告诉我,您不是主教大人派来要我的脑袋的?可是,我偏偏非常珍惜我的脑袋,因为它长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挺合适的。所以,我倒想宰了您,不过别慌,我要慢慢地宰您,而且找一个偏僻的地方,以免您向别人夸口您是怎么死的。”
  “我愿意奉陪,不过您不要太自信,还是带上您的手绢吧,管它是不是您的,您也许用得着的。”
  “先生是加斯科尼人?”阿拉米斯问道。
  “不错。先生不会出于谨慎而推迟一次约会吧?”
  “先生,谨慎对于火枪手来说是一种没有多大用处的品德,这我知道,但对于教士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品德。我当火枪手只是暂时为之,所以我坚持谨慎行事。两点钟,我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公馆里恭候您,那时再告诉您适宜的地点。”
  两个年轻人就此告别。阿拉米斯沿着通向卢森堡公园的街道走了;达达尼昂见时候不早了,便向加尔默罗-赤足修道院走去,一边走一边对自己说:
  “我这一去准回不来了,但就是死了,至少也是死在一个火枪手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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