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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一二八 [说明]刘焕,字德文,金朝中山(今属河北省)人。生于北宋末,幼以孝闻名。年纪稍长便好学,天寒时仍拥粪火读书不倦。天德元年(1150),中进士,调任丘县尉。以清廉称,调中都市今。不畏权贵,以廉升京兆推官,再迁任北京警巡使。威严峻法,强恶不敢犯,召为监察御史,父老数百人卧于车下请留。后以本官摄户部员外郎,掌铸铁事。再迁为管州刺史,由郑州防御使转同知北京留守事。金世宗时迁辽东路转运使,在任上去世。任官以清廉公正著称。 刘焕,字文德,中山人。北宋末年,金与宋开战,中山城内很久没有粮食,刘焕年纪尚幼,煮些糠麸作食物,他自己只喝些清汤,把浓调的给母亲吃,同乡都很惊异。年长之后,到塾中读书,天气寒冷,他便守着用干粪点成的火堆读书不倦。 海陵王天德元年,进士及第,调任为任丘县尉。县令贪赃,刘焕常常规劝他,任官期满时,县令举杯向他道谢说:“县尉清廉谨慎,使我的考课得以通过。”调任为中都市令。枢密使仆散忽土家中有一名绦结工,在街市上牟取私利,又不肯服有市籍者应服的差役,被刘焕捉住。仆散忽土召刘焕前去,刘焕不但没有去,反而公开这个绦结工的罪行,并予以鞭答。刘焕刚担任市令时,到同乡吏部侍郎石琚家中拜谢,石琚不高兴地说:“京城中事务繁杂,与外郡不同,放弃重要工作,来做繁杂的事务,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到现在,石据开始推重刘焕。因为清廉升为京兆推官,再迁之后为北京警巡使。他逮捕了两个城中恶少,亲手在庭中杖击,并告诫他们说:“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便是君子;暴戾不法,残忍奸诈,则为小人。从今以后,不能够恶习不改,否则,国家自有处罚的法令,我自己也不能私自宽免。”从此以后,人们对他都很敬畏忌惮,没有人敢冒犯他的威严。刘焕受朝廷征召为监察御史,北京的父老数百人拦住不让走,有的人躺在他车下,有的人拉住他的靴镫,说:“我们想再留您任官一年,却不能做到。” 刘焕以自己的本官代行户部员外郎职权。当时代州的钱是夹着杂青铜铸造的,钱的成色很坏,类似铁钱,民间常常偷着铸钱,因此而被治罪的人很多,朝廷很担忧,下令尚书省讨论。刘焕进奏说:“钱应纯用黄铜精铸,中间搀些锡,如果青铜可以铸钱,前代没有理由不用青铜。自从代州搀杂青铜二分或四六分铸钱,使青铜和黄铜杂揉在一起,目的在于省铜而容易铸。从此以后,民间常偷着铸钱,被治罪的人很多,这不是朝廷的本意。如若为天下的利益考虑,应该纯用黄铜,得到的钱虽然少,但利益长远。新钱已经流通的,最好检验数量收上来,准予百姓兑换。”他的建议被采纳。再迁升为管州刺史,父老数百人上疏汇报他的十一项显著政绩,到节度使那里请求让刘焕留任,说:(刘刺史坚守职责,奉公守法,请求让他留任。”因任官廉洁而升任郑州防御使,迁升官位一级,转任为同知北京留守事。 金世宗到上京巡视,所经过地区的州郡都大规模征调民夫修建桥梁,筑驰道,以求得到恩赏。而刘焕却只命令下属修理平整而已,世宗对他的作法表示赞赏,迁升为辽东路转运使,在任上去世。(刘洪波 译) [原文] 刘焕,字德文,中山人。宋末起兵,城中久乏食,焕尚幼,煮糠核而食之,自饮其清者,以醲厚者供其母,乡里异之。稍长就学,天寒拥粪火读书不怠。登天德元年进士。调任丘尉。县令贪污,焕每规正之,秩满,令持杯酒谢曰:“尉廉慎,使我获考。”调中都市令。枢密使仆散忽土家有绦结工,牟利于市,不肯从市籍役,焕系之。忽土召焕,焕不往,暴工罪而笞之。焕初除市令,过谢乡人吏部侍郎石琚,琚不悦曰:“京师浩穰,不与外郡同,弃简就烦,吾所不晓也。”至是,始重之。 以廉升京兆推官,再迁北京警巡使。捕二恶少杖于庭中,戒之曰:“孝弟敬慎,则为君子。暴戾隐贼,则为小人。自今以往,毋狃于故习,国有明罚,吾不得私也。”自是,众皆畏惮,毋敢犯者。召为监察御使,父老数百人或卧车下,或挽其靴镫,曰:“我欲复留使君期年,不可得也。” 以本官摄户部员外郎,代州钱监杂青铜铸钱,钱色恶,类铁钱。民间盗铸,抵罪者众,朝廷患之,下尚书省议。焕奏曰:“钱宝纯用黄铜精治之,中濡以锡,若青铜可铸,历代无缘不用。自代州取二分与四六分,青黄杂糅,务省铜而功易就。由是,民间盗铸,陷罪者众,非朝廷意也。必欲为天下利,宜纯用黄铜,得数少而利远。其新钱已流行者,宜验数输纳准换。”从之。 再迁管州刺史,耆老数百人疏其著迹十一事,诣节镇请留焕,曰:“刺史守职奉法,乞留之。”以廉升郑州防御使,迁官一阶,转同知北京留守事。世宗幸上京,所过州郡大发民夫治桥梁驰道,以希恩赏,焕所部惟平治端好而已。上嘉其意,迁辽东路转运使,卒。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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