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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二十七 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 第十七


  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也。少修高节,显名三辅。哀、平际,见王氏据权专政,侵削宗室,有逆乱萌,遂隐遁深山,州郡连召,常称疾不仕。王莽为宰衡,辟命不应。[一]及莽篡位,又遣使者征之,秉固称疾病。更始即位,征为侍中。
  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二]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三]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明年,迁司隶校尉。务举大纲,简略苛细,百僚敬之。[四]

  注[一]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莽欲兼之,故以为号。
  注[二]前书曰,御史中丞,秦官,秩千石,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纠察百寮。
  注[三]续汉志曰“尚书令一人,千石,秦官。武帝用宦者,成帝用士人”也。
  注[四]说文曰:“苛,细草也。”以喻*(类)**[烦]*杂也。
  秉性节约,常服布被,蔬食瓦器。帝尝幸其府舍,见而叹曰:“楚国二龚,不如云阳宣巨公。”[一]即赐布帛帐帷什物。[二]四年,拜大司徒司直。[三]所得禄奉,辄以收养亲族。其孤弱者,分与田地,自无担石之储。[四]六年,卒于官,帝敏惜之,除子彪为郎。[五]

  注[一]二龚谓龚胜字君宾,龚舍字君倩,二人皆以清苦立节著名,事见前书。
  注[二]周礼:“幕人,掌帷帟幄幕。”郑玄曰:“在旁曰帷。”尔雅曰:“帱谓之帐。”军法,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则共其器物,故通谓生生之具为什物。
  注[三]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中兴因而不改,犹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长史一人,署诸曹事。至二十七年,司徒又去“大”字。见前书及续汉书。
  注[四]前书音义曰:“齐人名小罂为担,今江淮人谓一石为一担。”担音丁滥反。
  注[五]东观记曰,彪官至玄菟太守。
  张湛字子孝,扶风平陵人也。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居处幽室,必自修整,虽遇妻子,若严君焉。[一]及在乡党,详言正色,[二]三辅以为仪表。[三]人或谓湛伪诈,湛闻而笑曰:“我诚诈也。人皆诈恶,我独诈善,不亦可乎?”

  注[一]周易家人卦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注[二]详,审也。
  注[三]仪,法也。表,正也。书曰:“仪表万邦。”
  成哀闲,为二千石。王莽时,历太守、都尉。
  建武初,为左冯翊。在郡修典礼,设条教,政化大行。后告归平陵,望寺门而步。[一]主簿进曰:“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二]湛曰:“礼,下公门,轼辂马。[三]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四]父母之国,所宜尽礼,何谓轻哉?”
  [五]

  注[一]告,请也。告归谓请假归。寺门即平陵县门也。风俗通曰:“寺者,嗣也。
  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也。”
  注[二]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前书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
  注[三]辂,大也。君所居曰路寑,车曰辂车,马曰辂马。轼,车前横木也。乘车必正立,有所敬则抚轼,谓小俛也。礼记曰:“大夫士下公门,式辂马。”郑玄云:“所以广敬。”
  注[四]论语之文也。郑玄云“恂恂,恭顺貌”也。
  注[五]史记孔子谓门弟子曰:“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也。”诗曰“惟桑与梓,必恭敬止”也。
  五年,拜光禄勋。[一]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常乘白马,帝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

  注[一]前书光禄勋本名郎中令,秦官,武帝改焉,秩中二千石,掌大夫、郎中从官。
  七年,以病乞身,拜光禄大夫,代王丹为太子太傅。及郭后废,[一]因称疾不朝,拜太中大夫,居中东门候舍,[二]故时人号曰中东门君。帝数存问赏赐。后大司徒戴涉被诛,[三]帝强起湛以代之。湛至朝堂,遗失溲便,[四]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遂罢之。后数年,卒于家。

  注[一]建武十七年废。
  注[二]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次南曰中东门。
  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注[三]涉字叔平,冀州清河人也,坐所举人盗金下狱。
  注[四]溲,小便也。溲音所流反。
  王丹字仲回,京兆下邽人也。哀﹑平时,仕州郡。王莽时,连征不至。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一]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闲,候勤者而劳之。[二]
  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者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

  注[一]周急谓周济困急也。孔子曰:“君子周急不继富。”
  注[二]东观记曰:“载酒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
  注[三]□与懒同,音力□反。
  丹资性方絜,疾恶强豪。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一]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赙助甚丰。丹乃怀缣一匹,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臱色。自以知名,欲结交于丹,丹拒而不许。[二]

  注[一]遵字孟公,杜陵人也。见前书。
  注[二]东观记曰:“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丹曰:
  ‘俱遭反复,唯我二人为天所遗。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
  会前将军邓禹西征关中,军粮乏,丹率宗族上麦*(一)**[二]*千斛。禹表丹领左冯翊,称疾不视事,免归。后征为太子少傅。
  时大司徒侯霸欲与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迎拜车下,丹下荅之。
  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
  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而挞之,[一]
  令寄缣以祠焉。[二]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世称管﹑鲍,次则王﹑贡。[三]张﹑陈凶其终,萧﹑朱隙其末,[四]故知全之者鲜矣。”时人服其言。

  注[一]东观记曰:“丹怒挞之五十。”
  注[二]东观记曰:“寄帛二匹以祠焉。”
  注[三]史记曰:“管夷吾,颍上人。尝与鲍叔牙游,叔牙知其贤。管仲贫困,尝欺鲍叔牙,鲍叔牙终善遇之。管仲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前书,王吉字子阳,贡禹字少翁,并琅邪人也。二人相善,时人为之语:“王阳在位,贡禹弹冠。”言其趣舍同也。
  注[四]张耳﹑陈余初为刎颈交,后构隙。耳后为汉将兵,杀陈余于泜水之上。
  萧育字次君,朱博字子元,二人为友,着闻当代,后有隙不终,故时以交为难。
  并见前书。
  客初有荐士于丹者,因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坐以免。客臱惧自绝,而丹终无所言。寻复征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谓曰:“子之自绝,何量丹之薄也?”
  不为设食以罚之,相待如旧。其后逊位,卒于家。
  王良字仲子,东海兰陵人也。少好学,习小夏侯尚书。[一]王莽时,寑病不仕,教授诸生千余人。

  注[一]夏侯建,大夏侯胜之从兄子也。建受尚书于胜,号小夏侯。见前书。
  建武二年,大司马吴汉辟,大应。三年,征拜谏议大夫,数有忠言,以礼进止,朝廷敬之。迁沛郡太守。至蕲县,称病不之府,官属皆随就之,良遂上疾笃,乞骸骨,征拜太中大夫。
  六年,代宣秉为大司徒司直。在位恭俭,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时司徒史鲍恢以事到东海,过候其家,而良妻布裙曳柴,从田中归。[一]恢告曰:“我司徒史也,故来受书,欲见夫人。”妻曰:“妾是也。苦掾,无书。”[二]恢乃下拜,叹息而还,闻者莫不嘉之。

  注[一]东观记曰:“徒跣曳柴。”
  注[二]掾,即谓鲍恢,司徒之掾史也。言劳苦相过,更无书信。
  后以病归。一岁复征,至荥阳,疾笃不任进道,乃过其友人。友人不肯见,曰:
  “不有忠言奇谋而取大位,何其往来屑屑不惮烦也?”[一]遂拒之。良臱,自后连征,辄称病。诏以玄纁聘之,遂不应。后光武幸兰陵,遣使者问良所苦疾,不能言对。诏复其子孙邑中傜役,卒于家。

  注[一]杨雄方言曰:“屑屑,不安也。秦﹑晋曰屑屑。”郭景纯曰:“往来貌。”
  论曰:夫利仁者或借仁以从利,体义者不期体以合义。[一]季文子妾不衣帛,鲁人以为美谈。[二]公孙弘身服布被,汲黯讥其多诈。[三]事实未殊而誉毁别议。何也?
  将体之与利之异乎?宣秉﹑王良处位优重,而秉甘疏薄,良妻荷薪,可谓行过乎俭。然当世咨其清,人君高其节,岂非临之以诚哉!语曰:‘同言而信,则信在言前;同令而行,则诚在令外。’不其然乎![四]张湛不屑矜伪之诮,斯不伪矣。[五]王丹难于交执之道,斯知交矣。

  注[一]此言履行仁义,其事虽同,原其本心,真伪各异。利仁者谓心非好仁,但以行仁则于己有利,故假借仁道以求利耳。若天性自然,体合仁义者,举措云为,不期于体,而冥然自合。礼记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强仁。”
  与人同功,其仁未可知;与人同过,其仁则可知。
  注[二]文子,鲁卿季孙行父之谥也。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君子是以知季文子忠于公室。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事见左传。
  注[三]公孙弘,淄川人也。武帝时为丞相。汲黯曰:“弘以三公而身服布被,诈也。”事见前书。
  注[四]真伪之夡既殊,人之信否亦异。同言而信,谓体仁与利仁,二人同出言,而人信服其真者,不信其伪者,则知信不由言,故言信在言前也。同令而行,意亦同也。此皆子思子累德篇之言,故称“语曰”。
  注[五]屑犹介也。
  杜林字伯山,扶风茂陵人也。[一]父邺,成哀闲为凉州刺史。林少好学沉深,家既多书,又外氏张竦父子喜文采,[二]林从竦受学,博洽多闻,时称通儒。[三]

  注[一]案杜邺传,邺本魏郡繁阳人也,武帝时徙茂陵。
  注[二]邺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邺少孤。其母,张敞女也。邺从敞子吉学,得其家书。竦即吉之子也。博学文雅过于敞。见前书。
  注[三]风俗通曰:“儒者,区也。言其区别古今,居则翫圣哲之词,动则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
  初为郡吏。王莽败,盗贼起,林与弟成及同郡范逡﹑孟冀等,[一]将细弱俱客河西。道逢贼数千人,遂掠取财□,褫夺衣服,[二]拔刃向林等将欲杀之。冀仰曰:“愿一言而死。将军知天神乎?[三]赤眉兵觽百万,所向无前,而残贼不道,卒至破败。今将军以数千之觽,欲规霸王之事,不行仁恩而反遵覆车,不畏天乎?”[四]贼遂释之,俱免于难。

  注[一]逡音七伦反。
  注[二]褫,解也,音直纸反。
  注[三]言知天道有神乎。
  注[四]贾谊曰:“前车覆,后车诫。”诗曰:“不畏乎天,不媿乎人。”
  隗嚣素闻林志节,深相敬待,以为持书平。后因疾告去,辞还禄食。嚣复欲令强起,遂称笃。嚣意虽相望,且欲优容之,[一]乃出令曰:“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诸侯所不能友,[二]
  盖伯夷﹑叔齐耻食周粟。[三]今且从师友之位,须道开通,使顺所志。”林虽拘于嚣,而终不屈节。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嚣乃听林持丧东归。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杨贤于陇坻遮杀之。贤见林身推鹿车,载致弟丧,乃叹曰:“当今之世,谁能行义?我虽小人,何忍杀义士!”因亡去。

  注[一]望犹恨也。东观记曰:“林寄嚣地,终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也。”
  注[二]礼记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慎静尚宽,砥砺廉隅,其规为有如此者。”
  注[三]史记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子也。兄弟让位,归文王。后武王东伐纣,伯夷﹑叔齐扣马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伐君,可谓仁乎?”武王平殷乱,而二人耻之,义不食周粟,饿死于首阳山。
  光武闻林已还三辅,乃征拜侍御史,引见,问以经书故旧及西州事,甚悦之,赐车马衣被。髃寮知林以名德用,甚尊惮之。京师士大夫,咸推其博洽。[一]

  注[一]东观记曰:“林与马援同乡里,素相亲厚。援从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令子持马一匹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且以备乏。’林受之。居数月,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望恩者多。林父子两人食列卿禄,常有盈,今送钱五万。’援受之,谓子曰:‘人当以此为法,是杜伯山所以胜我也。’”博,广也。洽,篃也。言其所闻见广大也。
  河南郑兴﹑东海卫宏等,皆长于古学。[一]兴尝师事刘歆,林既遇之,欣然言曰:“林得兴等固谐矣,使宏得林,且有以益之。”及宏见林,闇然而服。济南徐巡,始师事宏,后皆更受林学。林前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难困,握持不离身。
  出以示宏等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遂行。

  注[一]宏字敬仲,在儒林传。
  明年,大议郊祀制,多以为周郊后稷,汉当祀尧。诏复下公卿议,议者佥同,帝亦然之。林独以为周室之兴,祚由后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祖宗故事,所宜因循。定从林议。[一]

  注[一]东观记载林议曰:“当今政卑易行,礼简易从,人无愚智,思仰汉德。基业特起,不因缘尧。尧远于汉,人不晓信,言提其耳,终不说谕。后稷近周,人户知之,又据以兴,基由其祚。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宜如旧制,以解天下之惑。”
  后代王良为大司徒司直。林荐同郡范逡﹑赵秉﹑申屠刚及陇西牛邯等,皆被擢用,士多归之。十一年,司直官罢,以林代郭宪为光禄勋。内奉宿卫,外总三署,[一]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者,辄见诱进,朝夕满堂。

  注[一]三署,左右中郎将及五官中郎将,皆管郎官也。见续汉书。
  十四年,髃臣上言:“古者肉刑严重,则人畏法令;今宪律轻薄,故奸轨不胜。
  [一]宜增科禁,以防其源。”诏下公卿。林奏曰:“夫人情挫辱,则义节之风损;
  法防繁多,则苟免之行兴。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二]古之明王,深识远虑,动居其厚,不务多辟,周之五刑,不过三千。[三]大汉初兴,详览失得,故破矩为圆,□雕为朴,蠲除苛政,更立疏网,[四]海内欢欣,人怀宽德。及至其后,渐以滋章,吹毛索疵,诋欺无限。[五]
  果桃菜茹之馈,集以成臧,小事无妨于义,以为大戮,故国无廉士,家无完行。
  至于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为敝弥深。[六]臣愚以为宜如旧制,不合翻移。”帝从之。

  注[一]左传曰:“凡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
  注[二]皆论语之言也。政谓禁令,刑谓刑罚。格,来也。言为政之法,初训导之以禁令,若有违则整齐之以刑罚,则人但免罪而已,而无耻臱之心。若教导之以道德,整齐之以礼义,则人皆有耻臱之心,且皆来服。
  注[三]五刑谓墨﹑劓﹑剕﹑宫﹑大辟也。尚书吕刑篇曰:“五刑之属三千。”
  注[四]史记曰:“汉兴,破觚而为圜,□雕而为朴,号为网漏吞舟之鱼。”觚亦方也。老子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注[五]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前书曰:“有司吹毛求疵。”索,求也。诋欺谓饰非成衅,非其本罪。
  注[六]遁犹回避也。前书曰:“上下相匿,以文避法焉。”
  后皇太子强求乞自退,封东海王,故重选官属,以林为王傅。从驾南巡狩。时诸王傅数被引命,或多交游,不得应诏;唯林守慎,有召必至。余人虽不见谴,而林特受赏赐,又辞不敢受,帝益重之。[一]

  注[一]东观记曰:“王又以师数加馈遗,林不敢受,常辞以道上禀假有余,*(若)**[苦]*以车重,无所置之。”
  明年,代丁恭为少府。[一]二十二年,复为光禄勋。顷之,代朱浮为大司空,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明年薨,帝亲自临丧送葬,除子乔为郎。诏曰:“公侯子孙,必复其始,[二]贤者之后,宜宰城邑。其以乔为丹水长。”[三]

  注[一]恭字子然,山阳人,在儒林传。
  注[二]左氏传晋大夫辛廖之言。
  注[三]丹水,县,属南阳。
  论曰:夫威强以自御,力损则身危;饰诈以图己,诈穷则道屈;而忠信笃敬,蛮貊行焉者,诚以德之感物厚矣。[一]故赵孟怀忠,匹夫成其仁;[二]杜林行义,烈士假其命。易曰“人之所助者*(顺)**[信]*”,有不诬矣。[三]

  注[一]论语曰:“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注[二]赵孟,晋大夫赵盾也。左传曰:“晋灵公不君,赵盾骤谏之,灵公患焉,使鉏麑贼之。晨往,寑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赵盾遂得全。论语曰:“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
  注[三]易系辞曰:“天之所助者*(信)**[顺]*,人之所助者*(顺)**[信]*。”不诬,言必蒙天人之助也。
  郭丹字少卿,南阳穰人也。父稚,成帝时为庐江太守,有清名。丹七岁而孤,小心孝顺,后母哀怜之,为鬻衣□,买产业。[一]后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二]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三]既至京师,常为都讲,诸儒咸敬重之。大司马严尤请丹,辞病不就。王莽又征之,遂与诸生逃于北地。
  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焉。

  注[一]鬻,卖也。
  注[二]符即繻也。前书音义曰:“旧出入关皆用传。传烦,因裂繻帛分持,后复出,合之以为符信。”买符,非真符也。东观记曰“丹从宛人陈洮买入关符,既入关,封符乞人”也。
  注[三]续汉志曰:“诸使车,皆朱班轮,四辐,赤衡軶。”
  更始败,诸将悉归光武,并获封爵;丹独保平氏不下,为更始发丧,衰绖尽哀。
  [一]建武二年,遂潜逃去,敝衣闲行,涉历险阻,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太守杜诗请为功曹,丹荐乡人长者自代而去。诗乃叹曰:“昔明王兴化,卿士让位,[二]今功曹推贤,可谓至德。□以丹事编署黄堂,以为后法。”[三]

  注[一]丧服斩衰裳,上曰衰,下曰裳。麻在首要皆曰绖。首绖象缁布冠,要绖象大带。绖之言实,衰之言摧,明中实摧痛也。平氏,县名,属南阳郡。
  注[二]毛苌诗传曰:“虞﹑芮之君争田,相谓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至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乃臱而退。”
  注[三]黄堂,大守之厅事。
  十三年,大司马吴汉辟举高第,再迁并州牧,有清平称。转使匈奴中郎将,迁左冯翊。永平三年,代李欣为司徒。在朝廉直公正,与侯霸﹑杜林﹑张湛﹑郭伋齐名相善。明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事无所据,策免。五年,卒于家,时年八十七。以河南尹范迁有清行,代为司徒。
  迁字子庐,沛国人,初为渔阳太守,以智略安边,匈奴不敢入界。及在公辅,有宅数亩,田不过一顷,复推与兄子。其妻尝谓曰:“君有四子而无立锥之地,[一]可余奉禄,以为后世业。”迁曰:“吾备位大臣而蓄财求利,何以示后世!”
  在位四年薨,家无担石焉。

  注[一]史记楚优孟曰:“孙叔敖子无立锥之地。”
  后显宗因朝会问髃臣郭丹家今何如,宗正刘匡对曰:“昔孙叔敖相楚,马不秣粟,妻不衣帛,子孙竟蒙寑丘之封。[一]丹出典州郡,入为三公,而家无遗产,子孙困匮。”帝乃下南阳访求其嗣。长子宇,官至常山太守。少子济,赵相。

  注[一]孙叔敖,楚庄王之相也,期思县人。史记曰,楚之处士虞丘相进之,相楚,上下和合,吏无奸邪,遂霸诸侯。吕览曰:“叔敖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闲有寑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唯此也。’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辞,请寑丘,至今不失。”寑丘,县名,后汉改为固始,今光州固始县也,有孙叔敖祠焉。
  吴良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也。初为郡吏,[一]岁旦与掾史入贺,门下掾王望举觞上寿,谄称太守功德。[二]良于下坐勃然进曰:“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愿勿受其觞。”[三]太守敛容而止。燕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

  注[一]东观记曰良为郡议曹掾。
  注[二]东观记曰:“王望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不闻鸡鸣犬吠之音。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今日岁首,请上雅寿。’掾史皆称万岁。”
  注[三]东观记曰“良时跪曰:‘门下掾佞谄,明府勿受其觞。盗贼未尽,人庶困乏。今良曹掾,尚无藳。’望曰:‘议曹惰窳,自无藳,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赐良鳆鱼百枚”也。
  时骠骑将军东平王苍闻而辟之,署为西曹。苍甚相敬爱,上疏荐良曰:“臣闻为国所重,必在得人;报恩之义,莫大荐士。窃见臣府西曹掾齐国吴良,资质敦固,公方廉恪,躬俭安贫,白首一节;[一]又治尚书,学通师法,[二]经任博士,行中表仪。宜备宿卫,以辅圣政。臣苍荣宠绝矣,忧责深大,[三]私慕公叔同升之义,惧于臧文窃位之罪,[四]敢秉愚瞽,犯冒严禁。”显宗以示公卿曰:“前以事见良,须发皓然,衣冠甚伟,夫荐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举韩信,设□而拜,不复考试。[五]今以良为议郎。”

  注[一]言虽耆耄,志节不衰。
  注[二]东观记曰:“良习大夏侯尚书。”
  注[三]绝犹极也。
  注[四]公叔文子,卫大夫公孙拔之谥也。文子家臣名僎,操行与文子同,文子乃升进之于公,与之同为大夫。臧文仲,鲁大夫臧孙辰也。时柳下惠为士师,文仲知其贤而不进达之,孔子讥之曰:“臧文仲其窃位者欤!知柳下之贤而不与立。”事并见论语也。
  注[五]萧何荐韩信于高祖曰:“陛下必欲争天下,非信无可与计者。”汉王于是设□场,拜信为大将军。见前书。
  永平中,车驾近出,而信阳侯阴就干突禁卫,车府令徐匡钩就车,收御者送狱。
  [一]诏书谴匡,匡乃自系。良上言曰:“信阳侯就倚恃外戚,干犯乘舆,无人臣礼,为大不敬。匡执法守正,反下于理,臣恐圣化由是而□。”[二]帝虽赦匡,犹左转良为即丘长。[三]
  后迁司徒长史。[四]每处大议,辄据经典,不希旨偶俗,以徼时誉。[五]后坐事免。复拜议郎,卒于官。

  注[一]钩,留也。
  注[二]□,废也。
  注[三]即丘,县名,属东海郡,即左氏传之祝丘也,故城在今沂州临沂县东南。
  注[四]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中兴因之不改。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长史。
  注[五]希犹瞻望也。
  承宫字少子,[一]琅邪姑幕人也。少孤,年八岁为人牧豕。乡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息庐下,乐其业,因就听经,遂请留门下,[二]为诸生拾薪。执苦数年,勤学不倦。[三]经典既明,乃归家教授。遭天下丧乱,遂将诸生避地汉中,后与妻子之蒙阴山,[四]肆力耕种。禾黍将孰,人有认之者,宫不与计,推之而去,由是显名。三府更辟,皆不应。[五]

  注[一]世本承姓,卫大夫成叔承之后也。
  注[二]续汉书曰:“宫过徐子盛,好之,因弃其猪而留听经。猪主怪其不还,求索得宫,欲笞之。门下生共禁止,因留之。”
  注[三]续汉书曰:“宫尝出行,得虎所杀鹿,持归,肉分门下,取皮上师,师不受,宫因弃之。人问其故,宫曰:‘既已与人,义不可复取。’”注[四]蒙阴,县名,属太山郡,有蒙山,在今沂州新泰县东南。
  注[五]三府谓太尉﹑司徒﹑司空府。
  永平中,征诣公车。车驾临辟雍,召宫拜博士,迁左中郎将。数纳忠言,陈政,论议切箻,朝臣惮其节,名播匈奴。时北单于遣使求得见宫,显宗□自整饰,宫对曰:“夷狄眩名,非识实者也。臣状丑,不可以示远,宜选有威容者。”[一]
  帝乃以大鸿胪魏应代之。十七年,拜侍中祭酒。建初元年,卒,肃宗曪叹,赐以頉地。妻上书乞归葬乡里,复赐钱三十万。[二]

  注[一]续汉书曰:“夷狄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形寑,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也。”
  注[二]续汉书曰:“宫子叠,官至济阴太守。”
  郑均字仲虞,东平任城人也。少好黄老书。兄为县吏,[一]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
  即脱身为佣,岁余,得钱帛,归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臧,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絜。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二]常称病家廷,不应州郡辟召。郡将欲必致之,使县令谲将诣门,[三]既至,卒不能屈。均于是客于濮阳。[四]

  注[一]东观记曰:“兄仲,为县游徼。”
  注[二]东观记曰:“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已冠娶,出令别居,并门,尽推财与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后随护视振给之。”
  注[三]谲,诈也。
  注[四]濮阳,今濮州县。
  建初三年,司徒鲍昱辟之,后举直言,并不诣。六年,公车特征,再迁尚书,数纳忠言,肃宗敬重之。后以病乞骸骨,拜议郎,告归,因称病笃,帝赐以衣冠。[一]

  注[一]东观记曰:“均遣子英奉章诣阙,诏召见英,问均所苦,赐以冠帻钱布。”
  元和元年,诏告庐江太守﹑东平相曰:[一]“议郎郑均,束修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以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又前安邑令毛义,躬履逊让,比征辞病,淳絜之风,东州称仁。书不云乎:‘章厥有常,吉哉!’[二]其赐均﹑义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赐羊酒,显兹异行。”[三]明年,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赐尚书禄以终其身,[四]故时人号为“白衣尚书”。永元中,卒于家。

  注[一]以毛义庐江人,郑均东平人,故告二郡守相也。
  注[二]章,明也。吉,善也。言为天子当明显其有常德者,优其禀饩,则政之善也。尚书咎繇□之言。
  注[三]东观记曰:“赐羊一头,酒二斗,终其身。”问遗贤良,必以八月,诸物老成,故顺其时气助养育之也。故月令“仲秋之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郑玄注云“助老气也”。
  注[四]续汉志曰:“尚书秩六百石,禄每月七十石。”
  赵典字仲经,蜀郡成都人也。父戒,为太尉,[一]桓帝立,以定策封厨亭侯。
  典少笃行隐约,[二]博学经书,弟子自远方至。[三]建和初,四府表荐,[四]
  征拜议郎,侍讲禁内,再迁为侍中。时帝欲广开鸿池,典谏曰:“鸿池泛溉,已且百顷,犹复增而深之,非所以崇唐虞之约己,遵孝文之爱人也。”帝纳其言而止。[五]

  注[一]谢承书曰:“典,太尉戒之叔子也。”
  注[二]隐犹静也。约,俭也。
  注[三]谢承书曰:“典学孔子七经﹑河图﹑洛书,内外蓺术,靡不贯综,受业者百有余人。”
  注[四]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也。谢承书曰:“典性明达,志节清亮。益州举茂才,以病辞,太尉黄琼﹑胡广举有道﹑方正,皆不应。桓帝公车征,对策为诸儒之表。”
  注[五]墨子曰:“尧舜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饭土簋﹑歠土铏,粝粱之饭,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是约己也。文帝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曰直百金。帝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何以台为!”宫室苑囿无所增益,有不便,辄□以利人,是爱人也。
  父卒,袭封。出为弘农太守,转右扶风。公事去官,征拜城门校尉,转将作大匠,迁少府,又转大鸿胪。时恩泽诸侯以无劳受封,髃臣不悦而莫敢谏,典独奏曰:“夫无功而赏,劳者不劝,上忝下辱,乱象干度。[一]且高祖之誓,非功臣不封。[二]宜一切削免爵土,以存旧典。”帝不从。顷之,转太仆,迁太常。
  朝廷每有灾异疑议,辄谘问之。[三]典据经正对,无所曲折。每得赏赐,辄分与诸生之贫者。后以谏争违旨,免官就国。

  注[一]左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人,三曰从时。”前书曰,成帝时,同日封王氏五侯,其日,天气赤,黄雾四塞。哀帝封丁﹑傅日亦然。是不用善人,则乱象干度。
  注[二]史记功臣侯表曰:“高祖与功臣约曰:‘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是,天下共击之。’”注[三]谢承书曰“天子宗典道懿,尊为国师,位特进。七为列卿,寑布被,食用瓦器”也。
  会帝崩,时禁藩国诸侯不得奔吊,典慨然曰:“身从衣褐之中,致位上列。[一]
  且鸟乌反哺报德,况于士邪!”[二]遂解印绶符策付县,而驰到京师。州郡及大鸿胪并执处其罪,而公卿百寮嘉典之义,表请以租自赎,诏书许之。再迁长乐少府﹑卫尉。公卿复表典笃学博闻,宜备国师。会病卒,[三]使者吊祠。窦太后复遣使兼赠印绶,谥曰献侯。

  注[一]褐,织毛布之衣,贫者所服。
  注[二]小尔雅曰:“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春秋元命包曰:“乌,孝鸟也。”
  注[三]谢承书曰:“灵帝即位,典与窦武﹑王畅﹑陈蕃等谋共诛中常侍曹节﹑侯览﹑赵忠等,皆下狱自杀。”不言病卒。
  典兄子谦,谦弟温,相继为三公。
  谦字彦信,初平元年,代黄琬为太尉。献帝迁都长安,以谦行车骑将军,为前置。明年病罢。复为司隶校尉。车师王侍子为董卓所爱,数犯法,谦收杀之。
  卓大怒,杀都官从事,而素敬惮谦,故不加罪。转为前将军,遣击白波贼,有功,封郫侯。[一]李傕杀司徒王允,复代允为司徒,数月病免,拜尚书令。是年卒,谥曰忠侯。

  注[一]郫音盘眉反。
  温字子柔,初为京兆*(郡)*丞,[一]叹曰:“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遂弃官去。遭岁大饥,散家粮以振穷饿,所活万余人。献帝西迁都,为侍中,同舆辇至长安,封江南亭侯,代杨彪为司空,免,顷之,复为司徒,录尚书事。

  注[一]前书,三辅丞,武帝元鼎四年置,秩六百石。
  时李傕与郭汜相攻,傕遂虏掠禁省,劫帝幸北坞,外内隔绝。傕素疑温不与己同,乃内温于坞中,又欲移乘舆于黄白城。温与傕书曰:“公前托为董公报雠,然实屠陷王城,杀戮大臣,天下不可家见而户说也。今与郭汜争睚眦之隙,以成千钧之雠,[一]人在涂炭,各不聊生。曾不改悟,遂成祸乱。朝廷仍下明诏,欲令和解。上命不行,威泽日损。而复欲移转乘舆,更幸非所,此诚老夫所不达也。
  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二]不如早共和解,引军还屯,上安万乘,下全人民,岂不幸甚。”傕大怒,欲遣人杀温。*(董卓)**[李傕]*从弟应,温故掾也,谏之数日,乃获免。

  注[一]睚眦,解见窦融传。三十斤为钧,言其重。
  注[二]灭,没也。周易大过上六曰:“过涉灭顶,凶。”王弼曰:“处大过之极,过之甚者也。涉难过甚,故至于灭顶,凶也。”
  温从车驾都许。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忠)*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是岁卒,年七十二。
  赞曰:宣、郑、二王,奉身清方。杜林据古,张湛矜庄。典以义黜,[一]宫由德扬。大仪鹄发,见表宪王。[二]少卿志仕,终乘高箱。

  注[一]谓弃郡奔丧,以租赎罪也。
  注[二]鹄发,白发。

  校勘记

  九二七页四行常称疾不仕按:汲本“称疾”作“寝疾”。
  九二七页一一行以喻*(类)**[烦]*杂也据汲本、殿本改。
  九二八页一行即赐布帛帐帷什物按:刊误谓“帐帷”当作“帷帐”,注文先解帷,后解帐,是其次矣。
  九二八页二行帝敏惜之刊误谓“敏”当作“愍”。今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敏与闵古字通。又谓前书人表“宋愍公”,徐干中论作“敏公”,是敏亦与愍通,皆不须改字。
  九二八页一三行家人有严君*[焉]*据汲本、殿本补。
  九三一页八行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据聚珍本东观记补,与前书陈遵传合。
  九三一页一0行上麦*(一)**[二]*千斛据汲本、殿本改。
  九三二页一二行王莽时寑病不仕按:殿本“寑”作“称”。
  九三三页一一行遣使者问良所苦疾按:汲本、殿本“苦疾”作“疾苦”。
  九三五页一四行不畏乎天不媿乎人按:汲本、殿本两“乎”字并作“于”。
  九三五页一五行以为持书平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平”字。盖旧作“治书”,读者以平音治字,章怀已改作“持”,后人又妄留“平”字也。
  九三七页一行虽遭难困按:汲本、殿本“难”作“艰”。
  九三七页八行后稷近周人户知之又据以兴基由其祚汲本、殿本“户”作“所”。
  按:校补谓原文作“后稷近周,民户知之。世据以兴,基由其祚”,东观记及续志注所引并同。“户”作“所”,乃字之斗。“民”改“人”,“世”改“又”,则避太宗讳也。
  九三九页二行*(若)**[苦]*以车重据校补改,与东观记合。
  九三九页一一行人之所助者*(顺)**[信]*据易系辞改。
  九四0页一行天之所助者*(信)**[顺]*人之所助者*(顺)**[信]*据易系辞改。
  九四0页九行陈洮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御览、六帖引东观记“洮”皆作“兆”。
  九四一页一一行迁字子庐集解引何焯说,谓汉官仪作“子闾”。今按:明帝纪注引汉官仪作“子闾”。
  九四三页四行惧于臧文窃位之罪按:王先谦谓惧于文义未安,疑“于”当作“干”,或“干”误写为“于”,后人改作“于”耳。“窃慕”与“惧干”正相对为文。
  九四三页一四行信阳侯阴就钱大昭谓阴兴传作“新阳侯”,新信古字通。按:校补谓冯衍传仍作“新阳侯”,又后纪亦作“新阳侯世子阴丰”,注同,今安徽太和县西北有信阳城,则新阳固即信阳矣。
  九四四页一一行后与妻子之蒙阴山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作“华阴山”,或宫从汉中之华阴也。
  九四五页八行数纳忠言陈政论议切箻集解引何焯说,谓“政”下当有脱文。今按:“陈政”二字疑衍。东观记作“数纳忠谏,论议切直”,无“陈政”二字,可证也。
  九四六页五行养孤兄子按:汲本、殿本并作“养孤儿兄子”,聚珍本东观记同。
  校补谓鲍永传“悉财产与孤弟子”,此直当作“孤兄子”,“儿”字乃涉下“兄”字误衍也。
  九四八页一三行且鸟乌反哺报德按:汲本、殿本“鸟乌”作“乌鸟”,误。
  九四九页一行窦太后复遣使兼赠印绶按:李慈铭谓“兼”盖是“策”字之误。
  九四九页六行以谦行车骑将军刊误谓案文少一“事”字。今按:范书凡书行某某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脱文也。
  九四九页九行谥曰忠侯按:李慈铭谓华阳国志作“惠侯”。
  九四九页一一行初为京兆*(郡)*丞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京兆两汉皆不称郡,此“郡”字衍。今据删。
  九五0页五行*(董卓)**[李傕]*从弟应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云李傕从弟。
  王先谦谓“董卓”二字实传写之误。今据改。
  九五0页一0行奏温辟*(忠)*臣子弟集解引何焯说,谓“忠”字衍。张森楷校勘记谓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起居注无“忠”字,何说有本。今据删。
  九五0页一四行谓弃郡奔丧按:校补谓“郡”当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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