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


  马尔宾去丛林边儿上等梅瑞姆时,把跟他一块儿来的那个黑人留在林中空地,吩咐他在他回来之前就在那儿老老实实地呆着。那人靠着一棵大树整整蹲了一个小时,突然被身后一只狮子的怒吼声吓了一跳.他连忙爬上一棵大树,不一会儿兽中之王走进空地,径直向一只已经死去的羚羊走过去,这以前,那个黑人没有发现地上躺着这么个玩意儿。
  那只狮子一直吃到天亮,黑人藏在树上一夜没敢合眼,纳闷主人和那两匹马出了什么事儿,居然彻夜未归。他跟马尔宾已经一年了,对这个白人无赖的禀性可以说相当了解。因此,他很快便断定,马尔宾是故意把他扔在这儿的。和马尔宾别的随从一样,这个小伙子也非常恨他的主人。恐惧是把他们连到一起的唯一的纽带。眼下的困境仿佛在他心头燃烧的怒火上浇了一瓢油。
  太阳升起之后,狮子又回到丛林。黑人从树上爬下来,开始了向宿营地艰苦的跋涉。他虽然头脑简单,但还是想出各种报复的计划。不过一旦真的面对面和那位坏透了的“统治者”碰到一起,他还是不会有勇气将计划付诸实施。
  他在离林中空地一英里远的地方发现那两匹马的蹄印向右拐去,一双眼睛闪烁着刻毒的光芒,拍着大腿大笑起来。
  黑人饶舌是出了名的。马尔宾手下的黑奴们也不例外。在过去的十年间,许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跟过他。他们或是亲眼目睹,或是以讹传讹,总而言之,马尔宾的劣迹在非洲的蛮荒之地早已广为人知。
  就这样,这位黑人因为知道主人过去的许多劣迹,又偷听到他和贝尼斯的行动计划,并且从工头那儿得知马尔宾有一半人马在西边那条很远的大河对岸安营扎寨,心里一下子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主人骗了另外那个白人,把他的女人带到西边那个营盘,而把白人小伙子留在这儿,听凭梅瑞姆的保护人——人人都怕的庄园主发落。想到这儿,他又龇开满嘴洁白的牙齿,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使沿着来时走过的那条路向北飞也似地跑了起来。
  莫里森·贝尼斯在瑞典人的宿营地神情紧张,疑虑重重,一夜未眠,直到天快大亮,才合上一双眼睛。太阳刚露头工头就把他叫醒,告诉他,必须马上出发,向北转移。贝尼斯犹豫不决,想等“汉森”和梅瑞姆回来再走。工头警告他,在这儿磨磨蹭蹭下去,随时都会有危险。这家伙很清楚主人的计划,知道贝尼斯已经干下了对不住庄园主的事情。因此,如果在他的领地被捉住,大伙儿都不会有好果子吃。贝尼斯听了这番警告真有点儿胆战心惊。
  如果庄园主在“汉森”干坏事儿的时候,当场把他抓住,会怎么处置他呢?难道他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马上派人来抓他,并且严加惩处吗?贝尼斯已经听过不少关于这位庄园主惩罚敢于破坏他这个小小王国的法律或者习惯的罪魁祸首的故事。在这块蛮芜之地,没有什么法律,先生的意志就是生活在他那块土地上的居民必须遵循的法律。人们传说,他甚至将一个虐待黑人姑娘的白人处了死刑。
  想起这些传闻,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他不知道,像他犯下的这种胆敢诱拐受先生监护的白人姑娘的罪行,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想到这些,他连忙站了起来。
  “说得对,”他十分紧张地说。“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儿。你知道往北走的小路吗?”
  工头当然知道。他一分钟也没有耽误,立即带领大家踏上漫漫的征途。
  中午时分,一个汗流满面、精疲力竭的长跑手追上了这支正在艰苦跋涉的队伍。他就是头天夜里被马尔宾扔到林中空地不管的那个黑奴。伙伴们都大声叫喊着向他致意,表示欢迎。他立刻把他知道的和猜测的关于主人的行踪告诉了大伙儿。于是整个商队在走在队伍前头的贝尼斯还没有听说这条新闻之前,便都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听完黑奴的叙述之后,意识到“汉森”把自己当成工具,结果反倒是他把梅瑞姆弄到了手。他气得血往上涌,想到姑娘的安全,浑身上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另一个人犯下与自己相同的罪过,就减轻自己的罪责。贝尼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又犯了一个错误。他没有认识到,他的行为和汉森的行为在本质上没有两样。都是对梅瑞姆的损害和欺骗。他怒不可遏,只是因为不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且连本来已经到嘴的肥肉也被别人抢走了。
  “你知道你的主子上哪儿去了吗?”他问黑人。
  “知道,先生,”黑奴回答道。“他到大河那边那个宿营地去了。那条河离我们这儿很远,一直流到太阳落山的地方。”
  “你能带我去找他吗?”贝尼斯问。
  黑奴点了点头。他看出这是一个既能向主人马尔宾报仇,又能逃脱庄园主惩罚的好办法。他相信,庄园主肯定首先追赶向北去的这支队伍。
  “你和我两个人就能找到他的宿营地?”莫里森·贝尼斯先生又问道。
  “是的,先生,”黑人向他保证。
  贝尼斯转过脸望着工头。现在他对“汉森”的阴谋已经了如指掌。他明白,为什么他要把北面的宿营地尽可能向庄园主领地的“北部边疆”移动。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给庄园主造成一个假象,在庄园主追向北面去的这支人马时,他自个儿向西非海岸逃奔。现在,贝尼斯拿定主意,学“汉森”的“金蝉脱壳”之计,从庄园主即将布下的罗网中逃脱。
  “你赶快带着人马向北走吧,”他对工头说。“我会回来并且设法把庄国王引到西面那个宿营地。”
  黑人工头哼了哼鼻子表示同意。他并不想和这个陌生的白人结伴同行。这个胆小鬼一到晚上就吓得要命。从他自己来讲,并不想果在这儿听凭庄园主那些武艺精湛、身强力壮的武士摆布。这帮人和先生的武士有很深的矛盾,碰到一起自然不会有什么便宜可占。他之所以这样爽快地同意贝尼斯的意见,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正好可以找到摆脱他的主子——瑞典人马尔宾的借口。他知道一条向北去的小路,直通他的家乡。这条路直插干旱的高原,白人都不知道。白人探险家和猎人走到这块高原总是绕道而去,做梦也没有想到其实在那块干旱的土地还有不少可以供人畜饮用的水坑。因此,走这条路,就连庄园主也一定能让他甩脱。这样想着,他便收拾马尔宾“南队”的“残部”,装出向北进发的样子上了路。而那位黑奴领着莫里森·贝尼斯穿过密密的丛林直奔西南。
  克拉克在宿营地附近等了好久,观察莫里森·贝尼斯的动静,一直等到“商队”向北转移。他断定那个英国小伙儿一定是走错了路,便回转身向先前见过姑娘一面的林中空地慢慢走去,心里充满了对那位已经投入别人怀抱的姑娘的渴望与思念。
  刚看见梅瑞姆,知道她还活在人世,巨大的幸福感暂且淹没了心中涌动的嫉妒。可是没多久,种种可怕的、散发着血腥味的思想便又回到他的头脑之中。此刻,莫里森·贝尼斯先生正在大树下面等待“汉森”和梅瑞姆姑娘。如果他知道头顶那棵大树上藏着一个野人。野人的头脑里正萦绕盘桓着这样一些可怕的思想,一定吓得毛发倒竖,浑身起鸡皮疙瘩。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克拉克渐渐抑制住激动的心情,开始拿自己和这位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做比较,结果发现自己在许多方面还有缺陷;发现那个人能够给予小梅瑞姆的,他却无从给予;发现他付出崇高的精神代价而得到的物质享受与这位绅士与生俱来的奢华与豪富简直无法比拟。他怎么敢这样赤身露体、邋里邋遢走到那位美丽的姑娘面前,表白一直深藏在心中的爱情呢?想到他的爱可能在这位纯洁无暇的姑娘身上造成不可挽回的过错,他简直不寒而栗。不过谢天谢地,她总算及时逃脱了命运之神可怕的安排。毫无疑问,她现在已经懂得了深藏在他心中的那种可怕的爱。毫无疑问,她现在恨他,讨厌他,就像自己每每想起对梅瑞姆怀有如此炽热的感情时恨自己、讨厌自己一样。他已经永远失去了她。就像当初确认她已经不在人世一样。尽管他亲眼看见她还活在世上——文明与优雅已经把她变成一个更美丽、更圣洁的姑娘。
  从前他爱她,现在他崇拜她。他知道,他永远也得不到她,但是至少还能看到她。他可以远远地望着她,也许还能为她做点儿什么。可是她永远不会猜到这一切是他干的,也不会想到他还活在世上。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想着他,不知道她是不是还记着他们一起在丛林里度过的快乐时光。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她会把这一切永远封存在心底而不触动。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美丽的姑娘就是那个头发蓬乱、半裸体的调皮鬼。在过去那欢乐、懒散的日子里,她在参天大树浓密的枝叶间跳来跳去,玩得那样痛快。而现在,当她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很难说往事的记忆在她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
  克拉克十分悲伤,在丛林与平原相交的地方等待梅瑞姆,可是梅瑞姆一直没来。
  倒是来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膀大腰圆的高个子男人,他身穿卡其布制服,身后跟着一队皮肤黝黑的武士。那人表情冷峻,嘴角、眼角都流露出深深的悲哀,也许这悲哀太沉重了,连心中的愤怒也无法将它掩盖。
  克拉克看见那人从地藏身的大树下面走过。而他,仍然神情冷漠,表情呆滞,在大树上经受内心深处痛苦的煎熬。他看见他一双锐利的眼睛在地上搜索着,而他只顾想自己的心事,两个眸子闪着呆滞的光。他还看见他朝手下的人打了个手势,意思是已经发现要找的线索,然后便向北匆匆地走了,而克拉克仍旧像一尊塑像一动不动地坐在树上,一颗麻木了的心泪泪流血。一个小时之后,克拉克慢慢地向西面的丛林走去。他无精打采,低着头,耷拉着肩膀就像一个让悲伤与痛苦压弯了腰的老人。
  贝尼斯跟在黑人向导身后,在稠密的灌木丛中艰难地跋涉。他抱着马脖子,爬在马背上,碰到树枝太低的地方,只好翻身下马,徒步行走。黑人领他走的是一条最近的小路,这条路压根儿就不能骑马。因此走了一天之后,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不得不扔了他的坐骑,跟着动作敏捷的向导往前走。
  这样艰苦跋涉的时候,莫里森·贝尼斯先生一直沉思默想。他在心里描绘着梅瑞姆落到那个瑞典无赖手里之后可怕的命运,越发怒不可遏,真想把马尔宾碎尸万段。可是很快便意识到,正是自己最初那个刻毒的计划,使姑娘陷入如此可怕的境地。而且即使梅瑞姆逃脱汉森之手,回到他的身边,等待他们的也只能是野蛮丛林的苦难。
  他还认识到梅瑞姆对于他比他原先想象得还要宝贵。他第一次拿她和他熟悉的那些出身名门、有权有势的女人作比较,惊讶地发现,这位阿拉伯姑娘远比她们更崇高、更值得爱。然后,他由恨汉森变成很自己,并且看清了一位英国贵族少爷在这桩事情上表现出来的丑恶。
  就这样,当自己行为的本质昭然若揭,大白天下之后,贝尼斯对这个社舍地位低下的姑娘一时冲动而产主的热情升华为爱情。当他脚步蹒跚,在灌木丛中艰苦跋涉的时候,除了这种新生的爱情,还有另外一种浓烈的感情在心头奔涌,那就是一定要向“汉森”报仇!
  他在奢华与舒适中长大,从来没有吃过苦,更没有经受过任何磨难。可是现在,这两样东西与他终日为伴。他在荆棘丛中跋涉,衣衫褴褛,皮开肉绽,不停地催促黑人向导加快速度。尽管疲惫难当,走上十几步就得摔一跤。
  贝尼斯之所以表现得这样坚韧不拔,当然因为他一心想报仇,但同时也因为他希望用苦难洗刷自己在姑娘身上犯下的大错。至于把亲爱的梅瑞姆从他一手造成的这场恶运之中拯救出来,他倒一直不抱希望。这一路上似乎只有一个让人丧气的声音伴随着他的脚步:“太迟了!太迟了!”可是另外一个声音鼓舞他前进:“救人是太迟了,报仇可不迟!”
  他们直到暮色太浓,看不见脚下的道路才停下来休息。下午,疲倦的向导几次想停下来休息,贝尼斯都威胁说,胆敢休息,马上就把他打死。那家伙被他吓住了。他无法理解,这个白人小伙子头天夜里还吓得要命,一夜之间怎么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要是有机会,那个黑人向导早就扔下他的主人逃跑了。可是贝尼斯看透了他的心思,一直警惕性很高,不给他任何可趁之机。他白天跟他寸步不离,夜晚在为了防备野兽袭击,胡乱垒起的鹿砦里紧挨他睡觉。尊贵的莫里森·贝尼斯先生能在野蛮的丛林里酣然大睡就足以说明,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能够紧挨一位汗臭熏人的黑奴睡觉,足以说明民主精神在他的身上可谓高矣,仅管他过去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早晨,贝尼斯浑身难受、腰酸腿痛。但他决心未改,还是立刻出发去追汉森。他在一条小河旁边打死一只公鹿,因为还没有吃早饭,只好一边抱怨一边停下来煮鹿肉充饥,然后继续在灌木丛生、藤曼缠结的密林里跋涉。
  这当儿,克拉克慢慢地向西悠逛,找到了大象坦特常走的那条小路,发现他的老朋友正在树荫下吃草。人猿克拉克寂寞、悲伤,能有他的“大朋友”做伴儿很是高兴。坦特无限深情,用长鼻子把他“抱”起来,放到宽阔的脊背上。以前,他经常这样斜倚在坦特的脊背上,在甜蜜的梦乡度过一个个漫长的下午。
  遥远的北方,先生和他的黑人武士正沿着那一条向北逃去的人马留下的足迹穷追不舍,结果离他们想救的那个姑娘越来越远。庄园里,那位把梅瑞姆当作亲生女儿的妇人正在焦急不安地等待“救援队”和姑娘回来。她深信无敌的丈夫一定能把姑娘带回到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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