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杉,中国电影剧作家,原名李文德,1914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后随父母来到上海,他天资聪慧,学习成绩很好,活泼好动,喜欢文艺,中学时参加过学生运动。
三十年代初,他先后担任上海铁路总工会东方办事处青工部长,上海阐北团区委书记,曾组织青虹剧社。1932年他被捕,五年后出狱。任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洪赵中心组织部长兼吕梁剧团团长。1940年后曾任晋西文联剧协主任、文联剧社社长、晋西大众剧社社长、晋西北七月剧社副社长、西北艺术学院戏剧系主任等职。这期间,他创作了秧歌剧、山西梆子等宣传抗日的作品。
1949年,他被调到中央电影局剧本创作所从事电影创作。1950年到1953年,他先后将《吕梁英雄传》改编成电影剧本,又创作出电影文学剧本《刘胡兰(1950)》,后与孙谦合作完成了电影剧本《丰收》。
1956年,他与沙蒙等人合作完成了电影剧本《上甘岭》,这部作品标志着林杉的艺术创作走向成熟。《上甘岭》通过一个连队的活动反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的英雄气慨以及视死如归的精神,作者成功地塑造了张忠发等艺术形象,歌颂了志愿军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1957年他完成了电影剧本《党的女儿》,这是继《上甘岭》后又一部优秀的作品,整个剧本在揭示人物的心理感情方面以自然淳朴见功力。1959年,他写了《冬梅》,接着,又完成了《在三年的日子里》、《两家人》等作品。
林杉还写了一些电影理论方面的文章,有论文集《一个电影编剧的探寻》,1961年后历任长春电影制片厂副厂长,中国影协第三、四届理事,《大众电影》主编,1985年后曾任中国影协顾问。1992年2月去世,终年78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