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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的夕阳已经剩下一抹凄艳的橙红,艾杰克的车子在城市的郊区静静开过,刚才,风,雷、水、火生化战士的慑人声势仍在狄孟魂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望了望艾杰克,却发现时光局长仿佛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想起传说中,艾杰克在“穿梭时空三千年”一役中的经历,狄孟魂忍不住有点羡慕起来。他本就是个极度喜爱冒险的人,其实,他自己地想过,当初会加入特战队并不全然是在研究上产生挫折感的缘故,一方面也是因为在这样的承平时代中,只有像特战队这样的单位才能让他有一点点活力之感。 “艾局长……” 艾杰克从沉思中醒来,以诧异的眼神看他。 “葛雷新……”狄孟魂问道:“是个什么样的人?” 艾杰克想了一下,摇摇头。 “是什么样的人,已经不重要了吧?”他有点失神地说道:“因为在我们的世界里,已经永远失去了他的踪迹。” 狄孟魂轻松地耸耸肩。 “那也说不定啊!”他笑道:“说不定我们还会在白垩纪的恐龙窝里看到他。” “也许。”艾杰克被他的感染,也露出轻松的微笑:“不过见到他时,得帮我向他问声好。” 谈笑间,两人已经到了锡洛央市区。 “我在这儿下车,”车子经过一家名叫“三叶虫”的酒吧前时,狄孟魂这样说道:“和同事约好在这儿喝杯酒,你也来吧?” 艾杰克大笑。 “这种事,是你们年轻人的玩艺儿了,像我这样的老头子是做不来的。”他将车门打开,让狄孟魂下车:“有空到时光局来找我聊聊。” “一定。” 城市的街灯下,狄孟魂站在街口,望着艾杰克的车子逐渐远去,抓抓头,便转身走下台阶,推开“三叶虫酒吧”的大门。 甫推开大门,城市年轻人最喜欢的虚拟歌手“彩虹扁豆”的摇滚乐声便带着重度的贝斯传入耳际,让人的情绪随之沸腾。 狄孟魂在灯影交错的桌位间找到了特战队的同伴,一群人便在酒吧中痛快畅饮。 欢乐的气氛伴着酒香,在令人血脉贲张的重贝斯乐声中随着时光流逝。 台上的虚拟歌手这时的曲风一转,开始唱出西元二十二世纪,星战英雄姚德的著名情歌:“你为我调好的毒”。 据说,在“星战英雄传说”中最有名的英雄姚德原来是个驻唱酒吧的乐师,后来虽然因为命运的安排,成为惨烈战事中的著名英雄,但是在作战时,仍然时时带着最心爱的吉他。 虚拟歌手在缤纷的声光中,开始幽幽地唱出那迷人的旋律……“我不经心地,服下你调好的毒我知道今后我将万劫不复但是你的红唇仍让我屈服虽然人间的情爱万万千千世上已有太多崩毁的誓言我仍愿服下你精心为我调好的毒从你那深情的吻吞下我与你在人间最后的流光万千辗转的朱颜……” 星战英雄姚德的这首歌,在二十四世纪人人耳熟能详,虚拟歌手唱不到一半,台下的人们便都已沉迷在旋律之中,有许多人还跟着轻轻和了起来。 有一名特战队的队员唱得兴起,便一跃上台,开始和虚拟歌手深情地对唱。 而台下的特战队友们便纷纷怪叫起哄,簇拥着要那名队员真的像歌词一般,向唱歌的虚拟歌手献吻。 “亲她!亲她!”看见虚拟歌手一副扭捏的模样,特战队员们起哄得更加厉害。 而且,酒吧中有许多好事的酒客,也纷纷兴高采烈地大叫。 “亲她的毒!亲她的毒!” 就在这样热切的气氛中,那名跃上台的特战队员趁着酒意,便搂住那名眉清目秀的虚拟歌手,“啵”的一下,便在她的脸上印了一吻。 特战队员们这时候情绪更加高昂,一伙人连连大叫,齐声叫着队员的名字。 “黄必!黄必!” 而叫做黄必的队员也高举双手,满脸通红地笑着跑下台,奔回特战队的席上。 可是,他奔跑的势子却在台下被一只伸出来的脚绊了一下,整个人重心不稳,便踉踉跄跄地一个大翻身,跌倒在地。 这样突来的变故一发生,整个特战队员们的席上登时变得鸦雀无声,其它酒客也因此静了下来,只有酒吧内的音乐仍然诡异地在室内空荡荡地回响。 被绊倒的队员黄必摔得极重,哼哼唧唧地一时爬不起身来。几个队员跑过去扶他,另外几个则“虎”地站了起来,向那个绊倒他的人怒目而视。 绊倒黄必的是吧台旁的一名年轻男人,此刻他仍然维持着伸出脚的姿势,悠哉游哉地斜倚在长脚凳上。 更令人生气的是,在一室静寂中,他还好整以暇地端起酒杯,酒杯中冒着青白的火焰,仰头,一饮而荆“头脑简单,”他轻松地笑道:“四肢也不发达。” 特战队中有人认得这人是军区情报单位的年轻军官,名字叫做宋必成,是近年来颇受高层器重的年轻军人。特战队和情报单位从古代的星战以来,便是极端不和的两个单位,但是因为二十四世纪的地球承平已久,所以战斗部队的地位日益降低,近年来特战队在声势上已经比不上情报局。 听见宋必成奚落的言语,几名年轻的特战队员怒吼一声,便待发作。 但是却被身旁的人挡了下来。因为在军区中,隶属情报单位的军官是没有人敢得罪的大红人,特别是眼前的这个宋必成,连特战队司令见了他都得礼让三分。 狄孟魂混在人群中,淡淡地看着这场冲突,只见宋必成又倒了杯火焰酒,举起酒杯,放在吧台上,而酒杯的后方,却出现一张明艳的脸。 坐在宋必成身旁的,是一个穿着紧身短裙的美丽女人,淡黄色的连身裙衬出她美好的身形,女人脸上的神情淡然,化上了适宜的妆,在酒吧闪烁缤纷的光芒下,冷艳的稚气中又带着一丝丝的神秘。 而这个年轻女人,狄孟魂是认识的,因为她便是不久前才训过他一顿的情报长官姚笙。 几名特战队员心知惹不起宋必成这样的人,只好灰头土脸地扶起黄必回座,这样子一来,当然再怎么痛快的心情也变得意兴阑珊。几个特战队员一拍桌子,便打算付账离去。 然而情报官宋必成仍然不放过他们,他讨好地望望身旁的姚笙,一边又鼓起掌来。 “好好好,别在女士前面丢脸!”他笑道:“三脚猫的傻瓜队滚蛋也好,省着丢咱们军队的脸!” 特战队一行人头也不回地,鱼贯离开座位,却听见宋必成高声大笑。 “连女孩也打不过的特战队,还是回营去喝喝茶算了,以后不要再来这种真正男人的地方……”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就在这一刹那,有人冷不防便将整杯酒泼在他的脸上。 宋必成无法置信地转头看去,从满眼的酒汁望出去,却看见狄孟魂昂然地站在特战队员们的最后方,手上正拿着刚刚泼完酒的酒杯。 “你说错话了,如果不是喝醉的话,”他淡淡地说道:“你要道歉。” 宋必成同行的几名情报军官立刻剑拔弩张地围在他的身旁,高声喝骂。 而姚笙却仍然神色漠然地坐在一旁,仿佛刚才的变故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宋必成有点狼狈地不知所措,因为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突发状况,他有点失措地揩了揩脸上的酒汁,这才大声叫了出来。 “小子!你好大的胆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狄孟魂不在乎地笑笑。 “我又不追你,干么知道你是谁?” 酒客中有个女孩忍不住噗哧的一声笑了出来。特战队员们也哄然大笑,原先有几个已经走出酒吧,这时又走了回来。 情报军官宋必成满脸胀得通红,他重重地放下酒杯,便从腰际掏出一柄量子手枪,他拔枪的速度也算极快,在众人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枪口便已然指向狄孟魂。 但是更惊人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得狄孟魂微微向前一倾,没有人看得清楚他的手法,只听得“啪”的一声,宋必成持枪的手臂已然被他的双掌缠住,一拖,一放,那枘量子手枪便不由自主脱手而出,飞向空中。 一名特战队员俐落地向前一扑,将手枪接在手里,作势拍拍身上的尘土,便将手枪放进口袋。 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眨眼间便将一场可能将狄孟魂置于死命的危机化解。 宋必成大声怒吼,从领上抽出一条花色丝巾,气急败坏地向狄孟魂的脸上甩过去。 一时之间,整个三叶虫酒吧再次鸦雀无声。 在二十四世纪的模式中,这便是宋必成向狄孟魂挑战的表示。 狄孟魂一转头,将花丝巾接在手上。 “赌什么?”他正色道:“我可不和你赌生死,更何况搞不好我的命比起你的命还要值钱。” 宋必成愣了愣,随即大声叫道:“我胜了的话,我要你跪在地上亲我的鞋子,还要特战队永远不准再出现我的面前!” 狄孟魂微笑。 “我胜了的话,只要你向我的同伴道歉……” 他环视四周,却看见了宋必成身后的姚笙,突然间,一种奇特的冲动涌上心头。 “还有,我还要姚长官的一个吻!” 听见他这样的古怪要求,特战队员们纷纷哄笑出声,酒吧里其他酒客也不禁莞尔。 姚笙脸色微微一变,脸颊却红了起来,还没说话,就听见宋必成怪声大叫。 “好!就这么说定!我的鞋子你是舔定了!” 酒吧中的众人纷纷让出一个大空间来,狄孟魂和宋必成站在中间。宋必成是军区中著名的技击高手,曾经多次赢得比赛,自然不会将狄孟魂这样的无名小卒放在眼里。 狄孟魂在队友们的加油声中,松垮垮地站着,而宋必成却摆出古代中国武术“咏春”的沉稳招式,一个虚晃,便向狄孟魂的上身攻去。 只见得他的双掌翻飞,动作相当美妙,狄孟魂却只是单纯地以双拳挥动护住自己,在宋必成的招式下左支右绌,仿佛居了下风。 宋必成舞完一套拳招,突地后退两步,又舞出了著名的古代广东拳法“蔡李佛”拳。 但是,此刻他的“蔡李佛拳”只是个诱敌之计,真正使出的是擒拿手法,他的手法极为迅捷,由指及掌,由掌至臂,狄孟魂一个不小心,两臂便已经被他锁篆…两人此刻面对面,相距极近。宋必成心中暗自高兴,准备下一招便将狄孟魂制伏……然而,就在这一刹那,狄孟魂突地闭上眼睛,一个迅雷不及掩耳的头锤,重重地将前额撞在宋必成的脸上,“磅”的一声,便将宋必成整个人撞晕过去,软软地跪倒,而后仰躺在地。 看见两人分出了胜负,特战队员们像是发了狂似的大叫大嚷,狄孟魂这记头锤用力过大,撞得自己也有点昏昏沉沉。酒客们在酒吧中高声欢叫,也跟着特战队员们高叫狄孟魂的名字。 “狄孟魂!狄孟魂!狄孟魂!” 在人群的簇拥中,狄孟魂突然看见仍然一脸淡然的姚笙,几个特战队的队友顺着他的眼光望过去,也开始怪叫起哄。 “亲她!亲她!亲她!” 狄孟魂有点步履蹒跚地走向姚笙,站在她的面前,两手一摊。 “怎么样呢?”他趁着一股子狂野后的冲动,对着姚笙大笑:“赌注就是赌注,你怎么说?” “哗!”的一声,同样的,姚笙也将手上的酒全都泼在狄孟魂的脸上。 “不怎么样,”她冷冷地说道:“想想自己的身分吧!” 然后,她便在众人错愕的眼神中起身,拉拉短裙的下裾,跨过仍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宋必成,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姚笙泼过来的酒是有点甜味的果子酒,汁液流到嘴边却有着一丝丝苦味。 有个特战队的队友走过来,递给他一条毛巾。 “算了吧!”他温言说道:“人家是名门望族,和咱们这种小兵是扯不上关系的。” 狄孟魂淡淡地笑笑。 “什么王谢家的燕子?”他随口说道:“总有一天,我要他们做我的家奴!” “啊?”那名队员莫名奇妙地看着他:“什么乱七八糟的?” 狄孟魂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又犯了掉书袋的毛玻“没什么,”他大笑:“喝酒!” 而那名队员当然不曾晓得,方才狄孟魂脱口而出的,是古代中国南北朝的一个历史典故。在古中国南北朝时代,当时最显赫的家族有王、谢两家,据历史所载,有位将军侯景便曾经打算为儿子向这两个世家求亲,却被皇帝劝阻,因为皇帝觉得王谢两家门第太高,恐怕不是他能配得上的。 但是,当时侯景的反应是大笑,之后便说出了狄孟魂说的那句话。 “什么王谢家的燕子?”他说道:“总有一天,我要他们做我的家奴!” 后来,这位侯景果然将皇帝拉下宝座,而当初高不可攀的世家,果真就变成了他的家奴。 至于,狄孟魂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说出这样奇怪的话呢? 之中的原因,连狄孟魂自己也不甚了解。 ------------------ OCR by Hx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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