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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十分的酸和一分的甜(1)


  “爱情有十分的酸,一分的甜,没有那十分的酸,怎见得那一分的甜有多甜?
  原来,我们不过在追求那一分的甜。
  我们吃那么多苦,只为尝一分的甜。只有傻瓜才会这样做。”
  放弃文治,本来是为了杨弘念,可是我却抗拒他,好象在埋怨他使我无法选择我真正喜欢的人。我为自己所做的事惭愧,余下的日子,我努力对他好一点。
  九一年三月,他生日那天,我耗尽所有的钱,买了一辆日本房车给他。早上,我请人把车泊在他门外,然后我装着没带门匙,按门铃引他出来。
  “生日快乐!那是你的。”我指指那辆车。
  “你为什么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我?”
  他没有像我预期那样高兴。
  “想你开心一下,喜欢吗?”我把车匙放在他手上。
  “喜欢。”他淡淡的说。
  “你不过去试试看?我们现在去兜风。”
  “这个时候很塞车的,改天吧。”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份礼物?”
  “不,我很喜欢。”他摸着我的脸说,“我明天要去洛杉矶。”
  “不是下星期才去吗?”
  “我想早一点去。”
  “我明天去送你机好吗?”我用双手去揉他的头发、脸、眼睛、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他教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可是,我对他的感觉愈来愈微弱。
  第二天中午,我送他到机场,他比平时多带了一箱行李。
  “你这次为什么带那么多行李?”在机场巴士上,我问他。
  他闭上眼睛,没有回答我。
  我早已习惯他这样闹情绪。
  到了机场禁区,正要入闸时,他忽然跟我说:
  “那房子我已经退租了。这次去洛杉矶,我会逗留一段日子。”
  “什么意思?”我愕然。
  “那个报告新闻的,来找过你吧?”
  我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的?
  “平安夜那天我看着他走进你的房子,又从里面出来。我认得他,我不是说过我是他的影迷吗?”
  “是的,他来过,那又怎样?他已经走了。”
  “你时常穿著的那双羊毛袜,就是他送的,对不对?”
  我没回答他。
  “我猜中了。”他得意地说。
  “你想说些什么?”
  “自从他来过之后,你就不一样了。”
  “我不会回香港的。”
  “你的心却不在这里。买那么贵重的礼物给我,是因为内疚吧?”
  我无言以对。
  “你以为我需要你施舍吗?”他冷笑,“我才不稀罕你的内疚。”
  他把车匙塞在我手上,说:“我曾经给你机会。那辆车,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自己留着吧。”
  “我不会开车。”我倔强地说。
  “我也不会开车。”
  我愕住了。
  “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会开车?这么多年了,你连我会不会开车也不知道,你只是要选一份你所能负担的、最昂贵的礼物来蒙骗你自己你很爱我。你骗不到我的,你忘了我是你师父吗?”
  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说:“你知道吗?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它最漂亮之处是不会说谎。世上最无法掩饰的,是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的那种眼神。”
  我难过地垂下眼睑。
  “再见。”他撇下我,头也不回,走进禁区。
  是的,我忘了,他是我师父,他总能够看穿我。
  离开机场,我又变成孤零零的一个人。
  那辆车,我卖了给卡拉的朋友。一个星期之后,即是九一年的四月,我从纽约回到香港。
  良湄说好来接我机。从机场禁区走出来,两旁挤满了来接机的人,我看不到良湄。人群中,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是文治。
  他上前,腼腆地说:“你好吗?”
  “我们又见面了。”我唏嘘地说。
  他替我拿行李,“良湄说她不能来。”
  “我说好了暂时住在她家里。”
  “我带你去--”
  我们坐出租车,到了湾仔一幢大厦外面。
  “她搬家了吗?”我奇怪。
  文治笑着不说话,带我到十二楼一个单位门前。他掏出钥匙开门。
  一进门口,我就看到两个约莫三呎多高的玻璃花瓶里装满了七彩的玻璃珠。
  “你走了之后,我每天都买一些玻璃珠回来,到外地工作时,又买一些,就买了这许多。”他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
  我捡起一颗玻璃珠,放在灯光下,晶莹的玻璃珠里有一株锯齿状的小草。
  “这是什么草?”我问文治。
  “这是我在英国买回来的,里面藏着的是蓍草。”
  “蓍草?”
  “九月的欧洲,遍地野花,暮色苍茫中,人们爱在回家的路上俯身采摘几朵蓍草开出的白色小花,带回去藏在枕头底下。英国一首民谣说:
  再见,漂亮的蓍草,
  向你道三次再见,
  但愿明天天亮前,
  会跟我的恋人相见。
  “有一个传说,对蓍草说三次再见,就能够重遇自己喜欢的人。”他微笑说,“我试过了,是真的灵验。”
  “你来看看。”他带我到其中一个房间,我放在良湄家里的缝纫机和其它的东西,都在那里。
  “这间房子是谁的?”我禁不住问他。
  “是去年买的,希望你有一天能回来。”
  “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我哽咽着问他。
  “我并不知道你会回来,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你说分针倒转来行走,你才会回来。”
  我拿出口袋里的浮尘子钟,用手调校,使分针倒转来行走。
  “我是不是自欺欺人?”我问他。
  “不。”他紧紧地抱着我,再一次,我贴着他的肩膊,重温那久违了的温暖。他的肩膊,好象开出了一朵小白花,只要向它道三次再见,我就能够跟恋人相见。
  “你愿意住在这里吗?”他问我,“不要再四处飘泊。”
  “你不是说希望我设计的衣服在十二个国家也能买得到吗?”
  “在香港也可以做得到的。”
  我用手去揉他的脸、头发、鼻子、嘴唇、耳朵和脖子。
  “你干什么?”他笑着问我。
  杨弘念说,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我能够感觉到我爱的是这个人,我双手舍不得离开他那张脸。
  他捉着我的手,问我:“你没事吧?”
  “我喜欢这样抚摸你。”我说,“你的眼袋比以前厉害了。”
  他苦笑。
  “嫁给我好吗?”他抱着我说。
  我摇头。
  “为什么?”他失望地问我。
  “这一切都不太真实,我需要一点时间来相信。”
  也许,每个女人都希望生命中有一个杨弘念、一个徐文治。
  一个是无法触摸的男人,一个脚踏实地。一个被你伤害,为你受苦,另一个让你伤心。一个只适宜作情人,另一个却可以长相厮守。一个是火,燃烧生命,一个是水,滋养生命。女人可以没有火,却不能没有水。
  回来的第二天,我跟良湄见面。她改变了很多。一个人,首先改变的,往往是眼睛。她那双眼,从前很明澈,无忧无虑,今天,却多了一份悲伤。
  “因为我有一个拒绝长大的男朋友。”她说。
  “你跟那个律师怎么样?”
  “分手了。”她黯然说。
  “为什么?”
  “他根本不爱我。”
  “你爱他吗?”
  她苦笑摇头:“情欲有尽时,大家不再需要对方,就很自然地完了。只有爱,没有尽头。”
  “你还是爱熊弼的。”
  她摇头:“我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
  我失笑。
  “你笑什么?”她问我。
  “也许每个女人身边都无可奈何地放着一个熊弼。你不是对他没有感情,你不是没想过嫁给他,偏偏他又好象不是最好的,你不甘心,寻寻觅觅,要找一个比他好的,彷佛这样才像活过一场。时日渐远,回头再看,竟然还是只有他--”
  “我不是说过他是我用惯了的枕头吗?用他来垫着我,总是好的。”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连一点蛛丝马迹也看不出来吗?”
  “他的实验室就是他的世界。别提他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开设自己的时装店。不过手上的资金不是太多,也许只能在商场找一个两、三百呎的铺位,卖自己的设计。”
  “我有一个客户在尖沙咀拥有几个商场,我替你找铺位吧,而且我可以请他把租金算得便宜一点。”
  “真的?谢谢你。”
  “客源你也不用担心,律师会里有很多女律师都是我的朋友,妇女会里也有不少阔太,她们经常去舞会,很需要找人设计晚装。”
  “你的关系网真厉害!”
  “没办法啦,好歹也要应酬那些女人,她们的丈夫都是我的客户和上司。这些人花得起钱,但是都很挑剔,我看你选的铺位,地点也不能太差。”
  “嗯。”
  “我还有一些公关界和新闻界的朋友,我可以找他们帮忙宣传一下,在香港,宣传很重要的。”
  “你好象我的经理人。”我笑说。
  “好呀!你跟随的都是名师,我一点也不担心你没生意。”
  “看来我应该找你当合伙人。”
  “我只要一辈子免费穿你的设计。”她笑说。
  良湄在尖沙咀一个邻近酒店的商场替我找到一个铺位。我请了一个女孩子当售货员。除了替人设计晚装,店里就卖我的设计。
  文治有空的时候,就替我拿布料、送货,替我管帐。为了方便搬运布疋,他把机车卖掉,换了一辆小房车。
  从纽约回来之后的那四年,是我们过得最快乐的日子。我是个没条理的人,家里的东西乱放,他却是个井井有条的人,虽然时常会因此吵架,却使我更深信,他是和我厮守的人,只有他,可以照顾我。
  时装店的生意很好,九五年初,我们迁到商场里一个比原本那个铺位大五倍的铺位,也请了几个新的职员,还有专业的会计师,文治不用再花时间帮我。
  因为替一些名流太太设计晚装,她们时常向传媒提及我,我有了一点点知名度,但是我也从此放弃了替人订做晚装,我实在不喜欢那种生涯,我希望我的设计能穿在更多人的身上。店里开始售卖成衣。
  文治的处境有些不同。方维志离开电视台自组公关公司,他邀请文治合伙,但文治还是喜欢当新闻编辑,他拒绝了。
  九月中,一份财力庞大的新报纸开始筹备,邀请他过去当总编辑,薪水是他目前的两倍。电视台挽留他,只是加薪百分之五十,文治还是留下来了。
  “你为什么不走?这是好机会,是你两倍的月薪。”我说。
  “单单为钱而做一个决定,我会看不起自己。”他说。
  “即使不为钱,也应该出去闯闯,你在电视台已经那么多年了。”我劝他。
  “就是因为那么多年,所以有感情。”他坚持。
  我不再劝他,我知道他不会改变,他是个重情义的人,有时候,我会埋怨他太重情义,可是,这种男人,却是最可靠的。
  结果,他的一个同学当上了那份报纸的总编辑,那份报纸推出之后,空前成功。
  当日挽留文治在电视台的那位主管却因为权力斗争,黯然引退。新来的主管,跟文治不太合得来,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亲信。
  在他不如意的日子,我却要到日本办我的第一场时装表演。这次是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我成为香港其中一位代表的时装设计师,而且可以在日本推广我的设计,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我不能不去。
  那天早上,文治开车送我到机场,他一直没怎么说话。
  “到了日本,我打电话回来给你。”
  “你专心工作吧,不要分心,这次演出很重要的,是你第一次在香港以外举办时装表演。”
  我轻抚他的脸。
  “什么事?”他问我。
  “如果工作得不开心,不如辞职吧。”
  “我有很多理由可以离开,也有很多理由留下。我一走了,我那组的记者,日子更难过,有我在的话,我会力争到底。”
  “我打电话给你。”登机前,我匆匆跟他吻别。
  在东京,我的设计获得很好的评价,还接到一批订单,回到酒店,我立刻打电话给文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恭喜你。”他说。
  他说话很慢,好象喝了酒。
  “你没事吧?”我问他。
  “没事。”
  “我很担心你--”
  他失笑:“傻瓜,一直以来,也是我担心你--”
  “那你为什么要喝酒?”
  “因为你不在我身边--”
  “我很快就回来。”我像哄小孩一样哄他。
  “蜻蜓,嫁给我好吗?我害怕你会离开我。”他情深地说。
  “我为什么会离开你?”
  他沉默无话。
  “我不会的,除非你要我走--”
  这个我深深地爱着的男人,从来不曾像这一晚,脆弱得像一个孩子,我真的开始担心他。
  从日本回来,他没有再向我求婚。如果我当时嫁了给他,过着我曾经幻想过的、幸福的日子,也许,我们从此就不会分开。
  那天,方维志的公关公司乔迁之喜,我和文治一同出席酒会。
  方维志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我正需要一间公关公司替我推广和担任我的顾问,顺理成章,我也成了他们的客户。
  “你看!”方维志拿了一本我做封面的本地女性杂志给我看,“今天刚出版,照片拍得很不错。”
  “对呀,”高以雅说,“他们说你是本地最漂亮的时装设计师。”
  “你女朋友现在是名人了!”方维志取笑文治,“以后要看牢她,别让其它人把她抢走。”
  文治看着我,笑了一笑。
  如果我真的成功,他的功劳怎能埋没?没有了爱情,没有了他的鼓励,我什么也不能做。
  这一天,我也见到熊弼。他不太习惯这种场面,良湄四处招呼朋友,他却站在一角自顾自的吃东西。
  “怎么啦?科学家。”我调侃他。
  “恭喜你,良湄说你的发展很好。”他谦虚地说。
  “全靠她帮了我一大把,她的发展也很好呀。”
  “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说这话时,表情是悲伤的。
  “你和良湄一起都有十年吧?”
  “她常说我这十年没有长大过。”
  “那不是很好吗?至少没有老。我们天天在外头挣扎,老得很快的,真的不想长大。”
  “长大是很痛苦的。”他幽幽地说。
  “你们在说些什么?”良湄走过来问我们。
  熊弼把手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的身子靠着他。是的,他是她的枕头,不是羽毛做的,不是棉花制的,而是茶叶制的枕头。这种枕头永远不会衰老,不需更换,用久了,失去了茶叶的香味,只要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又重新嗅到茶叶香。良湄这天之前才告诉我,一个任职广告界的男人正热烈地追求她。
  “你不是说要回去开会吗?”良湄问他。
  他看看手表:“是的,我走了。”
  “再见。”他微笑着,轻轻跟我挥手,像个小孩子那样。
  “你的茶叶枕头走了。”我取笑良湄。
  文治不是我的茶叶枕头,他是我睡一辈子的床。
  这一刻,文治一个人站在一角,像一个局外人一样。
  “如果文治当天和我哥哥一起离开电视台,说不定比现在好呢。”良湄说。
  “他现在也很好,他喜欢这份工作。”我立刻维护他。
  “现在报告新闻那个男人长得很帅呀!”高以雅跟文治说。
  “是的,听说艺员部也找他去试镜。”文治说。
  “我还是喜欢看文治报告新闻,帅有什么用?”方维志搭着文治的肩头说,“最紧要是可信。”
  我微笑望着文治,他在微笑中,显得很失落。
  一起回家的路上,我问他:
  “你是不是后悔自己做过的一些决定?”
  “你说的是哪些决定?对于你,我没有后悔。”
  “我是说工作上的。”
  “没有。”
  他说过,男人总是放不下尊严,碍于尊严,他在最亲密的人面前,也不会承认自己做错了某些决定,但是,他忘了,我总能够看出他的失落。他在电视台工作得不如意,新人涌现,他失去独当一面的优势,他愈不离开一个地方,愈再难离开一个地方。如同你愈不离开一个人,也愈难离开他。
  “你永远是最出色的--”我握着他的手说。
  “谢谢你。”
  回到家里,我忙着收拾,三百多呎的房子已经愈来愈不够用了。
  “我们换一间大一点的屋好吗?”
  “为什么?”
  “我们的东西愈来愈多了。”
  “我手上的钱不是太足够。”
  “我有嘛!”
  “不可以用你的钱。”
  “为什么不可以?”
  “总之不可以。”
  “是谁的钱有什么关系?”我跟他争辩。
  “不要再说了。”他坚持。
  几天之后,良湄打电话给我,说:
  “我刚刚去看房子,在湾仔半山,环境很不错,我已决定要一间,我楼上还有一个单位,你有没有兴趣?”
  “你为什么要买房子了?”
  “自己住嘛,又可以用来投资,面积不是太大,约九百呎吧。你也该买些物业保值,钱放在银行里会贬值的,你不是说现在不够地方用吗?”
  “我跟文治商量过了,他不赞成。”
  “那房子真的很漂亮,是我一个客户的,装修得很雅致,你一定喜欢的,如果你也买一间,我们就是邻居,你去说服徐文治吧。”
  “他不会答应的。”
  “那你就别告诉他,怎么样?现在楼价每天都在升呢,你要快点决定。”
  “现在可以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
  我瞒着文治去看房子,谁知一看就喜欢得不得了。
  “你先买了再告诉他吧。”良湄说。
  两个月后就可以搬过去,我一直盘算着怎样告诉文治。我愈拖延,我愈不知道该怎样说。终于,在我要出发到巴黎开一个小型的个人时装展前夕,我跟他说了。
  那天晚上,他特地跟同事调了班陪我在外面吃晚饭。我们去吃印度菜。
  女侍应又送来了一盘幸福饼。
  我拿了一块,里面的签语是:
  人能够飞向未来,却不能回到过去。
  “人能够飞向未来吗?”我问文治。
  “只要发明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人类理论上是可以飞向未来的。”
  “根本不可能有比光速快的交通工具。”
  “但是人,一定不能够回到过去,时钟不会倒转来行走,除了你那一个。”他笑说。
  “你抽一块嘛。”我说。
  他拿了一块,里面的签语是:
  年少时,满怀梦想与憧憬,为何你忘了?
  “这句是什么意思?”我问他。
  “也许要将来才知道。”他苦笑。
  “我有一件事情想告诉你,但你不要生气。”
  “什么事?”他笑着问我。
  “你要先答应不能生气。”
  “好吧。”
  “我买了房子。”我战战兢兢地说。
  他的脸色立刻沉下来。
  “是良湄叫我买的,她买了同一幢大厦另一个单位,房子在湾仔半山,九百多呎,有三个房间,很漂亮。”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一个多月前--”
  “你现在才告诉我?”他生气地说。
  “你答应不会生气的。”
  “你是不是要自己搬出去?”
  “当然是和你一起搬--”
  “我不会搬过去的。”他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分你我?”
  “我知道你现在赚钱比我多,但我不会花你的钱。”
  “你为什么这样固执?”我开始生气。
  “你为什么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在我面前,“我今天刚从人事部拿了一份职员买房子的低息贷款计划书,看看可不可以向公司借钱换一间大一点的房子,你已经自己买了。”
  我看着那份文件,心里很内疚。
  “你拿了电视台的低息贷款,几年内也不能离职,会给人家看扁你的,你宁愿这样也不肯用我的钱吗?”我企图说服他。
  “我们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了,你已经不再需要我。”他站起来,哀哀地说。
  “谁说的?”我哽咽。
  “是现实告诉我的。”
  他撇下我在餐厅里,我追出去。
  “你不守诺言,你答应过不会生气的。”
  “我们分手吧。”他冷漠地说。
  “你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会有很辉煌的成就,我只会阻碍你发展--”
  “不会的。你不是也替我高兴的吗?”
  “是的,看到你发展得那么好,我很替你高兴,你是我爱的人,你有成就,我也觉得光荣,甚至有时候,我也觉得我有一点贡献。”
  “你是我所有创作的动力,你为什么不了解我?我一直以你为荣。”
  “我们再在一起的话,我只会成为你的绊脚石。我走了,你以后不必理会我的喜恶,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你真的这样想吗?”
  他凄然点头。
  “我明天就要去巴黎了,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谈一谈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
  他撇下我在街上。
  我一个人回到那无人的房子。
  我当天为谁回来?
  我为了谁而要成名?
  但是我竟然失去了他。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灿烂,配得起他,我要胜过他以前的女人。他却不能理解我为他所做的。
  天亮了,他还没有回来。
  我下午就要离开,他竟然那么残忍不回来见我。
  我拿着行李到机场,希望他在最后一刻跑来,可是,我见不到他。
  我从巴黎打电话回来,家里没人接电话。曾经,我不也是一个人在巴黎吗?那个时候,我在这里惦念着他,他打长途电话来安慰受到挫败的我,温柔的关怀,耳边的叮咛,仍然在心中,那些日子为什么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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