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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内衣爱情观

  什么时候你第一次想为自己买一件美丽的内衣?先讲“旧时代”女性的答案吧。
  很多人的答复是:新婚。
  新婚,喜滋滋嫁给那个心爱的人,由贴心的朋友或会意的母亲,选购一件颜色迷人、式样不再保守。特别烘托身材的内衣,为营造第一夜(不管是不是第一次)而细心斟酌思量。
  通常你挑的是喜气的浅桃红,不然就是讨人欢心的浅紫浅粉,让自己像朵娇艳欲开的羞怯玫瑰。
  女人对内衣的自觉同于对自己身体的自觉。在你斤斤计较于内衣看来美丽不美丽,而非只是穿来舒适不舒适时,你的心中有一颗小小的植物在萌芽。不由分说,是期待自己成为被猎物,甘心成为那人爱情陷阱的俘虏。
  同时你也是个猎人,精心设计一种刻意。
  在新婚时为自己买第一件美丽且性感的内衣,算是蛮幸福的答案。
  也有人第一次积极买漂亮内衣时,是因为外遇。
  男人有了外遇,挑件性感内衣,苦苦等他回来,看能不能让他在一如寻常的夜里窥视到一抹惊人艳色,嗅到一点新鲜气息,忆及他的妻曾有令他日夜神颠魂倒的青春身体。
  这样的故事顶苍凉,当然,如果是女人有外遇,那这样的内衣就不一定扮演悲剧,不巧我听了一些——不,在抽样调查中,应算是许多。
  下场通常不好:男人不屑一顾,或者,感动却略觉灰心的眼睛,不愿凝视妻子那不再吸引他的身体,低头长叹一口气。
  失去信心的妻子,挑的是属于神秘的黑色内衣,充满大胆的宣言,做最后一搏了。
  太迟了,没有爱的时候,内衣不再是一种诱饵,其实很早很早以前,你就该明白,你的身影已在他心中遗落,为了什么,你应晓得。
  也许很早很早以前,你就该为自己断断续续添购美丽的内衣。男人也许不承认,但他们喜欢层出不穷的、半旧还新的挑逗。如果有爱,就来得及。
  “内衣表示女人对男人的一种重视。”有男子这么说。
  重视内衣,在某些新女性主义者看来似乎很是“丧权辱国”。事实上,如果不要将男女这世上“惟二”的人类看为对立,美丽性感的内衣其实无罪。扪心自问,难道你不喜欢层出不穷的、半旧还新的挑逗吗?如果有爱的话。
  再说“新时代”女性吧。
  新旧是一个意识形态的分野,无关乎年龄。
  从内衣来看新女性,可以这么说:新女性只为自己买内衣。
  内衣由挑逗性变为无性,买美丽内衣,是因为重视自己的身体。
  也是你决定用自己的方法讨人欢喜的开始。
  为“谁”买内衣,关系到一种微妙的心理:你具有爱自己的能力吗?你有能力去爱吗?
  还是,你只是一个期待被爱与侵略的小可爱?只期待讨好,不期待一种平和平等的对待?
  一个女人是否有资格进入“新时代”,不看行为上的开放与否,要看心灵上的特质。内衣可以做判断标准。从她对内衣的感觉,可以觑出端倪。
  多年前曾有一个女朋友,向来被周边的男人们称为现代豪放女,作风曾有一度十分胆大。花边不少,流言更多。
  记得有一回,和她一起走过一条巷子,无意间举目望去,但见某家阳台上,有轻衣物件随风飘扬,鲜红与黑色,尽是女人考究抢眼的小可爱。
  这个朋友见了,嗤之以鼻,告诉我:“那一定是应召女郎的房子。”
  我对她的行为开放和思想保守感到十分震惊:难道有这两种颜色内衣的女人就必在风尘?令人感到羞涩的是,这两种颜色的内衣我都买过,她可能不知道她的话还有指桑骂槐的作用。
  当时心想:会对内衣色彩如此“敏感”的女人,其实内心中必定没有主意,还在“旧时代”的风沙尘土中打滚。
  在我很独裁的观念里,旧时代的行为开放叫放荡,惟新时代的行为开放才称自由。
  这个区别是唯心的。
  果然,她是个“旧时代”的女人。后来一心找了张长期饭票,做贤妻良母。不是说上述行为不好,但她确实过得不开心,因为在婚姻中,她很快地没有了自己,于是变得患得患失、歇斯底里、徨无所依。
  一个对内衣抱持这样看法的人,在潜意识中,习于用别人的方式讨好别人,不知道女人也可以有“自己”。
  我想到斯多噶学派学者一句蛮严肃的话,或许可以拿来作为内衣恋爱学的幽默金句,是的,在选择内衣上——“如果你们不养成习惯,用自己的方法讨人喜欢,到最后就会有被抛弃的感觉。”
  你认为呢?
  内衣观念之于女人,其实,很重要。

  有关房子的两性平衡

  没有不斗嘴的情人,也没有不争吵的夫妻或同居人。
  吵起架来,常常有一翻两瞪眼的情况。
  闹翻时,总有人不自觉地想到,离家出走!
  你会发现一个现象。房子属于谁的,谁就不必先动手搬家。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现代女性正视的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很早就买了房子,婚后,先生住在她的房子里。每次一吵起架来,嘿,男人就负气走开。
  没过几天,他会默默回来。觉得不太好意思,就开始打扫起房子,把厨房清扫得于干净净,下厨煮一锅好菜请太太大快朵颐,并且消消气。
  “我倒希望他离家出走哩,”她开玩笑说,“这样,我家永远干干净净的,多好!”
  能不吵架当然最好。若吵架免不了,那么,请他住进你的房子里吧。
  上个世纪末,英国女作家维吉尼亚·吴尔芙说:“一个女人想要写作,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自己的房子。”
  到了这个世纪末,大部分的女人,不管喜不喜欢写作,都知道,她们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还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不久前,台湾一家贩售女性产品的公司对年轻女性做了一份调查问卷,有94%的女人一致认为,女性在经济上应独立自主。由此可见,女人在经济上已全然觉醒。
  经过许多年,女人已经了解到“拿人的手短”这句古语的涵义。
  从前的女人,一和丈夫发生问题,“积极”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消极”的,则以离家出走为要挟。所以,很多年前的报纸上,天天有警告逃妻的分类广告——离家出走不过暂时逃避问题,不能解决问题。好一点的,由丈夫三请请回去;命运不好的,则会在分类广告上看到自己的名字,造成的结果,恐怕是“父母蒙羞,贻笑邻里”,一点面子也没有,到头来还不是得回家重新做人。
  我有个朋友从父母长年的吵架中领悟到一个真理,那就是,如果每个女人有自己的房子,那么,“警告逃妻”将成历史名词。她父母间的权力消长史是这样的:两人相爱归相爱,但不时吵嘴,因两人脾气都硬,不肯相让,孩子怎么劝也没用。从前,住在父亲眷区的宿舍,离家出走的总是母亲。每当僵持不下时,母亲一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娘家,父亲总是气呼呼地说:“好,你就给我滚!”过了几天,等两人气消了,母亲会默默地回来,两人再冷战几天,直到战事平静为止。
  后来,眷区拆除,母亲将多年来克勤克俭的积蓄买了房子,并坚持用自己的名字。人年纪大了,脾气并未变小,两人还是每周一小吵,每月一大吵,但搬迁新居后,离家出走的人却变成了父亲。当搬家后母亲第一次收拾行李准备回娘家,父亲说“要走就走”时,母亲忽然顿悟:“这房子是我的呀,应该走的是你而不是我!”父亲一时词穷。此后,离家出走的就换了人。一个大男人,拎着行李何方投靠?闹过几次之后,她父亲的倔脾气竟然改了,不愿跟母亲起冲突,也不敢用过去对部属的命令语气跟母亲说话,两人关系进入新世纪。
  她的母亲有感而发,帮女儿付了房子的头期款,并告诫女儿:“你看我的前车之鉴就知道,一个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才能翻身。”
  从没念过英美文学的老太太,理论与维吉尼亚·吴尔芙完全相符。
  这是个笑话,却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你会发现,“寄人篱下”,气势总是会比较弱一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此新“同居”时代,不管是否同居还是结婚,离家出走的,一定还是寄人篱下的那个人。
  房子问题很重要,它确实关系到两性关系的平衡。

  有唯美的心,才有唯美的记忆

  “我压根不曾想象,那个中国人怎么会死去。他的身躯、他的肌肤、他的性器、他的手。整整一年,我重回坐渡轮穿越湄公河的岁月……”写《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L’A-MANTDELACHINEDUNORD)时,杜拉斯应该已经七十多岁了吧,冷冽的句子燃烧着的灼灼热情仍年轻,缠绵的回忆中贯穿孤独的声音。
  我非常喜欢杜拉斯的小说。其实打动我的并非故事本身,而是字里行间流泄的情绪,一种奈何而不挣扎的平静心情。
  以《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为例,没有依然年轻炽热的心,写不出这样的爱情涛音;没有七十年的饱经沧桑,却又无法整顿出如是的风平浪静。写小说的人和读小说的人间,冥冥中总有磁场对应,我被她的叙述挑动了,因而一再细细倾听。
  为什么喜欢?因为我喜欢。我总觉得现代人的脑袋总把简单的搞得复杂,复杂的弄得更复杂,连喜欢不喜欢,都须巧言利舌辩论之,该主观的东西客观,该客观时又主观得不得了。喜欢杜拉斯,是我的主观,也许我爱的是孤独感;也许羡慕她,七十岁时还能用滚烫的心写爱情小说吧。哈,若我七十岁时亦能如此,我会叩头感谢上苍恩赐的幸福。
  一个七十岁的女人,还有心情追思十五岁时在异国的故事,如数家珍,举凡年少时使她眩惑过的西贡街市、河流与贩夫走卒,都未在她的记忆里退色,尤其是那个当年与她有肌肤之亲的中国男人,两人之间平淡的交谈、疯狂的做爱。矛盾的挣扎,胶卷依然清晰。
  那是一段自始就明白没有结果的恋情,情、欲、金钱在其中纠杂不清,写来却非常美丽而平静。
  我想杜拉斯是幸福的,因那一段初恋也有着永恒的光亮。我可否能在七十岁的时候,以感恩的心情,如此丰富地叙述一个没有结果的故事?
  我希望可以。
  有人说,人的一生其实都是平凡、庸俗而贫乏的,在英六七十年,精彩片段还凑不成一场一个小时又二十分的电影,万一凑成了,看的人恐怕还呵欠连连。
  她的一段初恋,竟可拍成一部唯美电影,所有女人都生羡。
  唯美的或许不是真实,是心情,一颗懂得包容不完美,且化腐朽为神奇的心。
  有了那样的一颗心,每一个片段都是浪漫电影。换了一颗庸俗的心,恐怕在七十岁时,都还在诅咒那个中国人欺骗她的童贞,把她当妓女玩弄,口口声声说爱她,却又借口父命难违,娶了另一个美丽的女人……
  一段未完成的故事好不好、值不值得,都随你的心情而定。
  你有未完成的爱情故事吗?
  当绝望分手之时,伤心愤恨固所难免,但当恨意消退后,且将逝爱成记忆中斑斓一叶,且披沙拣金,择其灿烂光华处典藏,其他,就让它去吧!
  我看过杜拉斯七十岁的照片,已是鸡皮鹤发的老妪,不复当年娇美年轻,但她还有个小她三十岁的恋人,与她亦师亦友亦情人……人虽然不再青春,但她的心,一定是美丽而使人愿意亲近的。
  当一个可爱的老人,比当一个可爱的年轻人难好多。到鸡皮鹤发的时候,吸引人的就不是容貌了。
  是什么呢?
  走了那么长的路后,人生总会留下什么东西,有的是锈灰,有的是钻石。钻石和锈灰,在化学上的组成元素都是C——碳。
  组成元素虽然相同,但价值截然不同,前者,人人怕沾上它,后者,人人喜欢珍藏,恨不得与它共长久。可爱的老人像钻石。
  爱情也一样,有的是钻石,有的只是诱灰。且抹掉那些没用的锈灰,曾经爱过的,就把它放在记忆里,让时间慢慢压缩,变成灿烂的钻石吧。
  只有唯美的心,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别爱理想情人

  “你希望找到什么条件的人?”
  每个女孩子总是可以列出一大串的条件。要老实,要能干,要有事业,最好也有钱,长相嘛要看得顺眼,如果像刘德华或周润发当然不反对,要对我很体贴,结婚后还要帮忙做家事……有房有车乃时代潮流,不过,房子的坐落地点和车子厂牌也不可忽略……
  越没谈过恋爱的人,标准越高。
  过三十岁拉警报后,标准好像下降,有人会开玩笑说:“只要嫁得出去就好了。”然后求助于婚友中心。看样子好像不挑剔了,但事实上,那个理想情人的标准还深刻地印在心里,不久之后,就开始将他和心中的白马王子比较起来。再怎么比,他都差太多了。于是,女人开始挑剔、抱怨……他不高兴,你更不爽。
  男人也一样。某个婚友中心做过调查,他们发现,目前男性的理想对象,在性格方面,要兼具温柔和独立的特质。这两个特质,在某些方面是冲突的,要将它协调得得体并非易事。真是难为现代女人。
  有一次,我看电视中的“台湾小姐”选拔。主持人问其中一位:“你认为什么是理想的现代女性?”那位小姐落落大方地回答:“要有传统的三从四德和现代的独立自主。”全场报以热烈掌声。我不知道,她晓不晓得三从四德是哪三从哪四德?前者和后者要想相融,根本是笑话一个。
  女人总是喜欢条件比她高的伴侣。这可能是父权社会女人需要男人保护所遗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女性集体潜意识。
  从前的女人希望男人至少在几方面比她来得高:
  一是身高,二是学历,三是年龄,四是财富。
  此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她们以此客观准则作为择偶标准(这是对未知的对象而言)。现代新女性虽然仍有这种“女性潜意识”,但已有了不少突破。女人已经比较敢和身高比她矮的男伴卿卿我我地走在街上,不在意别人的指指点点;女人自己有了高薪之后,并不太在意男人赚的是不是比她多,只要他没有自卑感就好;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女人比比皆是,她们的另一半未必在学历上足以并驾齐驱;年龄差距已慢慢不是问题,女人已经明白,根据人类寿命的统计,如果她们想少守几年寡,她们可能要嫁个小丈夫才有安全感。
  这一些外在条件的威胁,已慢慢在减弱中,但是,女性在择偶的自寻烦恼上,并不比几十年前少。
  从前的女人由于无可选择,嫁的若是鸡狗不如的男人,她们只好过着鸡狗不如的生活;现在的女人,常常拥抱着一个“理想情人”的典范,使男人仰之弥高,望之弥坚,而且,这个标准时时更改,使他们捉摸不定。
  人类的大脑越来越理性化之后,该主观的事情,我们也不自觉地客观起来。年轻女孩多对既定情人苛以条件。有一次参加一个情人节的座谈会,遇到一对情侣,女孩在情人留言板上写着:“你一定要考上台大!”男孩则在属于男性留言板的那一边留言:“我一定会努力的!”看似珠联壁合,叫人艳羡。我于是好奇地问那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你为什么要他考上台大?你已经在台大等他了吗?”
  女孩很抱歉地摇摇头说,她是个专科学生,但她从小就希望有一个台大的男朋友。两情相悦的时候,男人愿意为女人做任何事,她的男伴笑得信心十足。我追根究底地问:“如果他没考上呢?你是不是就不理他了?”
  “他那么聪明,不会考不上的。”言下之意,怪我乌鸦嘴。
  我不免替她捏一把冷汗。这一个女孩正为自己的爱情设下一个“终止条件”,而她竟不自知。
  过了两年,她写信给我,信中痛苦地表示,男友确实考上台大,但也跟一个台大的女孩跑了。“人家说台大无美女,那个女孩子长得也不好看,对他也不温柔,他为什么要对不起我?如果不是我逼他,他才上不了台大……”
  满纸愤世嫉俗之言,却叫人无法同情她。
  你也许没有要求男朋友一定要考上台大,但你要求他的可能更多。更客观——你要他比别人的男朋友都强,处处在比较,处处在要求,惟一忘记的是,要求自己。你的心中已有一个“理想情人”的模型,当已接受他为男友时,还处处要帮他戳印。这个理想情人的模型,只是让现实情人饱受折磨而已。
  所以,别爱理想情人!

  痴情会有问题

  一生只爱一个人,是很美的一件事,但不必强求,不必当死顽固。
  谈恋爱要用心,也可以痴心,但不能过分痴情。
  痴情是有条件的。
  第一个要件是,你痴情的对象必须爱你,否则你的痴情对他而言只是灾难。
  第二个要件是,即使他确实爱你,你也不可以有过分痴情的行为,比如说,紧迫盯人。死缠不放、情话绵绵不休——达到成为他办公室公害的地步。也就是说,你的痴情必须是建设性的,不能是迫害性的。
  第三是,万一有朝一日他辜负你的痴情,你可不能采取报复举动,他有权利辜负你的痴情。
  以上的心理准备你有吗?如果没有,痴情就会有问题。
  很多人误解痴情的意思。别人明明已经觉得你很烦,但你还一往情深,这种不太健康的痴情,其实只是一种占有痛,也属于爱情的歇斯底里症。就像一个疯狂的收藏家,看上了一个稀世珍品,非弄到手不可。这种例子很多,我念大学时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有一个大四的学姐在家教返宿舍途中被烧死了,凶手是她过去的男友,这个痴情男人在当完兵回来后,发现女朋友无心再续前缘,百般要求,她仍不为所动,他就干脆一把火把她烧死了。
  在被捕的时候,他还口口声声地说:“我爱她呀,我爱她……”我爱她,她为什么可以不爱我,是大部分痴情男女解不开的疑问。虽然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但是我们常常毅力十足地影响别人。
  成语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但这一句话在爱情上不一定适用,你的努力,不一定有报偿。
  痴情是一种优良的爱情品格,在这种爱情混乱,人们只懂得做爱,不再专心谈情说爱时,确实难能可贵,但是,确实要遵守理性法则。我问过一个二十出头的新新人类,她对痴情的看法是:“太累了。”
  有痴情男子或痴情女子守候是一种幸福,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但“龙袍加身”的人,未必喜欢这种恩赐。现代人所能负荷的感情重量有限,没有人希望感情变成生活的重担。
  不久前也有一件新闻,一位太太溺水,先生在情急之下,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泳技等于零,马上跳下水去救人,结果太太没有事,他自己却溺死了。我的记者朋友打电话调查男性民众对此事的反应,得到出人意外的答案,竟全是:他实在不该不估量自己的实力便贸然行事!没有人感动于这种“舍己救人”的真情。朋友感慨地说,现代人已经没有尾生抱柱的情怀了(注:尾生与人相约于桥下,洪水至而友人未至,尾生抱柱而死,朋友一到,也自我了断,这就是民间七爷八爷的由来)。
  现代人也许人情淡薄,但往好处看,也许有时不会造成无谓的牺牲——如果那个先生不急着跳下去,他们现在仍有美满家庭,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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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书香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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