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超人的孤寂


  一提起超人,很多人便会不期然地想起那雄纠纠、气昂昂,身披红色斗蓬,胸前绣着“S”大字的飞天大侠。事实上,在科幻仍未被普遍地接受和重视的年代里,不少人把超人故事和科幻创作等同起来,两者同样都代表着幼稚、荒诞和异想天开。
  可以想见,真正的科幻爱好者,对这个连环图英雄是绝无好感的。因为他破坏了科幻的形象,妨碍了人们对科幻的正确认识。虽然不论在杂志里或电影中,超人故事都被冠以“科幻”的称谓,但一直以来,科幻界都不肯承认这些“冒牌货”。那么,是不是说科幻小说从不触及超人这个主题呢事实却大大不然,超人乃科幻小说中一个经常出现的题材,只不过在意念上和处理的手法方面,一般都比大众所熟悉的超人故事认真和有深度得多。
  如果我们把神话传说中的英雄和力士等略去不计,超人这一概念,最先出现于十九世纪末德国哲学家尼采(Fredrich Nietzsche)的著作《扎拉图斯拉如是说》(Thus SpokeZarathustra,1883)之中。然而,尼采的“超人说”,乃从权力和意志等角度出发的一套伦理和政冶学说。它为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的兴起提供了理论的根据,对后世科幻创作所产生的直接影响却不大。
  真正从科学的角度去考虑超人这个问题的著作,要有待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普遍为人所认识和接受。如果生物是不断进化的,而且进化的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那么,人类在这一刻虽是进化的最高成就,但进化过程的继续,必会产生比人类更高级更完美的品种,也就是说,会出现处处比我们优越的“超人”。
  一九二一年,英国大文豪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在他的剧本《回复到密福沙勒的时代》(Back to Methuselah)之中,就引用了进化的概念。他描述人类如何从创世之初,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直至遥远的将来,所有人都变得如圣经中所记载的密福沙勒一般长寿。最后,到了公元二万多年,人类已进化至可以摆脱形体的束缚,而成为超然物外的纯粹心灵。
  在科幻界中,更早的超人故事,可见于威尔斯在一九0四年所写的《诸神的食粮》(The Food of the Gods)。在故事里,两名科学家意外地发现了一种超级的养料,遂培养出一群体型和智能都同样超越常人的新族类。
  然而,上述两部作品都未有深入地探讨超然的智力和有异于常人的感情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在这一方面的经典之作,无疑是斯特普尔顿于一九三五年所写的《怪约翰》(Odd John)。在这本传记式的小说里,主人翁以第一身的方式,详细地记述了他所认识的一个超人的一生经历。这个名叫约翰的超人只活了二十三岁。他除了眼睛特大及生得一副孩子模样外,相貌跟普通人没有甚么分别;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与常人的大异。除了特强的记忆和极其敏捷的思考能力外,他对事物的了解和洞悉之深,使他觉得人类在哲学上和思辨上最引以为傲的成就,也只不过是一堆极其肤浅和混淆的杂念。他处身于人类世界里,就有如一个主人处身于一群聪明的狗只当中。任凭狗只如何聪明,但由于先天的限制,将永远不能了解主人的内心世界。
  在感情上,约翰亦有异于常人。他较少受一般的喜、怒、哀、乐等激情所感染或支配。他当然也有他的感情,但基础、内容和深度也跟一般人的有别。正因如此,在常人的眼光看来,他显得冷酷和不可理解。
  约翰是孤独的。他生于人类世界,一方面鄙视人类的愚蠢和幼稚,另一方面又需要他人的了解和慰藉。他明白到自己不能容于世俗,故此一直隐藏着身份。后来,他发觉世界上还有极少数与他相像的心灵,于是踏遍天涯海角,四出访寻。在他生命最后的几年中,他努力试图在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一个超人的国度,目的不是为了征服人类,只是要发挥集体的超人智慧,以探求宇宙的奥秘,寻找生命和意识的真正意义。
  可惜,他的努力终于失败了。他的计划被人类发现。世界列强的武装力量,不能容许这样一个超乎他们理解以外的威胁存在。终于,约翰及他的一班同类,在无法抵抗人类的野蛮侵略底下,全都自杀而死,而整个孤岛也沉没在太平洋的碧波之中。
  这本著作距今虽已整整半个世纪,但其探讨的认真、观点的触到、见解的深刻,迄今仍未有作品能越其樊篱。往后的作品可能在情节上较为曲折多姿,但在思想上则仍只是《怪约翰》的嗣裔而已。
  斯特普尔顿除了写出《怪约翰》这篇经典外,在一九四四年的《天狼传》(sirius)中,却是透过一个特殊的角度,从侧面再次探讨超人这一题材。书中以细腻的笔触,描述一头受到特别培育的狗,在经过大脑扩展手术之后,怎样由狗变成“人”的经过。随着这个奇妙的成长过程,这只具有狗的身躯,但却逐步拥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的实验品,处处感觉到肉体和心灵间所存在的矛盾:他有着狗的一切本能、习性和观看世界的态度,但另一方面,它在思想上和洞察上的深遽却尤在一般人类之上。它遍阅人类历来最伟大的哲学著作,试图为自己的困境寻求一条出路。在它的心智成长历程之中,它先后经历了哲学狂热、宗教狂热、性欲狂热等各个不同的时期,而陪伴它成长的是科学家的独生女儿。剧情发展下去,它一方面苦恼于深深地爱上了科学家的女儿而不能自拔,一方面却因身份泄露被外界的人追捕而需要四处逃亡。全书以哀而不伤的笔调,逐步展示出这头“超级狗”那无可避免的悲剧命运,读罢不禁使人掩卷叹息,稀嘘不已。
  一九三九年,以《火星漫游》而一夜成名的年青作家温饱姆发表了以超人为主题的长篇小说《新的亚当》(The NewAdam)。书中以第一人称的格式,详细叙述一个超人在普通人的世界中成长的经过。与《怪约翰》不同的地方,是主人翁并没有把自己放到一个超然的地位,以冷漠和批判的眼光来分析人类的社会。相反,他尽力去适应这个凡人的世界,使自己成为人类大家庭中的一份子。纵观全书的题材构思,野心不可谓不大。只可惜温鲍姆功力未逮,比起斯特普尔顿的《怪约翰九成绩可说差了一大截。
  入世和出世、局限和超越、感性和知性等冲突,亦是德国著名小说家赫西(Hermann
  Hesse)在他的力作《玻璃珠游戏》(The Glass Bead Game,1943)中的主题。在这本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著作中,作者试图深入地探讨一个近乎天才的心灵,如何追求智性上的超越和美感上的升华的漫长经过。小说本身不能算是一个超人的故事,但却从侧面描述了超人所虚的“高处不胜寒”的孤寂境界。
  上述几本小说虽然都写得深刻和认真,但所构成的影响,使不及一本以动作和情节取胜的较通俗作品《申兰》(Slan,1946)。这实在是不难理解的,要知道三四十年代的科幻世界,是廉价的通俗科幻杂志的世界(主要在美国;在其他地方,科幻起步更迟)。当时的读者,大部分是青少年,他们虽然都热爱科学,但同样也追求紧张刺激的情节,沃格特(A.E.VanVogt)的长篇连载小说,正好能够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
  《史兰》之成为经典,是它首次正面地描写超人与一般人类之间的对峙及惨烈斗争。科学研究的突破,导致了一个新的族类——史兰族——的诞生,这一族类不论智力或是体能,都比人类优越,而且相互间还具有一定程度的心灵感应能力。但在外型上,他们除了头顶上生有埋在头发中的两条短短触须外,其余皆与常人无异。
  表面看来,面对这一族史兰超人,人类自应必败无疑,但小说引人入胜之处,正在于它反其道而行,把史兰人描绘为被大规模残杀及迫害的对象。(当然,《怪约翰》的结局其实也有类似的描写,只是没有这部作品的突出及富有戏剧性。)
  由于众寡悬殊,书中的超人终日过着惟恐被人揭露和追杀的逃亡生涯。主人翁是个刚满十岁的史兰男孩,其父母皆被人类所杀。全书叙述他一方面要四处躲藏,一方而又要找出史兰族对抗人类的秘密基地,过程曲折悬疑,结局更是出人意表。
  与《史兰》成为强烈对比,但在科幻界享誉更高的一部作品,是斯特金(TheodoreSturgeon)于一九五三年发表的《人外人》(More Than Human)。后者故事发生的空间比前者狭小得多,情节平淡得多,步伐也慢多;但在意念及富于探讨方面,则比前者尤有过之。
  作者借用了全感心理学((Geutalt psychology)的意念,细致地描述几个拥有超常能力的问题儿童的成长过程。这群儿童不单可以相互进行直接的心灵沟通,而且拥有“念力”这一超人本领,即可用意志直接控制外间世界的事物。他们最初不了解本身的潜能和独特之处,直至他们遇上一个被人视为精神不健全曲少女。逐渐,他们了解到好像他们这样的人,实乃人类进化上的另一个阶段。最后,一班怪孩子和少女结合成为一个综合的整体心灵(a gestalt mind),而且开始懂得辨别是非,完成道德上的成长。
  在同一年,我们有克拉克所写的《童年的终结》。在小说中,外星人占领地球只是故事的起点。随着情节的推展,我们才得悉,这些外星人的实际任务是促进人类的成长——一种在进化上他们可望而不可即的成长。书末,人类逐步蜕变。最后超越了形体的生灭,混然成为一超级的心灵。比诸《人外人》,克氏的构思百说视野更阔,想像更进一步。谈到道德上的成长,不少科幻作家都似乎在提出这样的警告:智能上的增长,并不一定保证感情上和道德上的成熟程度也会相应地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有一个智力高超、聪颖过人,但感情上却肤浅幼稚,道德上更是善恶不分、自私冷漠的“超人”。安东尼在长篇小说《超摄镜》中,正描述一个这样的超人所会带来的危险。
  《超摄镜》是作者一篇极具野心的作品。故事内容涉及心理学、星相学、与外星人建立通信、行星际探险、恒星际探险、星际战争、银河历史……等。而其中一个主题,是超人的培育和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项优生学实验的成果之一。表面看来,这项实验是失败的;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在众多的实验产品中,却的确出现了一个超级的天才。只是这个天才一方面厌恶这个愚蠢的凡人世界,另一方面也害怕受到一般人的迫害,是故一直隐藏着身份:在八岁那年,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人格替身”,而自己则蛰伏到潜意识的深处,伺机而出。问题是,这个“替身”的“人格”历经十多二十年的成长,已成为一个独立的自我,并有强烈的“求生”(自我延续)的本能。这个具有双重人格的“潜在超人”,成为了小说中戏剧性冲突的主要来源。更为富于戏剧性的是,蛰伏的超人心灵虽然在智力上高出常人很多,但在感情上和道德上则仍处于一个八岁小孩的阶段!
  人有愚智之分,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愚笨之人固然渴望自己能变得聪明;但就是本已聪明的人,又何尝不希望能变得更加聪颖敏锐呢?一九五四年,安德逊的出色长篇小说《脑波》(Brain Wave),就正好满足了人类这个古老的梦想。根据故事的假设,在过往的漫长岁月里,地球原来一直受到星际间一个特殊力场的影响。这个力场令地球上所有生物的智慧都大受压抑。在故事中,地球终于穿越了这个窒碍智力的区域。一夜间,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超人,甚至白痴和一般的飞禽走兽,都突然变得聪明起来!
  提到白痴,不禁令人想到科幻小说中一个使人难忘的短篇,那就是凯斯(Daniel Keyes)于一九六六年发表的《把花献给艾芝农》(Flowers for Algernon)。这个短篇故事不是描写凡人怎样变成天才,而是叙述一个白痴怎样努力变成一个普通人的经过。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智商只有六十八分均低能儿——查理,整个叙述也就是查理以第一身所写的日记。原来一个科学家正在研究提高人类智能的方法,无意中找着查理来作他的实验品。故此,查理的日记最初是写得一塌胡涂的;但随着实验的成功,日记也愈来愈写得头头是道。小说的引人入胜,是它使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心智逐步开敞,人格逐渐成长的奇妙过程。一个心灵由蒙陇黑暗的混沌中,一步一步的醒觉,一步一步的被照后;每一天都有新的知识、新的视野、新的感受,那是多骱箢人兴奋和激动的过程啊!
  可惜,好景不常,比查理更早进行智力增强实验的白老鼠艾芝农首先死去。不久,智力已增进至比常人还要高的查理,开始发觉他的智能正一日一日地衰退。他自己进行的研究显示,原来智力的增进只能是暂时的,过了一段时间,效果自会逐步消失,直至回复原状。查理的日记开始一天一天地退步了,但他仍继续挣扎,以无比的勇气和毅力面对这一切。可是无情的命运,终于使他失却一切,恢复到以前混沌的境地。他最后懂得做的,就只是把花献到艾芝农的墓前……
  一个人重获新生的欣悦,以及重堕深渊的无奈与悲哀,在这篇短短的故事里都感人至深地展露无遗。笔者多年前首阅这篇作品,不禁心酸得潸然泪下,印象至今难忘。
  一九六八年,荷里活把这个短篇改编拍成电影《畸人查理》(Charly),但感人的效果可比原着差得多了。
  在肤浅幼稚的一端,是更为大众所熟悉的荷里活制作一系列连环图式的“超人”电影。这些电影实基于自一九三八年出现的超人连环图。这些连环图的对象原本只是一些少年儿童,没想到后来竟如此成功,以至超人这位漫画英雄,成为一个深入人心的偶像。
  超人的祖先原本居住在一个具有高度科技文明的星球之上,但地出世后不久,星球发生了大灾劫。它的父母为了保存这个小性命,遂把他用太空囊送到地球。他自幼便由地球上一对夫妇抚养,长大后当上了记者。表面上平平无奇的他,在危难时却可摇身一变,成为一个上天入地、刀枪不侵的大英雄。所有故事的情节,都是描述他怎样在这双重身份的掩护下,扫荡邪奸、锄强扶弱。内容大都幼稚重复,乏善可陈。
  数十年来,以超人为题材的电视及电影制作,不论是卡通还是真人的,可谓数不胜数,而且历久不衰。最近的版本,是由基斯杜化李(Christopher Reeve)扮演超人的电影《超人》(Superman)和《超人续集》(Superman II)等。于此值得一提的是,在《超人续集》里,除了一般正邪斗争之外,超人还要面对爱情与超然能力之间的抉择。原来,超人要保有异常的能力,就有如我国武侠小说里练童子功一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一切惊人本领皆会荡然无存。在朝向男女平权的今天,在号称科幻的题材中,竟出现这种侮辱女性的反动意识,实使人感到既可笑又气愤。而最后超人虽已把奸徒歼灭,但仍是舍爱情而取超能,则更是使人泄气。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