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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史通》



第一部系统性的史论专著

  史论又称史评,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史学理论和史学批评两大类。史学理论指有关史学体例、编纂方法以及史官制度的论述;史学批评则包括评论史事、研讨史籍得失、考订史事正误异同等。
  我国史论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曾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先秦诸子借评论史事,论证本学派政治观点的正确性,形成我国早期史论的一种形式。在先秦史籍中,又出现《左传》中的“君子曰”的另一种形式的史论,这种体例为后世史家所沿用。自秦汉以来,出现了如《史证》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汉记》的“论”、《东观汉记》的“序”、《三国志》的“评”,以及后史的“史臣曰”(如《资治通鉴》的“臣光曰”)。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序论”,于史篇之前,加入史家说明著作宗旨、体例源流、评论人物史事的文字,如《史记》、《汉书》等,都有这类“序论”的文字。
  随着史学的不断发展,史学批评也随之开展起来,出现一种以论述史籍得失、评论史学体例、研究撰史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史论形式。这种新的史论发端于秦汉而完成于唐代。到了唐代,刘知几继承前人的批判精神,将这种史学形式发展成“总括万殊,包吞千有”的史论著作,写出我国第一部系统性的史论专著《史通》。它兼有史学理论和史学批评两方面内容,是集唐以前史论之大成的宏伟巨著。
  刘知几(661—721年),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
  生于唐代名门,父(刘藏器)、兄(刘知柔)都是唐高宗和唐玄宗时的官僚,并以词章知名于世。刘知几因家学渊源,自幼博览群书,攻读史学,后又致力文学。他20岁时中进士,任获嘉(今河南获嘉县)主簿。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年),刘知几奉调长安,任王府仓曹,并参与编纂《三教珠英》的工作。不久任著作佐郎兼修国史,又迁为左史,先后参与撰修起居注及唐史。
  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迁为秘书少监,又掌修史之事。当时,由于权贵控制史馆,史官无著述自由,凡事皆需仰承监修旨意,刘知几颇不得志。因此只好“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史通·自叙》)并以一家独创之学,对于史馆垄断史学表示抗议。景龙四年(710年),《史通》撰成。
  此后,刘知几名声大扬,迁官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馆学士,加银青光禄大夫。唐玄宗时,又迁为散骑常侍。他的官职屡迁,但却一直兼任史职,先后参与《姓族系录》、《则天实录》、《中宗实录》、《睿宗实录》、《玄宗实录》等撰修。
  《史通》共20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各为10卷。
  内篇有39篇,外篇有13篇,合计52篇。其中,属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等3篇,大约在北宋时已亡佚,今存仅有49篇。另有《序录》一篇,为全书的序文。
  《史通》的内容,大致可分下述几个方面:
  其一,关于史学源流及史官制度。《史通》内篇之开卷,即以《六家》、《二体》两篇,根据唐代以前史学的体裁,对我国古代史学的源流进行了总结。首先,它将古代史学分叙六家,即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总归二体,即纪传体和编年体。然后,对六家、二体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述。刘氏认为,“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但是,在论及纪传体时,却盛誉《汉书》,并且以为“《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则颠倒纪传体的源流。这是刘知几推崇断代的纪传史的缘故。同时,在《史官建置》、《辨职》、《忤时》诸篇中,刘氏论述了历代史官建置的沿革,史官的职责,以及唐代官修史书的弊端。
  其二,关于历史编纂学。这是《史通》的主要部分,包括编纂体例、编纂方法、史料搜集等方面内容。在编纂体例方面,《史通》论述纪传史和编年史的体例,而以论述纪传体为主。《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传》、《序例》诸篇,以具体史籍为例,对纪传史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功用都详细论述。例如,它指出本纪“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则应专载“大事”,而不必“巨细毕书,洪纤备录”。至于“书事委曲”,乃是列传的任务,并对合传和附传作了独到的论述。《史通》反对作“表历”,以为“表历”往往与史传重复,“成其烦费,岂非缪乎?”对于纪传史的志书,《史通》主张删除天文、艺文、五行三种,而增加都邑、方物、氏族等志。又以为“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对各史的“论赞”则多持批评的态度。
  在编纂方法方面,《史通》牵涉范围广泛,包括叙事、言语、题目、模拟、断限、书法、人物、编次、称谓、烦省等十多种问题,均属于撰史方法和写作技巧的内容,有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例如,刘氏以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指出叙事是撰史的重要手法,而叙事最避忌繁芜之失。因此,刘知几主张叙事要“用晦”,以为用晦“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可以达到“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的目的(《史通·叙事》)。所以,《史通》既总结前史在叙事方面的好经验,又批评各史存在冗句烦词、雕饰词藻的病例,尤其反对骈文入史的做法。又如,在《言语》篇中,刘氏主张记录历史的言语,应随时代的发展而采用当代的语言,以避免“失彼天然”、今古不纯的弊病。
  他例举三传不学《尚书》之语,两汉多违《战策》之词的例证,反对撰史因袭古人词句,以记述后世言语,而提出使用“当世口语”撰史,以使“方言世语,由此毕彰”的要求。这些主张都有借鉴的价值。
  此外,关于史料的搜集和鉴别问题,刘知几在《采撰》篇作了专门的探讨,以为史家撰述历史,如同“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需要“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成为“不朽”之作。但是,由于史料来源不同,性质各异,尤需加以选择和鉴别,“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对于失实的史料,不可低估其危害,以致“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
  其三,关于历史文献学。《史通》将唐代以前的历史文献,分为“正史”和“杂史”两大类。所谓“正史”,指先秦经、传,唐以前的纪传史和编年史,以及唐代官修诸史;而“杂史”则分为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等10种。他在《古今正史》中,先叙述唐以前正史的源流,从《尚书》至唐修诸史,逐一介绍各史的作者、成书经过、体例卷帙、后人注补的内容。然后,在《疑古》、《惑经》、《申左》、《杂说》诸篇中,对唐以前的历史文献,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评述,并指出其矛盾、疏略之处。如《疑古》一篇,就条列10疑,对《尚书》等提出了批评;而《惑经》对《春秋》的批评,竟达12条。总之,《史通》所论范围极其广泛,以上概括为主要的三方面,当然不能包括其全面。
  应当肯定的是,《史通》对我国古代史学作出了全面的总结,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成为唐代以前我国史论的集大成。刘氏的思想及其历史观,有几点是值得重视的。例如:他反对“历史的宿命论”,以为历史上任何朝代的兴亡,人物的成败,都不是天命,而是人事。他在《杂说》篇等文中有所论述。他也反对以成败论英雄之正统历史观。在《称谓》篇、《编次》篇中论述了这个问题。他甚至不主张“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的历史观。至于他敢于怀疑,则史料因此纠正,敢于非圣,则成见因此打破,这些都是他的科学精神。
  当然,刘知几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史通》中有维护封建名教,诬蔑农民起义等论述,这说明刘氏也没有超出封建史家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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