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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讽刺


  从文学体裁上说,诗里有讽刺诗,戏剧里有讽刺剧,小说里有讽刺小说,都自成一格。曲艺里也有自成一格的讽刺文学,就是相声。此外,童话、神话、寓言和笑话里也都有或多或少的讽刺成分。可见讽刺在文学里确实占有重要地位。
  在旧社会里,统治阶级不喜欢人民自由发表意见,可是人民会利用讽刺文体,声东击西,指槐骂柳,进行攻击,发泄愤恨,使统治阶级哭笑不得,十分狼狈。多么专暴的统治者也扼杀不了讽刺文学。反之,压迫越凶,通过讽刺而来的抗议就越厉害。
  在我们的新社会里,人民有了言论自由,是否还需要讽刺文学呢?这就要问:我们是否需要批评与自我批评?
  我想,谁也不会说不需要批评与自我批评吧。那么,讽刺文学是最尖锐的批评,通过艺术形象使大家看清楚我们拥护什么和反对什么,我们怎会不需要它呢?正因为我们讲民主,重视批评与自我批评,所以我们才需要讽刺文学,欣赏讽刺文学。欣赏讽刺文学是我们的民主精神的一种表现。
  可是,有的人不喜欢讽刺文学,特别不喜欢碰到他自己的痒痒肉的讽刺文学。我们是不是就因此决定少得罪人,不再写讽刺的作品呢?我想谁都会很好地回答这个,用不着我多说什么。我倒要提醒怕碰到自己痒痒肉的人,去检查自己一下,是不是心里有点只喜欢谀媚,不愿意接受批评的毛病呢?作家们是有正义感的,不能够把该讽刺的反而歌颂一番,粉饰太平对谁也没有好处。
  有的人甚至不许讽刺他所属的那一部门或那一行业。比方说:作医生的不许作品里讽刺任何医生或医院,作教师的不许讽刺任何教师或学校。他好像是说:我们这一部门或行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禁止批评!这个说法有什么根据呢?接受批评,端正个人的工作态度,改进业务,不是好事情吗?作品里讽刺一位医生或某一个假设的医院,并不是一笔抹杀所有的医生和所有的医院的功绩。假若不幸而言中,作品里假设的讽刺对象恰好像实际中的某一医生或某一医院,那就该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才是。在咱们的社会里,谁也没有禁止批评的特权。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作家为避免招惹麻烦,或吃官司,往往在剧本和小说的卷首声明:“书中人物事实都是想象出来的,并非真人真事。”难道我们也必须这么作吗?
  那些反对讽刺文学的人并不敢公开地说禁止批评与讽刺。他们总是振振有词地说:作家歪曲了现实,咱们的社会里没有这样的人——指作品中的讽刺对象而言。
  要知道,夸大是讽刺的必要手段。既须夸大,就必须把许多该讽刺的行为适当地集中于一身。这才能创造出形象鲜明的人物来。假若我们只吞吞吐吐地说:这个人的思想与行为95%都是值得表扬的,不过只有5%,或更少一些,容或应当批评一下,我们就无法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既要讽刺,便须辛辣,入骨三分。不疼不痒的讽刺等于放弃讽刺的责任,也就得不到任何教育效果。讽刺,在我们的社会里,是急切地鞭策一切落后的人物,希望他们及时转变,不再作社会主义建设的绊脚石。它无情地揭发一切不合理的行为,要求我们都振作精神,作个先进的人物。它也要求我们检查自己,还有没有旧社会残留下来的毛病,从而决定去洗干净自己的身心。讽刺家的手段是辛辣无情的,他的心里可是充满热情,切盼大家改过自新,齐步前进。
  不喜欢讽刺文学的人还会说:讽刺既须夸张,把三分毛病说成十分,岂不就是暗示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好么?我们处处有领导,怎能允许毛病十足的人在机关或团体里滥竽充数呢?我知道,在写讽刺作品的时候,今天的作家是抱着这样的态度的:拥护我们的社会制度,而反对与我们的社会制度不相容的人与事。因为讽刺必须尖锐,他们不能不从事夸大。这是应有的艺术手段。同时,他们不允许自己通过这夸大了的人物去讽刺我们的社会制度。在我们的社会里的确有落后的人,的确有作错了的事。不但今天,就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有这样应该讽刺的人与事。作家夸大地讽刺了这样的人与事,目的是在鞭策,而不是否定我们的社会制度。到现在为止,作家们所发表过的各种讽刺作品,缺点不在他们讽刺得太过火,而在讽刺的不够深刻,不够大胆。这个缺点的由来,一方面是因为作家们观察得不够深刻,不够广泛,写作技巧也还欠熟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上阻力很大,一篇作品出来就招到多少多少责难;于是,他们就望而生畏,不敢畅所欲言了。事实上,我们社会里的该讽刺的人与事的毛病要比作家们所揭发过的还更多更不好。
  可是,有人又会说了:尽管如此,家丑也不必外扬啊。我以为不然。作家的责任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只歌颂光明,不揭露黑暗,那黑暗就会渐次扩大,迟早要酿成大患。讽刺是及时施行手术,刮骨疗毒,治病救人。是,它的手段也许太厉害一些,可是良药苦口利于病,治病有时候需要下猛药。拥护我们的社会制度不等于隐瞒某些人某些事的丑恶与不合理。文艺追求并阐明真理,不该敷衍、粉饰。为了真理,我们歌颂先进的人物,鞭挞落后的人物。

  载一九五六年七月三十日《文艺报》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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