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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鸿元被捕


  匪绑和军绑可恨,而官绑就更可恶,因为它用的是“法律”的名义。
  1948年9月4日,申新纺织公司总经理荣鸿元被上海警察局拘捕,随即移送特种刑事法庭,罪名是“私套外汇,囤积居奇”。又是一桩轰动上海滩的大事件。荣宗敬的大少爷哪里经得起这种打击,进了警察局就呼天号地,放声大哭……“奸商”是人人痛恨皆日可杀的败类,荣鸿元还有面孔在上海做人吗?
  不仅是个面子问题。
  1948年,国民党政府实行“宪法”,蒋介石当上了“总统”。这“总统”并不好当,前方军事节节失利,整个经济已处于总崩溃的边缘。物价飞涨,法币流通量已达640万亿元,为1936年的45倍。病急乱投医,蒋介石接受财政部长王云五的建议,于8月19日发行金圆券,并公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发行金圆券的目的,是以政治手段强制收兑人民持有的黄金、白银和外币,规定:黄金每两兑金圆券200元,白银每两兑3元,银币一元兑2元,美钞每元兑4元。限令9月30日为截止日,到期未兑换者一律没收加严惩。这是对中国工商者和持有金银外币的老百姓的公开劫掠,没有哪个傻瓜肯用手中的财物去换废纸。上海银行董事长陈光甫曾对吴铁城诉苦:“明知金圆券就要崩溃,上海银行所存黄金也只得送往中央银行。”身为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的吴铁城回答说:“黄金送到中央银行就等于没收,可不送恐怕要受徒刑。”不肯把黄金白银美钞交出去,就要杀头受徒刑,不是公开的绑票吗?类似的事情,荣家也不是头一遭了。1947年,茂新面粉公司经理荣毅仁就曾被政府当局指控“侵占、玩忽、盗卖公有财物”,被移送上海法院处理,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军粉霉烂案”。有国民党监察委员控诉说:东北兵败,是国军吃了茂新霉烂面粉所致(果真如此,倒是茂新公司为人民解放战争立下大功了)。1946年,茂新代政府购贮小麦30多万担,原是遵照行政院长宋子文和粮食部长谷正伦的指令办的,磨成的面粉早经上海粮食总仓库检收清讫,后任粮食部长俞飞鹏也已批示“准予结报”。宋子文由于“黄金风潮案”被劾下台,有人就在这批面粉上横生枝节了,目的当然是为了钞票。幸好荣毅仁对一切细节知之甚详并都有手续。当即写成《代办购麦制粉经过》一文以明真相。法官检察官没大文章可做。但还是勒索去黄金大条,美金5000元。
  这一次情况却有很大不同。法币在老百姓心目中早已名誉扫地,上海就流传着四句顺口溜:“工不如商,商不如囤,囤不如金,金不如劫。”劫掠金银外币,上海是重点,蒋介石封俞鸿钧为上海经济督导,大公子经国为副督导,对不“自动”据实陈报者将严厉制裁。俞鸿钧是个聪明的官僚,他识相得很,当然是不会到职视事的,于是蒋经国就坐镇上海雷厉风行地干起来了。
  蒋经国血气方刚,眼看贪官遍地,奸商猖獗,大约是真想做一番“清正廉明”业绩的。上位伊始,就以“私套外汇”、“囤积居奇”的罪名,给工商界以颜色:华侨王春哲因把存款汇往纽约,被“依法”判处死刑;大通纱厂经理胡国梁、永安纱厂副总经理郭棣活、美丰证券公司总经理韦伯翔等相继被捕;连“香虎王”胡文虎的儿子胡好、杜月笙的儿子杜维屏也给抓起来了!
  指控荣鸿元的根据是很可笑的。是年5月间,申六因缺乏原料,向上海盛亨洋行定购印棉1500包,因定银限期紧迫又借贷无着,荣鸿元便向香港道亨银行购得6月1日期申汇港币折合法币计110亿元,以支付定银。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而且是初夏间事,与“紧急处分令”无关,当局意在“杀鸡吓猴”。一时间上海滩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工商界人人自危,荣氏家属的惶恐焦急就不难想象了。
  荣家立即由胡明德(荣鸿元妻)、荣鸿三、过守一(申新法律顾问)和顾品三等组成了营救组。明知开庭只是掩人耳目的官样文章,还是聘请章士钊、杨鹏、李谟三位名律师进行辩护。所谓“营救”,实际无非是奔走门路,疏通关节,用黄金美钞棉纱和珠宝铺平开释之路。
  一个极端腐败的政府,一个被霉菌渗透到每个细胞的官僚机构,怎么会有“清正廉明”!荣鸿元被捕案中特刑庭幕前幕后的种种表演,把蒋经国的“打虎运动”变成了一出滑稽戏。这恐怕是经国先生也没有预想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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