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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这次回国我去了西藏。相信任何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人,面对那一成不变的生活节奏和方式,都会心生厌倦,都会想抛开这一切出门走走。以前我没有心思,只想着攀高,现在,我又不敢流浪了——我的大房子、好车、生意都将我拴得死死的。
  终于有一天,我出门了。走在西藏透明的蓝天下,心都变清澈了。
  从我住的小旅店的窗户望去,有一位藏民闲坐在他家低矮的门前做家务,第二天,再从窗口望去,那位藏民还是坐在门前干活,一连七天,直到离开,我都看见他,同一个姿势,同一种表情,同一份家务。我仿佛看明白了生活,看见了他的现在,也看见了他的过去和未来。
  ——阿晴一、为何要到这田地两个星期后,阿晴回来了。在美国虽然许多年了,仍是会被问:“什么时候回中国啊?”回到国内,却又被问:“什么时候回美国啊?”到底哪儿是家?她现在回中国用“回”,回美国也用“回”,却都不觉得是回家,只觉得滥用了“回”这个极具归宿感的字。
  老金细心地准备了晚餐,点着蜡烛,在餐厅里,老金拥阿晴人怀,与阿晴共舞一曲。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深情地亲吻着她的秀发,在柔和昏暗的烛光下,老金温柔地说:“有空了,我们去欧洲走走。”
  在漫漫长夜里,此时的柔情让她千方百计地想抓住什么,最原始的冲动让她头脑发热,她歪过头,说:“我们结婚吧。”
  老金看了她一眼,商人的机敏让他舞步依旧,应变自如地说:“你可以承诺吗?”
  阿晴听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笑是内心笑不出来,却需要勉强自己挤出笑去缓解这窘态的一种脸部表情,同时,心中的激情也如洪水退去。老金问得对,她根本无法承诺一生,老金也一样。她从未觉得有一个人可以让她爱一生的,老金和那些围着她转的男人一样,不能给她真正的感动。阿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爱情”,但是它们如同流星闪过,她越来越不相信有一种情感是永恒的。她的爱情就是大房子和屋檐下挂着的美丽的“ILOVEYOU ”风铃。
  男人们也知道把握不住这类女人,对美貌的社会性有一定的认识,知道她们会为了BBD(BIGGER BETTER DEAL 更大更好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只是实在忍不住诱惑,对风情万种的女人有着天生的好奇和征服欲,知道把握不了,又想试试。征服不了,是对那些男人最好的结局,因为征服下来,他们不见得真的会满意,到了手,他们反而索然寡味。
  此后的几天,两人的关系显得有些尴尬,都希望能够恢复正常,挽回什么,但他们都没有尽力去做。平心而论,他们在许多方面相配。老金身上有她喜爱的品质,富有、有情调,年纪相貌都说得过去,在商场上成熟稳健,在生活中体贴细心,只是阿晴对他的情感,从来就不是爱情,相信他也一样。他不是她吃稀饭咸菜也会跟着的人。
  后来老金先开了口:“你觉得我是不是不应该放弃,应该挽留住你?不要分开?”
  阿晴淡淡一笑。早几天,她大概也就动心了。现在,她连自己都放弃了。她只觉得可笑。他们绝对不是对方的惟一,而只是对方的一小部分,两人加起来并不是一个整体,只是一起共享一桌晚餐和一张床铺的两个可怜的人。阿晴清楚,如果有一天,她要嫁的话,嫁的绝不是老金这种人;她也知道,如果有一天,老金要娶的话,娶的也绝不会是她。
  “我们都做不了主。”
  “我真的希望你留下来。”
  “为什么?”
  阿晴希望他说些让人热血沸腾、激情荡漾的话,老金却说:“我已经习惯了有你的日子。”她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他们都是不敢承诺的人,缺乏常人可爱的执着。婚姻是一种能力,他和她都缺乏这种能力。
  “那你也会习惯没有我的日子。”阿晴说。
  老金终于没有去挽留阿晴,也没有可能挽留住阿晴。老金看得比她更透,所以他对爱情、对生命更是没了信念,再没有什么能激起他的热情。
  虽然不再是情人,他们仍是很好的生意伙伴,共同进出于各种场合。一个商界的派对,阿晴准备与老金前去。她穿上华美的晚礼服,一切就绪,就在要出门的那一刻,她从镜中看见自己,这总是她最自信的时刻。当她不如意、不得志时,她就照照镜子,看见镜中光彩四射的模样,她的信心就全回来了。漂亮,对一个女人来说足够了。此刻,她却看见一个已经开始不再那么年轻的女人穿着华丽的盛装,觉得可笑。
  她对镜中的美人说了一句:“你真滑稽。”
  她决定不去了。她的作风老金很清楚,不去就是不去。
  老金走后,阿晴进了卫生间。
  她以为这些年来的生活与闯荡让她独立坚毅,她自认是个现代女性,对任何人都看得透,对任何事物都看得开,包括对性,开放而大胆,没有中国女人“吃亏的到底是女人”
  的想法。可是现在,在岁月的慢慢浸淫下,她自己都记不清她与他们是何始何终的了。
  事实上只是越发的乏情与冷淡,对什么都漫不经心,这样对待爱情,也这样对待人生。事实上只是心里心外将自己完全地放逐,心甘情愿地看着自己堕落,母亲说的抵抗引诱,到了她这里,巴不得多些引诱。她的心里早就没有了神圣的感觉,没有什么让她心动的了。
  现在她到底得到了什么?房子、车子、游艇、钞票,这些她苦苦追求的东西,都是那么陌生,像从来就不是她的。
  她有着让人羡慕的美貌、财富和能力,可是她的苦只有她知道。谁心里苦,谁知道。
  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
  十年后带着她这张还算美丽的脸上街,她到底有什么呢?这就是她所要的吗?她哪里为自己好好地活过呢?
  她,不出声地流泪,泪水在她浓墨重彩的脸上划出两道沟,呜咽一声,又一声,且一声响似一声,她竟还能哭,她惊喜。这些年来,她以为自己早就没了眼泪。她有点自豪地号啕大哭,浴缸的放水声足以淹没她的哭声。她的哭声越来越大,像找到一个发泄口,将她这一生的愁苦、委屈、孤独全排放出来。
  浴室开始热气弥漫,她委屈地卧在浴缸的一角,恨不能就这样永远地躲起来。
  她一再自问:“你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你为什么要这个样子?”
  她向镜中的阿晴哭,叙述她无限的委屈和软弱,就像那个六岁被母亲带到城市的女童。另一个成年阿晴终还有能力安慰自己,她拿热毛巾给自己擦脸,再引导自己离开卫生间。大哭后,她觉得自己还不算不可救药,至少还有泪。
  她打了个电话,然后坐在沙发上。她的房子优雅地躺在依山傍海的小山坡上,临海的一面是整片的落地玻璃,她常常坐在这个位置注视窗外的美景。以前老金常说,美景在前,美人在怀,此生足矣。
  门铃响了,阿晴自言一句:“这么快。”开了门,却是天舒。
  “是你呀!”阿晴说。
  “什么叫是你呀,你在等人吗?”
  “对,等大卫。”
  天舒记得阿晴曾与她提起大卫,笑:“现在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了吗?”
  阿晴从来不正视小男生,即使年纪相仿的,她也把他们当小孩子看,今天不知怎么了,竟想起了大卫这个孩子。
  “我的东西呢?”天舒来拿家里托阿晴带的东西。阿晴说好送到学校给她。这些天,发生了一些变化,忘了这事。天舒急着要,就自己来了。
  阿晴取来包裹给她。天舒的母亲给她一些枸杞子,堡汤用的,母亲不知道旧金山的唐人街满地都是。里面还有一条连衣裙,天舒在身上比着,阿晴也跟着她晃,天舒叫:“你看我妈,老想把我打扮得像个祖国的花朵。这衣服,我可不好意思穿。”
  年轻的时候,总希望成熟,到了阿晴这种熟透的时候,巴不得回到当年:“天舒啊,你这种单纯能保持多久,就保持多久。”
  天舒“啊”的一声,表示不解,眨眨眼睛:“你们吵架了?”
  “我们分手了。”
  天舒愤愤地说:“他有什么好的,长得像个胖员外。”
  阿晴笑笑:“你没有必要一定要说他坏话。”
  “这不就是亲戚的作用吗?”
  二、四年后我来娶你当门铃再次被摁响,她知道是大卫了。
  她这次见到的是一个挺拔英俊的青年男子。
  在美国已经住了多年,这种“多年”的概念,就是对美国缺乏了新鲜感,没有什么感觉。表妹天舒常常会说,我觉得美国如何如何,我发现美国如何如何。对果久了的人,既没发现也不觉得,相反,有一种近似麻木的情绪,无论对人还是对事。
  突然有一天,一个年轻人带来了一股生命的气息。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九年前。阿晴刚刚到美国不久,在美国国内作环美旅游。在去芝加哥的飞机上他们相识了。他坐在她的邻座,手上抱着一个背包,像一个逃家的少年人,十几岁的样子,还没有发育,但是双脚提早发育了——异常的大。他与她说话,告诉她他去芝加哥看望父亲什么的。主动地把空姐递过来的冰水端给她,很“大人”地说,乘飞机多喝水,有好处。大卫尽量表现得很“大人”,但阿晴眼里,怎么看怎么像孩子。他又煞有介事地问她,有没有男朋友?阿晴大笑,东方人看上去显得年少,他一定以为她和他年纪相仿。“你多大了?”阿晴问。
  “十三岁。”
  “你知道我多大吗?”
  大卫不说话。
  “我二十岁。”
  “我会长大的。”大卫说。
  下飞机前,大卫向阿晴要了通信地址,说:“我长大了,可以去找你吗?”
  “可以。”阿晴信口说道。
  男孩子无遮无掩地笑了,一脸的天真与无邪。
  以后,男孩子给她写信,给她寄来他亲手做的圣诞贺卡。她从来不回信,只是在男孩子生日的时候寄张卡片。有时忘了,男孩子会自己写信来讨,我又长大了一岁,你还没有给我寄贺卡呢。阿晴看了笑笑,一句话:“这个小孩子啊!”于是给他补寄卡片。
  五年后,他写了封信来,说他要去加州上大学。
  后来果然来了。那时阿晴二十五岁,大卫也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大人。阿晴微微一笑:“噢,长大了。”
  大卫又问:“你有男朋友吗?”
  阿晴大笑:“你对我而言太小了。你十八岁,我二十五岁,也就是说当你二十五岁时,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你三十三岁时,我已经四十岁了。”
  大卫板着脸,直直地看着她,说:“你以为我不会算这个吗?”
  阿晴哭笑不得:“你看起来像是不会算似的。”
  大卫不说话。
  临别时,大卫很难过。看着这个小男生纯真地爱着她,一副引颈待戮的样子,阿晴有些不忍。
  不久,阿晴离开了查理,大卫知道了前来看她。阿晴心情不好,靠着大卫的肩膀哭泣,大卫故意站得笔直,以一个男子汉的肩膀承受着一个女人的伤心,任她的泪一滴滴地落在他的肩头。
  “四年后,我来娶你。”大卫临走时说。
  后来阿晴找到老金,她告诉大卫。阿晴从大卫身上看到一切正派美国男人的优点:正直、善良、进取,同时也应验了这些年来她对美国人的一个认识:天真热情有余,判断力不足。像某韩国人自称是耶稣,骗了韩国人,也骗了美国人,可骗不了犹太人。大卫如果聪明,不应该找她这种女人。
  “大卫,你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可是我不适合你。”
  “我不是因为你适合我才爱上你的,我就是爱你。”
  “你为什么老是跟他们在一起,而不认真地考虑一下我?”这是他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以后,大卫读他的书,阿晴过她的日子。他还是给她寄卡片,阿晴知道他已经不是个十三岁的小男孩了,便不再给他寄卡片。
  四年后的今天,大卫大学已经毕业,是一个大大的人了。
  “你真的是一个大人了。”阿晴叫了起来,“而且很帅。”
  “是的。你说对了。”
  阿晴看着他:“你跟别的男孩子不一样,有人告诉过你吗?”
  “有,就是你。”
  阿晴笑笑:“你真的不需要这么努力地对我。”
  “我想让你知道,我可以很好地对待你,百分之一百真心实意地对待你。”
  “没有一个人可以百分之百的真心实意。”
  “我可以。”
  阿晴看着他的眼睛。
  阿晴喜欢观察人的眼睛,嘴巴是最会说谎的,而眼睛是最不会说谎的。有的眼睛狡黠,有的愚蠢,有的则是空荡荡的。他的眼神专注而辽阔,那是一种怎样的蓝色,像天空,像海洋,满是坦诚与信任。他身上有一种品格,是属于儿童的,却让他奢侈地拥有了这许久。
  “我没有办法像你这么想事情,像你这样儿童似的单纯。”
  “你可以。只是你忘了。”
  “不,我从来就没有过。”
  “那我教你。”
  “你认为我有可能学会吗?”
  “当然。我已经毕业了。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会给你幸福的。”大卫说。
  阿晴又想笑,幸福离她太远了,遥远得有一种恐惧:幸福就是没有痛苦,没有痛苦是不是就没有知觉呢?每次大卫说这些,她都忍不住要笑。她刚想笑,就碰到他充满男子汉气概的锐利目光,她笑不出来了,垂下眼帘。他和她都知道,那时起,她是把他当作一个男人来看了。
  阿暗想,她对这个小男生还会害羞,她不是早已阅人无数、刀枪不人了吗。她不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了他。
   
3 美丽宁静的中部

  后来她随大卫去了中部他的家。她去只是想散散心,换个环境。
  美国的公路交通相当便利,没有公路延伸不到之处,每隔一段路程,就有一个休息场供人们使用,食店、油站、厕所、电话,应有尽有。阿晴和大卫在路上开了近三个小时的车,没有看见一个人影,也没有什么车子从他们身边驶过。
  阿晴问,万一路上没油了,不就得困在这里了。大卫说,所以每到一处加油站,就有提醒加油的路标,告诉你在未来的多少路程内没有加油站。
  与常有奇迹产生的硅谷相比,这里是一片沉默,十年如一日般的宁静,田地、草原、山川、崎岖的乡间小路、知足常乐的脸。她想起了在西藏的蓝天下看见的坐在门口的藏民。
  这里的居民绝大多数是白人,没有什么外来人,外来人也不喜欢不习惯这里。这里的人彼此认识,相当地恋家,生活得简单而祥和。他们勤劳地过着属于他们的日子,没有外面世界许多的诱惑,也少了许多的烦恼。他们戴着牛仔帽,倒下大杯的啤酒,听着以吉他为主的乡村音乐,说着收成。
  牲口和电视里的体育比赛。
  阿晴在美国生活了近九年,一直在大都市。大都市都一样,高速公路、商业中心、房子,连人们面部的表情都差不多。现在好奇地看着这个非常美国,心里想:这也叫美国吗?一位农民告诉她,硅谷是美国,它的高科技世界第一;这里也是美国,百分之二的美国农民不仅养活了另外百分之九十八的人,而且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
  阿晴在这个村镇上,一直在众目睽睽之下,尤其小朋友,追在她后面看这个外国人,与中国农村孩子见了老外一样好奇。
  大卫的家就在这里。他的母亲几年前已经过世,姐姐嫁了人,只有哥哥一家在这里生活。大卫的哥哥马可,是一个有响亮的嗓门和宽大肩膀的男人,他的太太则是非常的娇小玲珑。大卫的父亲在盐湖城。
  “我父亲不喜欢这里。”大卫说,“他说这里大多空间了。”
  这时大卫的哥哥马可说话了:“我也不喜欢那里,因为没有足够的空间。”
  一天早上,阿晴一起床就看见大卫的嫂子在厨房里忙碌着,阿晴跟她打招呼:“你看起来精神很好。”
  “是吗?也许是我刚刚晨修完吧。”嫂子笑笑,“每天早上,在丈夫出门后,小约翰起床前,我都会读读《圣经》。”
  “你们一家的名字都取自《圣经》吗?”
  “是的,你读《圣经》?”
  “我表妹给我一本,我翻过一些。”
  “你表妹信吗?”
  “不,她不信,但她认为她这个表姐应该去信,被拯救。”阿晴自我解嘲地笑笑。
  “哦,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
  阿晴终于问了她几日来的好奇:“你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我在这里出生,又在这里成长,这儿的生活就是我的全部。是的,这是我想要的,”嫂子想了想,“……我不否认,有时我也想一下我不曾拥有的东西。但是那些东西像海明威说过的一句话——想一想,不也挺好吗。”
  “你一直生活在这里,没有到外面,比如纽约、洛杉矶走走,会不会错过些什么?有没有遗憾?”
  “哈哈,”她笑,“你说我遗憾什么?又错过了什么?”
  “嗯,比如说,博物馆、音乐会,”阿晴晃了一下头,逗乐地说,“还有迪斯尼乐园什么的。”
  “我在休斯顿读的研究所,毕业后又在那儿工作了三年,哦,我曾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我不喜欢那里,才回来的。”
  阿晴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农妇”曾是个教师,她想如果把中国人脑海里的农民形象安装在他们身上,被嘲笑的对象反而是她了。
  她掩饰性地笑笑,又问:“不喜欢那里什么?”
  “那里的车子太多了。”大卫的嫂子接着说,“回来后,我遇见我的丈夫,那天,他带我下地劳动,我在田里见到他劳动的样子,心里十分感动,就走过去,对他说,我可以留下来吗?我不想回休斯顿教书了,我想留下来当农妇。”
  “这样哦。”阿晴小声地叹了一句。
  “尽管农业越来越不被重视,但这片土地却实现了我个人的愿望。我喜欢这种简单快乐的日子。”
  阿晴问:“美国有没有农民意识一说?”
  嫂子反问:“什么是农民意识?”
  阿晴想了想,解释说:“就是没有远见,没有深度,狭隘封闭吧。”
  她认真地回答:“怎么会呢?他们面对宽广的田野,浩瀚的天空,他们是心胸最宽阔最坦荡的一群人。”
  傍晚,大卫拉着阿晴去骑马。
  阿晴说:“我不会,我会摔下来的。”
  大卫扑闪着明亮的眼睛说:“不用怕,有我呢。”
  大卫将阿晴扶上马,说:“搂住我,没事的。”
  于是,阿晴感觉到自己飞起来了,飘系于天空和草原之间,云朵伸手可得,风呼呼扫过。那份回肠荡气,让她打心底笑了起来,她还可以这样灵魂自由地活着。她双手搂住大卫的腰,面部贴着他的背,一种情感飞到她的心里,动情地盘旋着,她知道这位骑马的英俊青年已经完全地掳走了她。
  下马的时候,先下了马的大卫对她作了一个骑士的动作,他一只手背在后面,伸起一只手,扶住她。
  爱情仿佛就应该这样:一个坚强的骑士,带着他的利剑,骑着他的快马,经过千辛万苦,把美丽公主从城堡里救出来。可惜到了两千年,爱情金贵得无处可觅。骑士们改成四十大盗,他们才懒得辛苦,最多在门口叫两声“芝麻开门”,没有回应,他们掉头就走。大卫却给了她古老的童话般爱情的礼遇。
  他们席地而坐,背景是无边无际的草原,夕阳抹红的天空,白色的骏马。她什么也不说,只是深情地望着这一切,充分地享受和风吹拂,陶醉于大自然之中。她想这里的人也一定是以这种心境深情到底的。是啊,生活的单调,没有影响这里人的快乐和信念;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给他们最永恒的审美机遇。
  “他们是我所羡慕的一群人,安详而简明……”阿晴想,当某位作家说这句话时,他眼前的景象大约与她现在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相似:宽广绿色的田野,人与牲口悠游自在。
  多年前,她曾经在月历上看到过一幅摄影:夕阳、草原、骏马、恋人。一时间,她分不清梦幻与现实的差异,产生了一种永恒的错觉——温馨而安全,像是到了家。
  四、爱就爱他一辈子大卫带着阿晴驱车赶向犹他州的一家医院。大卫的父亲病了。
  大卫的爷爷彼得是个传教士,去过中国,并在那里生活到解放前夕。大卫的父亲约翰的童年是在中国度过的。作为传教士的孩子,约翰很小的时候就受浸成为基督徒,但他的内心却非常反叛。他感到那些去偏远地方传教的教士,包括他的父亲都是一群以弗所教会的使者——带着很深的文化优越感,也带着白人至上的优越感,进人亚洲、非洲。
  在约翰记忆中,他们在中国住的是一座很大的宅子。他没有玩伴,因为黄皮肤的小伙伴都在高高的围墙外面忙碌着,他不能出去,他们不能进来。
  后来,约翰随父亲回到美国,回到中部。父亲继续在一家教会里服事。
  回顾起童年,又因着长大而意识到童年的不足,约翰愈发失落。作为在教会里成长的孩子,对《圣经》自然是相当的诸熟,可他对上帝却敬而远之。他相信上帝,却不去教会。他说这是以弗所教会的时代。他向他的父亲背着上帝写给以弗所教会的经文:“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约翰以此为由,愈加反叛,与六十年代许多反叛的美国青年一样。
  六十年代是美国具有传奇色彩的时代,仿佛一切都脱离了轨道,尤其是性观念。约翰回忆说,当时流行着这样的看法:人人都在性交。约翰离开家乡后去了芝加哥,他与那些嬉皮士一样,生活放达不羁,喝酒、玩女人。
  约翰的行为令他的父亲伤透了心。七十年代初,彼得寿终正寝。在这之前,他向上帝忏悔祷告:“我没有尽到责任去传扬主的名,主的爱,我甚至没有把自己的儿子带到主的面前。施怜悯的主啊,求你宽恕我,求你不要让我成为约翰信仰上的障碍,求主引导他重归主怀。”父亲临终前对儿子说:“哟翰,你什么时候可以停止呢?你应该安顿下来,找一个像玛丽那样的姑娘,有一个家。”
  约翰娶了玛丽做太太,育有两儿一女,大卫为幼子。然而好景不长,约翰又一次逃离了家庭,逃离了责任。他回到芝加哥,后来又去了犹他州,直到现在。
  终于到了那么一天,约翰得了癌症。知道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潜意识中仍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成了真正困扰他的问题,对将去的另一个世界的无知,使他对死亡充满了恐惧。
  大卫和阿晴在父亲的床边与他谈话。父亲看起来有些疲倦,但仍不住地讲话,讲他的人生,语气平缓而忧伤。
  约翰与孩子们的关系并不融洽,彼此不常联络。
  “你的母亲是天下最好的女人,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爱她就应该爱她一辈子。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你们恨我吗?”约翰问“你们”而不是“你”,仿佛大卫代表了一家人。
  “不,爸爸,从来没有。”
  “我知道,我是不可饶恕的。对你们,尤其对你们的母亲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我很内疚,你们会原谅我吗?”
  “是的,爸爸。”
  “确定吗?儿子。”
  “当然是的。爸爸。”
  约翰垂下眼皮又追问了一句:“那么上帝呢?上帝会饶恕我吗广”你们知道我最羡慕你们母亲什么吗?她死时那种安详与交托。“父亲又说。
  要离开父亲的时候,大卫注视着父亲:“再见了,爸爸,我爱你。”
  “再见了,我的孩子,我也爱你们。”父亲也同样深情地注视着他们,这时,父亲拉着阿晴的手,认真地说:“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
  不久,父亲离开了人世。
  大卫带着阿晴到父亲生前的老人公寓清理他的遗物。邻居说父亲走前的一个多星期心情好极了,没事还哼哼小曲什么的。大卫在父亲的家里找到了一些注销了的支票。
  ALBERTSONS购物收据、一些生活用品,还在父亲的钱包里找到一张母亲与他们兄妹三人惟独少了他自己的“全家福”。不知道父亲珍藏了多久。
  大卫望着“全家福”哭了出来:“爸爸走了,爸爸走了。”
  阿晴抱住他,陪他一起哭,两人紧紧相拥着,彼此安慰着。
  全家人都来参加父亲的追思礼拜,那天细雨加轻风,没有一点生气。牧师慢慢地念着葬礼的条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不至缺乏……正如父亲爱惜他的儿女,上帝也爱惜敬畏他的人……”
  大卫表情凝重。
  父亲问过:“上帝会饶恕我吗?”现在父亲有了清楚的答案。
  一回来,阿晴就到天舒的住所领回她的猫。
  阿晴很孝顺那只“深宫怨妇”,外出的日子把猫交给天舒养。天舒一见阿晴就抱怨,猫给她带来了太大的麻烦。每个公寓住户押金是五百块,猫、狗的押金是八百块,这不是“种”族歧视是什么?天舒想,就养几天,交这么多钱不合算,就偷偷地将猫装在书包里带进去。这些日子每次出门,天舒都要先伸个头出去看看公寓经理在不在,跟做贼似的。
  这只猫非常娇贵,只吃从阿晴家带来的口粮。眼看要断顿了,天舒就去买价格便宜点的另一牌子的猫粮来补充。猫走过去,嗅了嗅,断然走开。天舒想,不吃,饿死你!再一想,这只猫阿晴花了六千块,死不得,乖乖地又去超市了。
  “这哪里是在养动物啊,跟伺候婆婆似的。”
  阿晴大笑,抱着她的猫:“来,妈妈抱抱,妈妈带你去找爸爸喽!”
  听得天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太肉麻了,谁是它爸啊广阿晴说她要结婚了。
  天舒叫了一声:“天啊,你怀孕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和大卫结婚。他是宗教观念很强的人。”接下来,阿晴与天舒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谈话。说完柔婉地看着天舒,等着天舒惯有的一连串的问题。
  不知道是惊诧过度,还是实在没有什么可问的,天舒却也只是看着表姐。阿晴被看得害羞起来,微微一笑,满是新娘子的腼腆和少女的纯情。天舒心头一动,这是与阿晴不相称的,她发现这些越是有经历的人,有时越有一种始料不及的腼腆与纯情。
  “那你以后就在那个人少动物多的地方呆着?万一你被狼叼走了,我也救不了你。你不会在那儿呆一辈子吧?”
  阿晴快活地笑:“先在那里呆着吧。其实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大卫在,那里就是我的家。老公就是家啊!”
  阿晴真切地觉得自己老了,这种老更多的是指一种心态上的感受——青春一点一滴地退隐而去。尤其当人失去父母,就更容易感叹自己也老了。因为多年来,父母站在你和坟墓中间,替你进行着生命与死亡的对话,猛然间他或她走了,你只能自己站在坟墓前,那种悲壮触目惊心。
  一天早晨,阿晴靠着大卫的肩,感叹地说:“我老了,也累了,想找个肩膀靠靠,你的肩膀能给我靠一辈子吗?”
  当天下午,两人就去登了记。一个星期后,阿晴结束了加州所有的事务,包括结束公司的业务,与她英俊的小丈夫去了中部。
  阿晴结婚的事着实让周围的人骇了一跳。
  杨一说:“我还没缓过劲儿来,她就结婚了。”
  唐敏一脸的迷茫:“这阿晴挑来拣去,最后怎么找了个美国的乡下人呢?”
  阿晴的小表妹晶晶讲话更是吓人:“表姐和大卫肯定长不了!”
  倒是两个与阿晴交往比较久的男友说了相当中肯的话。
  最初将阿晴带到美国的富商查理笑笑:“阿晴终于找到她想要的东西了。”
  老金说:“阿晴人一点也不坏,她利己而不损人。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是不会坏到哪里去的。因为她不需要坏,就已经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真正的坏女人大都倒是那些不漂亮的。”
  随便人们怎么说,阿晴不在乎,她走了,远远地走了,没有回头。
  婚礼很小,人数也不多,这与从前阿晴想象中的场面相差甚远。在这之前,她一直认为以她的美貌与男方的财力一定要有一个豪华气派的婚礼。然而现在他们却选择了乡间的小教堂,这种选择有着透彻的故意。婚礼虽小,祝福并没有因此减少。
  牧师说:“无论是病弱还是健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在愁苦暗淡的日子里,还是在快乐光明的顺境中,你都爱他,照顾他,支持他……”
  阿晴回答“是的,我愿意”的时候,她已决定将她的后半生完全交给身边这位青年男子。“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她永远忘不了约翰说的这一句话。
  现在阿晴就生活在农场的小木屋里。经过许多年的摔打和飘荡,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纯洁,都心平气和。她穿着朴素的衣服,提着一大桶的牛奶往一只大罐里倒着。阿晴什么生活都经历过,哪里也都去过,想想,那些都是浮光掠影的过眼烟云,她会看看,也会心动,但终不是她的久留之地。
  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只有大海让他向往,它处好也罢,坏也罢,与他无关。
  以后呢?当然是像所有的女孩子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一样——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遇见一个美丽的公主”
  为开头,以“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为结束啦。
  阿晴的母亲来了封信,说别人给她介绍了一个退休干部,问阿晴的意思。母亲信上还说,阿晴终于定下来了,她很高兴。阿晴以前交的男朋友都不好。阿晴突然间想到,也许母亲什么都知道,只是不说罢了。母亲只是静静地等她自己了悟,母亲也知道她的女儿终有一天会明理。阿晴回了一封信:你满意的,我也会满意。这当然也指了许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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