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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机构:新加坡广播局和中国中央电视台 (二)宗旨·促进华语在国际上的应用 ·增进参赛国家A区域间的友谊 ·加强本区域各电视台之间的合作 (三)比赛地点:新加坡(四)比赛日期: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 (五)参赛队伍: 1.复旦大学(中国) 2.台湾大学 3.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美国) 4.剑桥大学(英国) 5.马来亚大学 6.香港大学 7.新加坡国立大学 8.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加拿大) (六)组队: 每队由四名辩论员及一位领队兼指导老师组成。这四名辩论员将代表其大学参加每一场比赛,惟发言次序可以更动。 (七)辩论员资格: 所有受邀大学的在籍学生都可参加。 (八)比赛程序 1.比赛采取单淘汰制,共有四场初赛,两场半决赛和一场决赛 2.主办当局将根据八所大学的地理位置和他们在历届亚洲大专辩论会的表现,把他们分为四对。每一对再以抽签方式决定各自属于第Ⅰ组或第Ⅱ组。 3.在大组组合确定之后,各队再以抽签方式决定他们在初赛的出场次序和立场。 抽签仪式将在比赛前至少一个月在新加坡广播局举行,各受邀队伍可委派代表见证抽签仪式。所有辩题也会同时公布。 4.半决赛的立场则在半决赛队伍产生后抽签决定。 5.决赛的立场将在八月二十七日,最后一场半决赛举行过后抽签决定。 6.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参赛队伍不得要求删改。 7.各队队员必须穿该队制服出场。 8.各队的领队兼指导将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以及和主办当局联络的工作。 9.每场比赛将有五位评判,评判团由主办当局委任。 (九)录影及播出 1.录影地点:新加坡广播局电视大厦礼堂 2.比赛日期及时间: ------------------------------------------------------------ 赛项 比赛日期及时间 播出日期及时间 ------------------------------------------------------------ 初赛一(A和B) 22.8.93 23.8.93 初赛二(C和D) 23.8.93 24.8.93 初赛三(E和E) 24.8.93 25.8.93 初赛四(G和H) 25.8.93 26.8.93 半决赛一(S1对S2)26.8.93 27.8.93 半决赛二(S3对S4)27.8.93 28.8.93 晚上7点至10点 决赛:(E1对E2) 29.8.93 29.8.93 下午3点至7点 晚上8点30分 SBC第12波道 3.中国中央电视台将播出其中一些赛项。 (十)节目程序 1.主席开场,介绍对垒队伍、评判团、比赛规则,并宣布比赛开始。 2.正方第一位队员先发言,接着由反方第一位队员发言。然后是正、反两方的第二和第三位队员轮流发言。发言时间各三分钟。 3.自由辩论,每队各有四分钟。(请参阅自由辩论规则) 4.反方第四位队员总结陈词;正方第四位队员总结陈词。正、反两方各有四分钟。 5.当每位辩论员发言时间剩下一分钟时,将有铃声提示。第二声铃响表示发言时间已用尽,辩论员需即刻停止发言。 6.主席请评判团退席进行评决。 7.茶点招待。 8.主席宣布复会,并邀请该场评判代表分析是场辩论。 9.主席宣布评判团的评决,收场。 (十一)自由辩论规则 1.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论员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四分钟。辩论员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的言论,如果流于空泛谩骂,则会影响该队的分数。 2.自由辩论时间开始时,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先起立发言。在他结束发言后,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即刻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3.两位计时员将分别为两队计时。当一方队员发言完毕,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所以,辩论员应该尽量争取时间,在对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即刻起立发言。 4.当一队的发言时间只剩下一分钟时,计时员将按铃提示,第二响铃声表示总发言时间已到,应该结束发言。 5.如果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尽,另一队还有剩余时间,则该队的一名或多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十二)评判准则 1.评分标准: a.个人分数: 辩论技巧 [辩论员语言的流畅,分析、反驳和应变能力以及论点的说明力和逻辑性] 40分 内容、资料 [论据内容是否充实,引述资料是否恰当] 30分风度及幽默感 [辩论员的表情动作是否恰当,是否有风度及幽默感] 15分 自由辩论 [个人在自由辩论的表现] 15分 四位辩论员总分 400分 b.整体合作 [全队论点结构的完整性,队员之间的默契和配合] 40分 总分 440分 2.辩论员不应宣读预先拟好的稿件,或展示预先准备的图表及大字报,违规者评判将酌情扣分;不过,他们可以出示或引述书本,报刊的摘要,以加强论据。 3.每场比赛的结果将由评判团依据各队得分,以一人一票方式决定。在比赛中获得最少三票的队伍将是优胜队。 4.评判团退席后,会先把评分表填妥,交由主办当局计算分数,然后才开始讨论。讨论的目的是要检讨辩论双方的表现,以便在评语中提出。由于成绩是根据评分表决定,因此评判团的讨论不影响比赛的结果。 5.必要时,评判团可以要求辩论双方把他们引述的书本、杂志、统计数字等资料呈上,以便查核。 6.在讨论结束之后,评判团将推举一位代表,综合所有评判的意见,发表对该场辩论的评语。在评语中,评判代表将分析两队的表现及优缺点,提出双方可改进的地方。由于时间有限,评语应该言简意赅。 7.评判团将在每一场辩论中选出表现最杰出的辩论员。 全系列最佳辩论员将由评判团根据辩论员在所有各场比赛的表现选出。 8.评判团的评决是最后的决定。任何有关评决的质询将不受理。 (十三)奖励: 冠军队伍:现金奖新币一万元及奖杯一座 亚军队伍:现金奖新币五千元及奖杯一座 全系列最佳辩论员:现金奖新币二千元及奖杯一座 所有辩论员将获颁参赛证书 (十四)主办当局保留删剪节目内容和更改播映时间的权力。 (十五)主办当局有权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修改本章程。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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