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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当地的禁娼


一、抓谁?

  要说B镇的“红灯区”已经合法化了,那实在是天大的冤枉。就在笔者考察期间,B镇大规模地抓了一次小姐,一个晚上就抓了40到50个。
  当时是晚上11点左右,笔者正在×le歌舞厅里。妈咪mei姐先把小姐阿li从一位客人身边叫走,让她回楼下自己的住处去;然后又让阿ying也赶快回家;最后才对笔者解释说:×ye大道那边抓小姐了。笔者闻风而动,雇了辆摩托车赶到×ye大道,但是什么也没有看到。问了一下卖小吃的湖南汉子老梁,他笑了,说:就是抓小姐,也不会在这里抓的,都是在小姐们的住处抓。
  笔者第二天去问mei姐,果然如此。B镇从来没有在歌舞厅或者发廊里直接抓过小姐。按照mei姐的话说,这里并不禁止“坐台”(三陪),也不禁止异性按摩,所以没有理由在歌舞厅和发廊里抓小姐。但是,联防队经常去检查小姐们租来的住处。如果半夜时小姐还没有回来,或者中午的时候小姐还在睡觉,没有起床,那么联防队就会问她干什么去了。如果说不出来或者无人可以证明,那么就会被抓到联防队去。
  其实,联防队早就知道哪些小姐是卖淫的,所以都是有目标地去检查住处的,所以往往是一抓一个准①。尤其是刚刚来到B镇的小姐,联防队盯得格外紧,因为她们初来乍到,不仅很容易去卖淫,而且还没有学会如何隐蔽自己的职业,所以“破案率”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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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mei姐抱怨说,联防队经常是什么也不问,即使小姐按时回来了,或者中午并没有在睡觉,也一样会被抓走。可是,mei姐与联防队已有积怨,所以笔者还是不正式引用她的这种说法为好。

  这个情况被阿ying小姐证明了。她说,她刚在B镇租房住的第一天晚上半夜,就被联防队查了一次。第二天中午又被查了一次。她吓死了。可是她当时连×le歌舞厅还没有来,确实只是在同乡的饭馆里帮忙,所以有问必答,天衣无缝。联防队“教育”她说:违法乱纪的事情可不许做啊!然后就走了。当时,她同屋的一个在商店里打工的女孩子告诉她:你没事了。果然,一个星期以后,联防队又来检查,把她同屋的另一个确实是“鸡婆”的小姐抓走了,可是连问都没有问她,虽然她那时实际上已经出过台了。
  其他小姐反映,联防队还有另一种抓法,就是在清晨4点到7点之间,在大街上以检查身份证和暂住证为理由,拦截一切看起来像是鸡婆的小姐。这时候,恰恰是那些被包夜的小姐们下班回家的时分。她们不可能不从街上走。她们在卖淫时也不会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暂住证。即便带着,联防队还会追问,夜里你在哪里?结果,经常也是一抓一个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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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mei姐也就此抱怨过:难道小姐就不许清晨起来锻炼身体吗?可是基于上述的同样理由,笔者暂不正式引用她的说法。

  当然,从侦探小说或者警匪片的层次来看,这些都应该算是雕虫小技。可是对于那些低文化的、只顾赚钱不管其他的卖淫女来说,这些办法都很见效。
  可是,读者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办法都无法抓到那些在包厢里或者在按摩场所里卖淫的、住在公司提供的集体宿舍里的、坐着公司的大轿车上班的小姐们。这样的小姐,一般来说比较“高档”的。她们的客人也不会是平头百姓。
  从B镇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引申出这样一个普遍命题:禁娼,在B镇实际上是为社会的上层服务的。
  现在最通用的卖淫定义,一般都包括4个要素:
  (1)双方自愿(否则是强奸);
  (2)有性交合(否则仅仅是色情服务);
  (3)现金交易(给对方买房子买东西,或者给对方其他实惠或者其他利益,则不算);
  (4)以性交合的次数或者性交持续的时间长短来计算卖淫的价格,例如“打炮”是按照性交一次来计价的,“包夜”则是按照持续时间的长短来计价(长期供养对方,或者不以“性”为计量单位的则不算)。
  但是几乎人人都知道,社会中存在着许许多多实际上的卖淫行为,都无法包括到这样一种卖淫的定义里边去。尤其是后两个要素,简直就是网开一面。
  例如男人里的隐蔽纳妾、养情妇、给情妇发红包、给情妇帮忙使其获得实惠等等行为,例如女人里的“傍大款”、“做小蜜”、“当外室”等等行为,往往都不是现金交易,也不是把性交合的次数或者时间作为计量单位。这些行为,在男人那里常常是以物质利益和现实利益来代替现金;在女人那里则往往是为了获取不以金钱为表现形式的实惠。但是谁都知道,这种“性交易”中互换的真正价值,往往比暗娼直接卖淫的金钱收入要高得多、有用得多。虽然这些“以利获性”和“以性获利”的行为都比较间接、比较类似情人或者妾或者行贿,但是不管怎么说,上述行为实际上都是货真价实的买淫和卖淫;无论怎么开脱,也改变不了它们的这个性质。
  那么社会为什么不禁止、不惩罚这些行为呢?绝不是仅仅因为这些行为难以发现、难以确定或者难以与通奸相区别。真正的主要原因是:这样的卖淫都是卖给各种各样的所谓社会上层人物的,至少也是以社会上层人士为主要顾客。
  至于现在所定义的那种卖淫,则主要是以社会的中层和下层为顾客的,无论怎么禁止和惩罚,也不会伤到“上流社会”的一根毫毛。
  当然,这也是有传统的。古代的达官显贵可以买妾、买丫头来“收房”,没有人会说这是嫖娼,而那些连老婆都娶不起的穷男人,除了偷情,只能去妓院,结果被叫做嫖娼。
  19世纪以来,国外社会经常讨论该不该禁娼,或者应该如何禁娼,却偏偏不去讨论:究竟什么人才是娼。在上流社会所制造的幻象里,似乎只有那些在贫民窟附近倚门卖笑的、在平民酒吧和公众夜总会里寻找顾客的女人才是妓女,而那些高级应召女郎、那些在封闭式VIP(大人物)俱乐部里提供性服务的女人、那些大老板的“性秘书”却统统不是妓女。
  虽然有不少学者在不断地诉说着卖淫的真相,但是社会似乎总是喜欢把上层人士里的买淫说成只不过是风流韵事或者性丑闻,总是不愿意把它们跟“下九流”的平民的嫖娼等同起来。结果,在警察局里充斥着贫寒的“野鸡”,却很少能见到那些“高档货”、“专用品”或者“性的交际花”。
  这是一种更为隐蔽的双重性道德标准。一般人只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惩罚或者加重惩罚那些真正去找“野鸡”的上层人士。但是这其实没有太大的意思,因为,如果社会上层和富人的各式各样的买淫活动都不算嫖娼,那么他们根本就不会犯法。即使真的实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又能把他们怎么样?
  综上所述,至少从近代资本主义出现以后,所谓“禁娼”一直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服务的,一直就是仅仅镇压穷苦的男男女女和下层老百姓,却对上层社会里的种种“性交与利益的交易”网开一面;一直就在保护有权有势的男人的“以权谋性”和欺男霸女。而且,由于“以性谋权”和“以性谋实惠”都不算卖淫,所以禁娼实际上也就保护了有权有势的男人的消费对象,以便为他们“增加生产、保障供给”。
  因此,在中国,在制定和实施禁娼的政策和措施时,至少要有别于上述情况。

二、谁抓?③

  在B镇,正式的公安机关只有一个派出所,只有18名警察编制,所以治安工作主要依靠治安联防队和各种各样的保安。这三种人都穿制服,样式也差不多,最主要的区别是臂章上的字不一样。警察的臂章写着“公安”,联防队写着“治安”,而保安人员则写着“保安”。据说在保安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仅仅负责内部保卫的,那么他们的制服没有统一样式。例如,×hong大酒店的保安的制服非常漂亮,就像国家仪仗队一样。可是各个工厂的保安则寒酸得多,很像一些复员士兵。另一种保安则是兼管附近公共场所的治安,因此他们的制服统一,很像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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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笔者的主要考察方向并不在这里,材料的获得也格外艰难。尤其是,这方面的材料,仅仅对叙述者进行测谎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直接的证实。因此,笔者抱着知难而退的态度,在这里只记录当地人所介绍的情况。凡是没有特别说明的材料,都未经核实。

  B镇的联防队装备精良。它有一支“快速反应部队”,有十几辆摩托车,3辆警车和1辆囚车。联防队员都身穿迷彩服,头戴钢盔,挎着冲锋枪,经常骑着摩托车在大街小巷穿梭巡逻。笔者这样在北京生活惯了的人,刚一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戒严了。
  B镇的联防队员基本上都是本地年轻人,但是镇区里的人很少,都是附近的农村管理区原来的农民。他们的工资并不高,据一位工厂里的保安说,保安们一般每月只有500元左右的工资(吃住免费),而联防队员也不过1000元左右(吃住也免费)。但是另一位当地人却说,联防队员每月至少有2000元的收入,否则本地农民也不会去干。笔者也曾经试图访谈几位联防队员,但是他们非常敏感,终于没有谈成。所以笔者不仅对他们的个人情况没有把握,对他们的工作情况,也主要是依靠别人的介绍。
  当地人说,B镇抓吸毒抓得非常狠,也非常见效,因为人们一致认为,吸毒没有一样好。可是禁娼却是官样文章,因为嫖娼卖淫不像吸毒那样招人恨。妈咪mei 姐也证实了这种情况,因为她最担心的是阿li小姐,伯她因为吃白粉被抓起来,而不是因为卖淫。阿li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她曾经说过,平常她都不敢一个人上街,因为联防队知道她吸毒,就算她什么也没干,也可以随时把她抓走。
  B镇的禁娼,仅仅限于镇区之内。当地的一位农村老太太说:镇区抓“衰妹”,但是养“小的”却不管。在农村,连“衰妹”也不管。农村从来没有人来查过。可是许多小姐实际上就是住在镇区附近农村的出租房里。
  当地人说,B镇是只抓小姐,不抓嫖客,因为嫖客里香港人或者海外来人很多。笔者所访谈的小姐们也说是这样。但是一位工厂里的保安却说:怎么不抓?我们厂里就有一个打工仔,找过小姐。后来那小姐被抓了,把他供出来,可是又说不清他的真名实姓,联防队就专门带着那个小姐来厂里认人。我们(工厂的保安们)都气了,就让那个打工仔跑了。后来他吓得再也不敢回来了,听说回老家了,连自己的工钱都不要了。
  小姐被抓以后,一般是罚款3000元就放人。小姐自己身上当然不会带这么多钱,所以被抓以后,小姐可以随便打电话或者捎信,叫别人来交钱。联防队相信,她总会找到某人替她交钱的。如果小姐说在当地没有人会来交钱,那么可以通知她们在老家的父母。据说也真有父母被千里迢迢地叫来的。如果一直没有人来交钱,小姐就一直被关着,没有什么期限。当然,有些小姐实在太“衰”,怎么也不会有人来交钱。那么她们就会被吊销暂住证,永远逐出B镇,甚至连身份证也被扣下。但是小姐们说,这也没关系,在三角洲一带,一个假身份证才卖500元。
  就连妈咪也会被抓的。据mei姐说,1996年10月,她被联防队抓走了,罪名是拐卖妇女(并不是卖淫或者组织卖淫),其实也是只要交3000元钱就放人。可是她认为,自己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就死抗着不找人。一个星期以后,是阿li她们几个小姐一起凑的钱,才把她要出来。
  mei姐分别两次说起过这件事。第一次主要是表达对联防队的愤恨(正因如此,笔者不公布她所讲的大部分细节);第二次却是一种人生的感叹。在她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歌舞厅老板没有帮她,日本客人兼朋友也没有帮她,却是自己手下的小姐们齐心合力救了她。
  那么,她为什么不走走关系呢?为什么后来不赶快跟联防队的人拉关系呢?mei姐的话,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联防队的运行机制。
  mei姐说:我又不傻,当然懂这个。可是没用。联防队的许多人我都请来过,都让小姐们免费跟他们出台。可是×叔(联防队的一个小头头)一开始就对我讲:这些没用。我们该抓你还是要抓你。你如果想拿这个来威胁我们,你就太傻了。你也别想拉住我们中间的某一个人。到时候,谁说也没用。为什么?我们这么多年了,是一根绳。你懂吗?
  阿ying小姐也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这一点。她刚来时,被联防队连着检查了几次。虽然平安无事,但是毕竟惊魂未定,就求当保安的表哥走走关系。可是表哥也说没用。联防队都是本地人,专门收拾外地人,连工厂的老板都说,很难打通关系。
  此外,笔者在对当地人的访谈中,发现本地人对联防队的印象也很好,而且都为本地的治安特别好而自豪。虽然有一人说到,其实还有一些案件没有破,但是那口气并不是发牢骚,而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综合起来,笔者估计,B镇的联防队已经达到了一种目前中国最理想的境界。
  首先,他们有实绩,就是治安状况整体良好,因此可以一俊遮百丑,没有人会追究他们对小姐的治理。所以mei姐觉得受了那么大的冤屈,也只能私下倒倒苦水。
  其次,他们实际上是代表着本地人的整体利益,主要去治理各种各样的外来人。他们是真正的子弟兵,是本社区的“御林军”。否则,这么大量的外来人口,尤其那些海外来的“强龙”们,恐怕早就把B镇的社区给淹没了,甚至给“颠覆”了。
  第三,B镇商海汹涌已有多年,香港的影响又无孔不入,所以他们可能是吸收了电影里香港警察和黑社会的双重经验,建设起了一个目标明确、组织严密、相当封闭的坚固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外人很难把其中的一个成员拉下水,更难以改变这个共同体的整个方向。
  第四,这个共同体在当地文化氛围之中,早已想清楚了所谓“腐败”的问题。
  在这样的文化里,联防队恐怕觉得,妈咪和小姐拉人下水的那些雕虫小技,根本就不是腐败,也许只是天经地义的上贡而已。所以这根本不可能用来引诱或者威胁联防队这个利益共同体。所以他们觉得妈咪和小姐很嫩,需要开导一下。
  第五,这个共同体拿得起,放得下,具有理性。
  在大局利益面前(例如统一抓小姐时),不仅舍得牺牲个别成员的利益(如果有人真的被拉下水),而且舍得放弃其他的局部利益(如果真的因此而得罪一些人)。
  如果笔者的估计大体属实,那么这就是B镇为什么能够做到既不懈地禁娼,又有“红灯区”实际存在的社区内部的原因。

三、宏观原因

  从珠江三角洲的全局来看,B镇的非法“性产业”得以产生和继续存在,还有一些宏观上的原因。

  1.产生的原因

  在A市的地域里,1985年×men镇就开始搞非法“性产业”,因为树大招风,1990年前后被公安部直接派人去扫除了。
  1990年以后,×tang镇的“性产业”又兴旺起来,而且名声在外。这威胁到三角洲的整体利益。因此,1992年以后,省公安厅直接派人,把那里的“性产业”也基本扫荡掉了。
  这样一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里,尤其是在A市的地域里,有名声、有安全感、公开、集中、配套的较大规模的“性产业”就基本没有了。此时,本文所述的A市B 镇恰恰正在创始“性产业”,于是它在客观上就弥补了空白,也因此而蓬勃发展起来。

  2.为什么没有在同业竞争中被挤垮?

  珠江三角洲,存在着“性产业”的地方并不少,在1993年前后,有些地方的“性产业”也并不亚于B镇。尤其是1993年以后,该镇附近的几个镇,或者这些镇里的一些管理区,看到了B镇捞到的实惠,也陆续跟进。但是由于四个主要原因,它们的“性产业”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长足的发展,一直无法对B镇构成真正的威胁。
  第一个原因是:到了1993年以后,在客观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容纳不了更多的“性产业”。这主要是因为:
  (1)在三角洲的当地人里,那些有可能在“性产业”里消费的人们,到这时候已经有些“玩腻了”,开始陆续地但是全面地转向“包二奶”;
  (2)内地许多地方的“性产业”也已经开始发展,三角洲已经不再是惟一的“天堂”。
  因此,在珠江三角洲的“性产业”里,当地人和中国大陆人的客源,开始逐渐地但是大量地减少,迫使“性产业”不得不变成主要针对港台客源。但是这样的“性产业”,在A市的有限地域里,大约有点像计划生育政策:“一个正好,两个多了。”(即使从整个三角洲来看,恐怕也只需要四五个就足矣。)因此后来者无法再挤进已经被B镇基本占领的市场。
  第二个原因是:B镇距离香港还是比较远的,在这样一个并不有利的地理条件下,一山容不得二虎,所以B镇附近的其他后来者就更加没戏。
  第二个原因是:1993年以后,“扫黄”的力度不断加大。在这种大形势下,从整体的根本利益出发,地方充其量也只能做到并不认真地去扫荡现在既存的“性产业”,已经不可能再容忍任何“新秀”了。
  第四个原因是:经过将近10年的实践,三角洲的许多人已经发现:以前人们都以为,创建“性产业”是招商引资的最佳捷径,甚至是不二法门;但是现在看来,许多并没有发展“性产业”的地方,招商引资也并不少,最起码并不存在巨大的差异。结果,许多人开始进行成本核算:额外消耗许多资源,冒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去利用“性产业”招商引资,究竟划算不划算?
  这种意识是三角洲市场经济“上台阶”的产物,也只有三角洲才会率先产生。它正在逐渐流传,在潜移默化中削弱了许多其他地方当局在“创建‘“红灯区”’竞争”中的原始推动力。
  第五个原因是:从经营者个人的角度来说,由于种种非经济的和超经济的负担过重,由于“性产业”比其他行业更必须依赖于权力和“体制资本”,由于经济起飞之后,出现了许许多多新的竞争因素,使得三角洲地区的“性产业”的利润率显然在下降,至少不大可能再出现“一夜暴富”。再加上在1996年年底之前,盗版光盘的生产成为暴利的新热点,结果,许多商人和投资者纷纷转向其他行业。所以从1993年以后,其他地方“性产业”的发展开始出现迟缓,甚至停滞。B镇虽然也受到了相当大的影响,但是它获得的好处更多:竞争减少了,至少在A市地域内,B镇近乎于“硕果仅存”。

  3.得以存在的原因

  1985年前后,×men镇的“性产业”之所以被扫荡,并不仅仅是因为数量多、名声大,也不仅仅是为了杀鸡给猴看。它的根本原因是(可惜没有人肯于或者敢于明明白白地说出来):那里的“性产业”正在迅速地出现三大发展趋势:
  (1)卖淫主业和各种配套服务,都开始集中在同一个场所内,同时地和共同地营业(即所谓“吃喝嫖赌抽,不用出大楼”);
  (2)集中统一、全面系统的经营管理已经开始“浮出水面”,甚至开始制度化;
  (3)“性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被认为已经开始形成,已经开始在社会生活中,甚至在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根据中国将近50年来的理论和思维习惯,这三大趋势,应该被毫无疑问地定性为:企图把目前中国所存在的暗娼活动,向前推进一大步,朝着正规化的妓院体制发展,而且很有可能向公娼制发展,甚至可能向政治权力的“黑社会化”发展。
  这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性产业”的问题,而是威胁到现行政治制度的生存的根本问题。一个在理论上连卖淫都不能容忍的国家,一个在实践中连暗娼都试图根除的政府,绝对不会容许这种令当局毛骨悚然的发展。扫荡它是必然的和必须的,充其量也仅仅可能在由谁来直接地具体执行、扫荡到什么程度为止这样的枝节问题上,出现一点点回旋余地。
  继×men镇之后,×tang镇的“性产业”利益集团显然并没有深刻理解×men镇的教训。他们大概是试图运用农民的传统智慧,搞它一个“东边不亮西边亮”,指望着“法不责众”或者“强龙压不倒地头蛇”。于是他们又开始向集中场所和配套服务、统一管理、利益集团显化的方向迅速发展,结果当然是自讨苦吃,被打得落花流水。
  笔者没有充足的证据来判断,B镇的潜在的或者潜伏的“性产业”利益集团,是否认真地总结了前车之鉴。但是从它的发展过程和现状来看,这里的“性产业”确实一直在小心翼翼地、精妙绝伦地避开那三大“雷区”。
  从第一个“雷区”来看,B镇的各种活动场所,尤其是×fang娱乐城里的按摩小姐和×hu度假村里的三陪小姐,在数量上是足够多了。但是在同一个场所里,她们却分别由两三个甚至四五个“妈咪”来领导,因此每个小姐群体的人数却又并不那么多,使人觉得不太扎眼与出格。至于那些发廊妹,虽然主要集中在×ye大道的两侧200米之内,但是她们又分别呆在将近20个相互独立与分隔的发廊里,所以也无法算作“集中场所内的共同营业”。
  从第二个“雷区”来看,本镇的各种“小姐”基本上都是由“妈眯”来管理的,几乎没有被老板或者经理“直辖”的;由“鸡头”直接进行人身束缚的也并不多,而且“脱槽”的可能性也相对地比较大。
  也就是说,拥有活动场所产权的老板,与经营业务的经理已经相对分离(这是一般的经济管理规律的产物);主管正常业务的经理也已经与管理“小姐”的妈咪相对分离(这却或多或少是我们重点打击卖淫组织者的结果);同时,“妈咪”对“小姐”的各种控制权也已经相对削弱,小姐的各种相对自由已经极大地增加了。二者之间也在出现越来越大的相对分离(这是“小姐”阶层“自觉、自立、自主”的初步表现)。
  所以,在本镇熙熙攘攘的”性产业”里,并不存在中央集权式的、计划经济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虽然据说一直有某些黑社会人物或者势力,试图把本镇的“性产业”整合起来,但是在笔者的考察中,还没有发现任何足以证明他们已经成功的证据。
  从第三个“雷区”来看,在最初的阶段,本镇与其他地方一样,创办“性产业”的那些个人,基本上都是充分使用了他们所拥有的“体制资本”。这样的一个创业途径,在客观上更可能持续地发展为“官商一体化”,从而形成更加具有政治意义的“性产业”既得利益集团。
  但是,随着原镇长(“老大中的老大”)摇身一变成为港商,随着越来越多的干部主要在各种企业里领薪水,随着几乎所有人都更喜欢被别人叫做“老板”而不是“××长”或者任何别的官衔,原来那条发展路线似乎已经被搁置了,甚至被放弃了。人们似乎也“上台阶”了,开始“以钱谋钱”了。
  因此,至少在本镇的范围内,至少在“性产业”这个侧面上,至少在笔者所能够找到的证据里,还没有发现“性产业”利益集团已经显化、组织化和政治化的任何明显迹象。
  以上这些,就是本镇“性产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4.推论

  当然,对于任何一个没有深入考察过“性产业”全貌的中国人来说,这些差异实在是过于细小了。人们很难相信,仅仅是由于这样的细枝末节的不同,政府就会容忍B镇“性产业”的存在。
  笔者并不掌握足够的证据来检验这一点。但是,如果您是一位负责的官员,如果您见过在国内许多其他地方,那些“性产业”的后起之秀向正规化发展的那种疯狂劲,如果您想象一下“性产业”正规化以后的情景,那么,您不仅可以明白:任何政府都并不是仅仅出于道德义愤才把那些出头鸟打掉的;而且您也可以明白:正因如此,任何政府都不大可能仅仅为了寻求道德上的心理平衡,就花费几乎无法承受的过高成本,去B镇这种尚未冲破政府最后防线的地方,一个个地进行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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