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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员在破案时,除了从指纹、血迹、头发、脚印等等寻找线索之外,还很注意以下种种蛛丝马迹。 你听过“伍子胥过昭关”的故事吗? 伍子胥是春秋楚国大夫。他的父亲伍奢被楚平王杀死,本人又被通缉。伍子胥在过昭关的时候,便看到城门旁挂着他的画像,士兵们见到跟他相貌类似的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了起来。 不过,古代的画像。只能画个大概。正因为这样,把守城门的士兵常常抓错了人。 自从发明了照相术之后,人们在通缉令上,总是印上罪犯的照片。现在,有了传真机,那就更方便了可以在短短的一、两分钟内,把罪犯的照片用传真机传到各地公安局。 然而,当发生案件的时候,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现场的人们都看到了罪犯,可是谁也没有带照相机。这样,没有留下罪犯的照片,在通缉罪犯时,就无法印上罪犯的形象。 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因为罪犯总是趁人不备,突然作案,在现场的人怎么来得及准备照相机呢? 现场的目击者可以口述罪犯的面貌,不过,几乎谁也不可能画出罪犯的画像——除非目击者是画家。 可是,在通缉令上没有罪犯的照片或者画像,将会给通缉工作带来困难。 怎么办呢? 美国洛杉机技术勤务局局长麦唐纳在不久前发明了“电子画像机”,解决了这一难题。 麦唐纳在29岁当侦探时,就开始钻研这个问题。麦唐纳认为,人的脸无非是由眼睛、鼻子、眉毛、嘴巴、胡子、脸形、耳朵、皱纹、发型等“元素”组成的。 麦唐纳收集了5万多张人像照片,仔细进行分类,发现如下规律: 眼睛,有132种; 发型,有130种; 下巴,有52种; 嘴唇,有40种; 鼻子,有37种; ……。 麦唐纳把这些“元素”制成幻灯片。在发生案件之后,把目击者请来,逐一确定罪犯所具有的“元素”,组成罪犯的脸,映在屏幕上。当然,这时的画像跟罪犯真正的面目还不能完全一样,麦唐纳可以按照目击者的印象,用电子仪器对画像加以修改。比如,把眉毛向下移一点,鼻子变小一点,眉尖加一颗黑痣……,这么一来,便可得到与罪犯酷似的画像。 然后,用印像机大量印制罪犯的照片,或用传真机发送到各地。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珠宝商店,曾发生抢劫案,被抢走价值达2万美金的珠宝。案发后,警察请店主回忆罪犯面貌,用电子画像机勾画出罪犯的脸形,3小时之后,警察就根据画像,在50英里外的村庄里抓到了窃贼,查出了赃物。 电子可以给罪犯画像,也可以进一步根据画像查明罪犯是谁。 据国外报道,以色列国家警察局和本·古里安大学合作,最近研制成功了“电脑照片识别系统”。一旦把罪犯的照片或画像输入电脑,很快的,电脑附设的打字机,便会把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以及过去何时因犯什么罪被捕等等,迅速打印出来。 电脑怎么会“按图素骥”呢? 原来,他们事先把所拘押过的罪犯的照片,都输入电脑,以数字代码贮存于电脑的存储器。 照片上的形象,怎么可以用数字记录下来呢? 这些数字是:五官的位置、五官之间的相对距离、眉毛和眼睛的距离、脸的形状。此外,脸上的疤、痣之类,也用数字反映。性别、肤色、眼球颜色、头发颜色之类,同样用特定的数码记录下来。也就是说,用数字画出了“脸谱”;或者说,把“脸谱”数字化。 用电脑识别照片或画像,一下子就可以查明罪犯的姓名、地址,大大方便了侦破工作。 当然,他们目前还只限于输入罪犯的照片。如果事先把全体公民的“脸谱”都存人电脑,破案时就更方便了。 在1978年,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桩“换米杀人案”:两个来自农村的人,骑自行车,带了大米进城搞交换,用铁钎杀人,趁机抢劫。被害人重伤,神志昏迷。但罪犯丢下铁钎和大米已不知去向。 公安人员深入访问了附近居民,不少人反映,确实见过有两人来换米,一高一矮,矮的是瘸子。 这么一来,有了重要线索。公安人员向郊区各公社通报了案情,着重查找矮个子瘸脚的人。很快的从20多个拐脚者中,查出一个嫌疑极大的人。此人那天曾与叔父一起进城换米,正好一矮一高。更为重要的是,有人反映,在此人衣服上发现血迹! 看来,八九不离十,作案者找到了。然而,公安人员并没有马上逮捕那人,而是着手进一步调查。他们设法取到了那人的衣服,上面确实有血迹。 血迹,这是破案的重要依据。在现代医学的帮助下,人们已经能从一些米点大的血迹中,判断血型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那人衣服上的血迹经过鉴定,竞不是人血,而是牛血!经调查,那人在不久前,曾宰过6条牛。于是,澄消了事实,否定了对那人的怀疑。 线索断了。从哪儿查找作案者呢? 作案者留下的作案痕迹,除那根铁钎外,便是扔掉的大米。 能不能从大米中找到线索呢?公安人员请水稻研究所、林土研究所化验了大米成分。化验结果表明,大米中含铝、镉两种元素为千分之二,郊区有300来个生产大队种这种大米,其余700多个大队不种这种大米。 三百多个大队范围仍然太大。接着,公安人员请粮食局的技术人员鉴定大米,查出这是本年生产的新大米,属早熟优良品种。颗粒特别饱满,说明很可能是社员的自留口粮,而且出于老产稻区。另外,米糠很少,从米粒表面形状可断定磨米机比较新,还配有除糠机。这么一来,把查找范围,缩小到3个大队,因为只有这3个大队的大米具有上述特征。 公安人员依靠当地干部和群众,排出了在作案那天3个大队的外出人员名单。然后,把名单中的人一一作具体分析,确定了嫌疑极大的兄弟俩。社员反映,这兄弟俩曾用铁钎栓过猪。公安人员找到了铁钎,经过化验,与杀人铁钎的化学成分相同;除了铁之外,都含有其他5种元素,含量差不多。 这时,被害者脱离了危险期。经被害者暗中观看,证明那兄弟俩就是换米者,亦即作案者。 就这样,一桩十分棘手的案件,从化验血迹否定了险些被当成凶手的人,又从鉴定大米的特征缩小范围,终于破案。 在南方某城,曾发生一桩谋财害命案: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老人因略有积蓄,被盗贼获知,于深夜扼死了老人,抢走了钱财。 第二天上午案发,公安人员在现场找到两个烟头。据了解,老人从不抽烟,因此,这烟头极可能是作案者留下的。作案者大约以某种借口敲开老人的门,进屋后一边抽烟,一边与老人聊天,然后伺机作案。 另外,还找到一个重要线索:老人手中捏着几根头发。显然,这是老人反抗,用手抓罪犯的头发而留下的。 经鉴定,死者的血型为A型。那儿根头发经鉴定,是血型为B型的人掉落的。这进一步证明,老人手中的头发是作案者的,而作案者的血型为B型。 除此之外,在现场未找到其他线索。 光是知道作案者的血型,无法着手破案——血型为B型的人多着呢! 公安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两只烟头上。烟头是作案者自己纸包着烟丝卷成的,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 如今,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不光是可以根据头发来测定血型,就连唾液也成了检验血型的材料。 唾液,是唾液腺的分泌液,其中所含的唾液淀粉酶可以把淀粉分解为糖,帮助消化。在唾液中,还含有不少血型物质以及上皮细胞。根据血型物质,可以判定血型;根据上皮细胞中的X、Y染色体,还能判定性别。例如,无Y染色体,属女性;而查出Y染色体,则属男性。这样,从现场找到的烟头、瓜子壳、果核、口罩、手帕之类沾有唾液的东西,都成了破案的重要佐证。 精细的化验表明,那烟头中的唾液含有B型血型质,属男性。这不仅说明作案者是男的,而且说明,烟头确实是作案留下的——与那几根头发的血型相符。 公安人员还进一步分析了烟头的特征:烟头是作案者用纸卷上烟丝的卷姻;作案者在作案前接连抽了两根烟,说明他的烟瘾颇重;最为重要的是,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说明作案者习惯于长时间把烟头衔在嘴里,直到烟头快烧到嘴唇,这才扔掉。一般来说,木匠、泥水匠常常有这样的抽烟习惯,因为他们的双手要不停地干活,无暇用手指夹着香烟,于是就把香烟长时间地衔在嘴里。 就这样,从小小的烟头中,勾画出作案者的形象。 公安人员着重从木匠、泥水匠中侦查;果然,很快就查到一个可疑的木匠。这个木匠一边叨着烟头,一边干活。在木匠离开之后,公安人员取到他扔在地下的烟头。经鉴定,与作案现场遗留的两个烟头的特征完全一致。 经过进一步查核,终于侦破此案,逮捕了这个木匠,并从他家中搜出了赃款。 其实,不光是烟头上会沾有唾液,遗留在现场的瓜子壳、手帕、果核、口罩,也往往沾有唾液。有一次,作案者舌头舔破糊窗纸偷看,在糊窗纸上留下了唾液,同样成为破案时的物证。 借助于紫外灯,可以帮助查找唾液斑。唾液斑平常呈淡黄色,在紫外线下射出淡青色的荧光。 唾液,如今也引起医生的注意。化验唾液,如同化验血液,可以提供许多关于人体的信息,便于医生诊断参考。比如,唾液中钠离子含量升高,钾离子含量降低,说明病人可能患涎腺炎;钾含量升高,钠含量降低,则可能患单纯性涎腺肥大;如果唾液中汞、铅、砷的含量很高,说明患者误食重金属毒物;唾液中尿酸、尿素含量升高,表明患者得了尿毒症;患有腮腺炎、胆囊纤维化以及处于休克的病人,唾液中淀粉酶的浓度都升高。 从一滴唾液里,便可断定是不是乙型肝炎抗原的携带者,难确率可达95%。 现在,除了从唾液中可以查出血型之外,从汗液、尿液、粪便、指甲、奶汁、痰、鼻涕、脓汁中也可查出血型。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现场的种种细微的痕迹,都能为破案提供重要的线索。 在奥地利多瑙河一带,发生了一桩失踪案。警察们只知道那人一去不复返,不知道死在哪里,怎么死的。由于那人是政界重要人物,有人估计可能是被谋杀。 于是,警察局开始分析与那人有关的政敌,抓住了一个嫌疑犯。审讯一开始,嫌疑犯就说自己最近一直在首都维也纳,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一位精明的警察注意到嫌疑犯的鞋子上粘着泥土。他想,如果嫌疑犯真的在最近没离开过维也纳,鞋上怎会上粘着泥土呢?这些泥土紧紧粘在鞋上,可见本来是一种稀泥。 警察取下嫌疑犯鞋上的泥土,进行仔细分析。他们用显微镜观察,发现泥土中夹杂着一些形状奇特的小点。幸亏那位警察十分博学,估计可能是花粉。于是,就请花粉专家来鉴定。 果真,那些小点是花粉。花粉学家出,这是桤木和松树的花粉,另外还有一些是3000万年前的植物花粉。 什么地方会有这些花粉呢?花粉学家告诉警察,唯独维也纳南部的一个人迹罕至的水涝地区,才会有这些花粉。就这样,现代科学解开了花粉之谜。 在铁的事实面前,罪犯只好如实招供了谋杀罪行。警察根据罪犯的口供,在那水涝地区果然找到了被害者的尸首。 如今,公安人员在破案时,已开始重视花粉的作用。他们从鞋泥、发垢、手提包里的空气中寻找花粉,为破案提供线索。 花粉为什么能够帮助破案呢? 原来,花粉有以下特点: 花粉多——一朵枫树花,有8千粒左右花粉。一朵棉花,有2万粒花粉。一朵豌豆花,有3万粒花粉,一朵苹果花,有5.7粒花粉。松树的一个花序有16万粒花粉。一朵蒲公英花,有24万粒花粉。一棵玉米,有5亿粒花粉。一棵松树,在一年内能产生60亿粒花粉! 花粉小而轻,一般用肉眼看不见,只有用显微镜或者电子显微镜放大才能看得见。它的大小是用微米(亦即一百万分之一米)为单位计算的。松树的花粉要算是比较大的了,直径也只有80微米。花粉小,也就很轻,一般只有0.000000001克重。这样,风一吹,花粉就漫天飞舞,到处都有它有踪迹,可以飞到1000多公里以外,可以飞到2000多米高。 花粉形状各异——油菜和百合的花粉是椭圆形的,水稻和菜豆的花粉是球形的,还有的是三角形、四方形、元宝形。 现在,研究花粉已经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花粉学。 也许你会问,那位嫌疑犯的鞋泥中,怎么会有3000万年前的花粉呢? 这是因为花粉有着一层坚硬的外壳,即使埋在泥土中,里面的有机质已经烂掉,外壳依然存在,形成极为微小的花粉的化石,被称为“微体化石”。 在不同的年代,生长着不同的植物。于是,在不同的地层中,也就埋有不同的花粉化石。地质学家们很注意研究地层中的花粉化石,用来确定地质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瑞典地质学家借助于分析地层中的花粉,找到石油矿,引起各国的注意。后来,美国、英国、德国、波兰、澳大利亚等国地质学家,也运用地层中花粉的分析,找到煤矿、石油矿。解放后,我国在寻找油田时,地质学家们也十分注意研究地层中花粉的分布,从“花粉信息”中得到线索和启示。 1975年,英国科学家平森特博士注意起新鲜的花粉来。他认办,分析这些花粉的成分,同样可以帮助找矿。 他的研究方法十分有趣。每到一地,便捕捉那儿的蜜蜂。蜜蜂是花粉的天然采集者。从蜜蜂腿上,可以取到成团的花粉球。平森特博士用光谱分析法分析花粉球的成分。 有一次,他发觉花粉中的含铅量比平常增加了4—9倍。他根据蜜蜂提供的这一“信息”,在当地找到了铅矿。 他的发现,为找矿提供了一种新奇的方法。有人照他的方法去做,查出某几个地方的花粉中的金、汞、锌、砷含量明显偏高,结果找到了金矿、汞矿、锌矿、砷矿。 小小花粉,已成了不可小觑的“信息库”! 1983年4月20日,突然从联邦德国的《明星》周刊上,爆出一条震惊世界的新闻:希特勒的60本日记,被找到了! 于是,该刊开始长篇累牍地连载《希特勒日记》。 紧接着,颇有影响的英国伦敦《星期日泰晤士报》,也开始译载《希特勒日记》。 希特勒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元凶。突然发现了希特勒这么多、这么详细的日记,不仅立即引起各界人士的注目,尤其引起历史学家的关心,因为日记中所透露的许多秘事,与过去历史学家的考证不一致。 比如,1941年,希特勒的副手赫斯突然驾机单身逃往苏格兰。这件事一直被认为是赫斯叛逃。然而,《希特勒日记》中却说是赫斯奉希特勒的密令,派往英国谈判单独媾和。如果计划失败,赫斯将终生不吐露真情。 又如,1940年英军从欧洲大陆败退,数十万人集中在敦刻尔克海滩,危急万分,而接应的船来不及一下子把那么多人运回英伦三岛。可是,德军竟没有乘人之危聚歼英军。历史学家对此不解。然而,《希特勒日记》却说,希特勒曾亲自下令,不准德军在这时进击英军,以便日后与英国单独和谈。 《希特勒日记》轰动了世界。 《希特勒日记》究竟是真是假? 有人认为这是真货,因为日记所记述的事情,与历史事件发生的日期那么吻合。不可能伪造内容如此丰富的60本日记。 然而,许多专家表示怀疑。有人指出,希特勒总是忙到快天亮的时候才去睡觉,他从来没有记日记的习惯,与他共事多年的人也从未看见过希特勒日记。 为了证明《希特勒日记》“货真价实”,《明星》周刊刊登了那一本本日记的封皮照片,而且公布了其中几页手迹。 这下子,马上引起美国笔迹专家克莱福德·欧文的注意。他经过与希特勒真正的手稿笔迹对比,明确指出“《希特勒日记》是道道地地的冒牌货!” 历史学家们经过核对,也指出“《希特勒日记》上的一些记载,牛头不对马嘴,明显违反了史实。” 于是,联邦德国档案馆、联邦德国刑事和联邦材料检验局对《希特勒日记》进行联合调查。 1983年5月6日,当时的联邦德国内政部根据联合调查的结果发表公报,指出《希特勒日记》并非出自希特勒之手,而是后人炮制的赝品。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宣布,不再刊登伪造的《希特勒日记》,两名责任编辑宣布辞职。 通过对《希特勒日记》真伪的判别,可以看出,笔迹鉴定是十分重要的。 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为了识别一些伪造的信件、遗书、借据、契约、协议等,常常需要作笔迹鉴定。在侦破书写反革命字句的案件中,笔迹鉴定成了破案的钥匙。 如今,笔迹的鉴定,已经成为一门科学,叫做“笔迹学”。 笔迹学创始于1860年。创始人是法国神父阿沛·米兄。 米兄神父最初研究笔迹,并不用于破案。当时他认为,字如其人,笔迹反映一个人的性格。他收集了许多人的笔迹,进行分类研究。他发现,性格相近的人笔迹相似——这便是笔迹学最早的理论。 他认为,飞龙走蛇般的笔迹,说明作者豪放自信;字里行间毫无规律,说明作者虽然热情但缺乏自信;至于字迹潦草者,可能是因为疏懒,也可能由于作者文思如泉,一气呵成……。 美国人艾尔伯特·奥斯本也从事笔迹学研究。他认为:“一个人的笔迹就是他身上的一部分骨肉,他不可能凭借意志完全舍弃它。”他的这句话,前半句说明“笔迹如人”,后半句说明伪造笔迹必然会露出马脚。 正因为这样,奥斯本认为笔迹是可以鉴别的,是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判明真伪。 奥斯本提出鉴定笔迹的3个步骤,即:比较,分析,判断。 笔迹鉴定比指纹鉴定要困难一些,因为指纹无法伪造,而笔迹则常常以伪乱真。 据《美国大百科全书》1978年版的文章指出,笔迹学专家们常常从以下这些细节比较、分析、判断笔迹的真伪: 1、笔划的浓淡、粗细。 2、笔力的轻重。 3、书写的流畅性、规律性、节奏性,笔锋的角度、对称性、艺术性所表现出来的书写熟练程度。 4、起笔、连笔和收笔以及这些笔划对于书写整体之间的关系。 5、字形上的花式、装饰或缩略。 6、书写上有无连贯性。 7、线条性,那就是书写是否和某一基本实线和虚线形成一定的关系。 8、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间距以及和总体之间的关系。 9、书写时的速度和方式。 10、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属于哪一种字体。 11、字母及其组成部分的大小比例。 12、笔从纸上提起的程度。 13、笔划的修补和重新描摹。 14、手的颤抖、迟疑不决和捉摸不定。 15、握笔的姿势。 16、书写在纸面上的布局。 17、书写姿势不正常和书写时特别小心翼翼的迹像。 18、疲劳、疾病、年龄、酒醉或其他影响因素的作用。 当然,这里列举的18条鉴定笔迹的原则,只是针对英文书写而言的。汉字的笔迹比英文更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 其中,笔迹真伪的最大区别在于真迹是写出来的,而伪造的则是描画出来的。尽管描画的字可以酷似真迹,但毕竟永远无法避免描画所造成的虚假感。 1956年,在美国长岛发生了绑架孩子的案件。绑架者给孩子的家长赎金索取单末的落款为“Yourbabysitter”,即“照看你的孩子的人”。 警方注意到两个“Y”字上都有“2”形笔法,抓住这一特征,查阅当地20万人的档案,核对笔迹,他们终于在一个犯人的假释报告上,查到类似的笔迹,据此,侦破了案件,逮捕了绑架者,救出了孩子。 当然,查阅20万份档案,逐一核对笔迹,工作量是够大的,而且也颇费时间。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电脑专家与警察局合作,采用电脑辨别笔迹,使鉴定笔迹的时间缩短二十分之一以至百分之一,大大加快了破案速度。 返回:司鉴网首页《白衣侦探》目录 笔迹可以鉴定、辨别,用打字机打出字的信件,也能鉴定、辨别吗? 美国安全勤务局局长尤·鲍曼在回忆录中,曾详细谈到了他在40年代末开始负责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时,如何侦破“变形O案件”。 那时候,杜鲁门经常收到群众来信。照例,这类信是由他的助手代拆、代阅、代为处理。 其中一封用打字机打印的信,把社鲁门的助手吓了一跳,里面的信纸上写着这么一行字: “我准备杀死你,总统先生。” 这封信,立即较交到安全勤务局局长鲍曼手中。 鲍曼查看了信封上的邮戳,查明信是从阿肯色一个名叫“潘斯维尔”的小镇上寄出的。信上没有留名。显然,这是一封匿名信。 这个案件如果不及时查清,当然对总统的安全是一种威胁。 但是,信是打字的,无从鉴定笔迹。 细心的鲍曼用放大镜来来回回巡视信件上的每一个字母。突然,放大镜停住了,鲍曼的目光注视着字母“O”——它有点碎裂、变形。 这变形“O”就是破案的线索!很显然,那架英文打字机上的小写字母“0”的铅字变形了。也就是说,凡是用那架打字机打印的所有信件,“0”字都是变形的。只要查到变形“O”信件的寄出者,就可以破案。 鲍曼把变形“0”拍照、放大,印发给阿肯色的安全勤务局分局。分局负责人立即通报当地有关邮局,注意变形“O”信件。 也许是远处的匿名者故意跑到阿肯色的潘斯维尔镇发信吧。所队,整整过了半年,阿肯色的邮局一无所获。 终于有那么一天,潘斯维尔邮局局长看到一封信,那信封上打印的地址中,“O”字是变形的。 这是一封给附近一家报社读者来信部的信件。 邮局局长立即扣留了这封信,把情况火速报告安全勤务局。 保安人员和报社编辑赶来了。报社编辑拆开了信。信也是打字的。在放大镜下,每一个“0”字都是碎裂、变形的。 信上,有寄信者的姓名、地址。这封信,是要求报社关心写信者的生活。 保安人员迅速查明,那寄信者是一位有三个孩子的妇女。她的打字机上的“O”字,确实变形。 她,贫穷潦倒,患有精神病,而且病态越来越严重。 为了保障杜鲁门总统的安全,这位妇女被送进精神病院,受到严密的监禁……。 变形“O”案件清楚地说明,即使是用打字机打字,也是有线索可寻的。当然,这比鉴定笔迹要困难一些。但是,每一台打字机都有自己的特点。尤其是用久之后,铅字字体会走样,更易查出。 每个人打字的习惯也不同,字的距离、按键的力度不同,都是可供破案参考的。 除了鉴定笔迹、打字机字迹之外,所用的墨水、打字油墨、纸张新旧、信封产地等等,也都是公安人员所注意的。 “你为什么在日本紧急着陆?” “你为什么要在美国避难?” “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你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 ……。 美国特工人员正在审讯一名苏联飞行员。这个飞行员突然驾驶一架新式的米格25战斗机,从苏联叛逃,在日本着陆后,要求前往美国政治避难。 在审讯的时候,飞行员的手臂上裹着带子,手指末端绑着一根根电线,胸部和腹部捆着两根特殊的皮带……。 这是用“测谎器”测试苏联飞行员是否诚实。 测谎器,最初是意大利隆布洛查在1895年发明的。1921年,美国开始研制测谎器。1935年,美国伊利诺斯犯罪侦查研究所进一步改善测谎器,定型生产,向美国政府推荐。于是,美国警方开始使用测谎器。 如今,美国的测谎器大量生产,使用相当普遍。据说,美国每年大约有100万人被用测谎器测试过。西方其他国家,也普遍使用测谎器。 1982年1月,美国国防部的秘密报告被报界透露,舆论哗然,公众群起抨击里根政府。因为这份秘密报告表明,五年内美国的国防费用要比公开宣布的15000亿美元多7500亿美元。也就是说,里根政府欺骗了公众,暗地里大量增加国防费用。 这一“泄密事件”,弄得里根总统十分狼狈。显然,在他的政府中,有着“不忠诚分子”,胳膊朝外弯。于是,下今要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 怎么调查呢? 特工人员又动用了测谎器。就连美国国防部副部长弗兰克·卡卢奇及其助手,也被迫受测谎器的测试。 测谎器是什么?它究竟是根据什么原理制成的? 其实,说穿了,测谎器一点也不神秘。它的“科学报据”是人在说谎时心情必然紧张,因此血压会升高,汗水分泌会增多,呼吸频率会加快。在测谎时,那裹在手臂上的带子,是测量血压的;那绑在手指末端的电线,是测量手汗分泌量的;那捆在胸部、腹部的皮带,是测量呼吸频率的……。综合测量所得的数据,测谎器作出“忠实”或者“撤谎”的判断。 如此这般,测谎器究竟是否能够测谎呢? 一位美国作家说,他正在写作一部新著,书名叫《测谎器笑话集)!为什么?因为测谎器的笑话,实在太多了。 美国曾大量印行《雇主对测谎器的使用》一书。洛杉矶市一家超级市场的经理看后,很感兴趣,便买了测谎器,对属下的雇员逐一测试。他在审测一位女售货员时,问道:“在你母亲来买东西的时候,你是不是经常少收她的钱?”女售员的答复是:“哪有这样的事?”这时测谎器马上作出判断,表明女售货员在撒谎。经理当然大为生气,解雇了这个女售货员。 经理宜布解雇命令之后,立即在售货员中引起轰动。因为很多同事都知道,这位女售货员的母亲,早在5年前就已去世! 正因为这样,她答道:“哪有这样的事?” 正因为这样,她回答时,感到万分恼怒。 也正因为她恼怒,测谎器认为她心理反常,作出了“撒谎”的结论。 也正因为这样,使《测谎器笑话集》里增加了一则笑话。 又有一次,一个名叫弗洛德·法伊的人,被指控为犯了谋杀罪。他拒不认罪。经测谎器测定,他属于“抵赖罪行”之列。这么一来,弗洛德被判处终身监禁。 就在他蹲了两年监狱之后,真正的凶手被捕了。于是,弗洛德被释放。警方对他说:“很抱歉,测谎器那天出了一点小小的故障!” 测谎器在美国盛行,引起了许多正直的科学家的不满和反对。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心理学家戴维·莱肯尖锐地指出:“所谓测谎,无疑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行骗。测谎器不可能把一人的内在心理反映出来,最大的说谎者就是测谎器本身!” 他还认为:“这种假科学技术的泛滥,说明在私人企业、法律界甚至政府阶层中那些决策人物是多么无知可笑!” 就连美国前总统尼总松,倒也说了公道话、老实话“我不知道测谎器为何物,也不知道它的准确性如何,我只知道它给很多人带来无谓的恐慌。” “两个恐怖分子开着一辆汽车,企图强行闯过英军的路障。结果发生了一场枪战,司机被击毙。 “失去控制的汽车撞上了一位推婴儿车的年轻妇女,把母亲和婴儿都撞死了。 “那个幸存的恐怖分子声称,枪都是英国巡逻队放的。他对在汽车后座上找到的一支自动枪装得一无所知。 “他坚持说,他衣服上的火药残余是从逮捕他的军人那儿沾来的。 “这种情况当然是可能的。但是,我们证明了他衣服上的火药残余来自汽车上那支自动枪射出的子弹,而不是来自英军的配给弹药……。” 这是英国伦敦警察厅刑事实验室主任威廉斯博士讲述的一个案例。 他是怎样侦破的呢?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只不过用放大镜观察犯罪痕迹。威廉斯博士比他的“先辈”厉害多了,他动用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电子显微镜。 电子显微镜的放大倍数,远远超过了放大镜和普通的光学显微镜,可达几万倍以至80万倍!它能显露许多肉眼看不见的犯罪痕迹,成为破案的有力工具。 威廉斯博士用一种特殊的有粘性的胶带,粘附了恐怖分子衣服上的火药残余微粒和汽车后座那枝自动枪枪口的微粒,然后,用电子显微镜观察。结果表明,那都是民用火药的微粒,不是英军军用火药的微粒。 在现代科学面前,恐怖分子的谎言如同肥皂泡一样破灭了。电子显微镜证明,恐怖分子曾用自动枪向英军射击,正因为这样,他的衣服和自动枪枪口,都残留着民用火药的微粒。 威廉斯早年在英国牛津大学获得化学博士学位,到伦敦警察厅工作以后,又精通电子显微镜技术。他具备关于各种为药的丰富知识。正因为这样,他的调查结论是富有权威性的。 许多案件总是与炸药有关。“轰”的一声,炸药爆炸,化为烟尘。要查明是不是炸药爆炸、用的是什么炸药,除了动用电子显微镜之外,还要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手段。 197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某市的一栋宿舍楼里,突然发生爆炸,炸死两人,重伤一人。 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很明显,那是屋里的火炉爆炸所造成的。 火炉里烧的是劈柴、煤,怎么会爆炸呢? 不难断定,一定是炉子里有爆炸物。 这样的“断定”,只不过是理论上的推断。要想用事实证明这一“断定”,却不那么容易。 在零乱不堪的现场,公安人员仔仔细细地检查着,没有发现爆炸物的痕迹。 好不容易,才算找到爆炸的斑痕和细碎的金属屑。 经过原子吸收光谱分析,从那斑痕中查出了炸药“黑索金”和铅。那金属屑经过光谱分析,表明是铝。 案情终于查明:采煤时,不小心把一支未爆炸的雷管落到煤中。这雷管在这家的火炉中爆炸了,造成了不幸! 现在,除了一般的化学分析之外,原子吸收光谱分析、光谱分析、气相色谱、红外光谱、离子选择性电极、高压液体色谱等等新的科学技术。都已用来侦破爆炸、枪杀案件。 为了侦破放毒案件,同样也需要采用当今最先进的分析技术。 一点也不夸张: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的高材生,在毕业之后穿上警服,来到公安局工作。因为那里有着现代化的化验室,那里最需要精通分析化学技术的人材——对付犯罪分子光是用手铐和枪是不够的。还需要现代科学技术! 如果你读过曲波写的小说《林海雪原》,描写杨子荣上威虎山的那一章《杨子荣献礼》,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蘑菇,溜哪路?什么价?”半途中,5个匪徒遇见杨子荣,用这句黑话来盘问。 杨子荣为了能够假装胡彪,打入虎穴,曾经“学习”过土匪的黑话。他一听,便明白这句黑话的意思是:“什么人?到哪里去?” “嘿!想啥来啥,想吃奶,就来了妈妈,想娘家的人,小孩他舅舅就来啦!”杨子荣很流利地用了黑话答复道。这黑话的意思就是:“找同行。” 接着,杨子荣向土匪施礼说:“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 意思说:“我走了九天,也没有找到哇?” 土匪答道:“野鸡闷头钻,哪能上天王山。” 意思说:“因为你不是正牌的。” 一路上,杨子荣用黑话跟土匪一问一答,滴水不漏。土匪见此状,以为是同伙,带他上山,引见座山雕。 一见座山雕。劈头便是一句黑话:“天王益地虎。”意思说:“你好大的胆!敢来气你祖宗。” 杨子荣立即答道:“宝塔填河妖。”意即:“要是那样,叫我从山上摔死,掉河里淹死。” “脸红什么?” “精神焕发。” “怎么又黄啦?” “防冷涂的蜡!” ……。 这一连串的黑话对白,生动地说明,作为一个侦察员,一定要“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土匪们讲的是黑话。作为侦察员的杨子荣深入敌穴,一定要把黑话讲得滚瓜烂熟,才能不露破绽。 其实,不光是威虎山上的土匪讲黑话,许多罪犯也讲黑话。掌握黑话,懂得黑话,同样是破案的一把钥匙。 黑话,在语言学上叫做“隐语”。 在中国,隐语自古就有,《汉书》中的《东方朔传》里,便提到了隐语。古代的隐语,指的是“隐其本事而假他辞出之”,也就是把真正的意思“隐”起来,借别的辞说出来。 土匪、流氓集团、盗窃集团、特务、间谍,常用隐语,为的是遮掩他们的地下活动,不使暴露。 其实,有些隐语,也有一定的规律性。 比如,有的隐语,近乎拆字谜。苏州隐语把“一”说成“旦成”,因为“旦”字的底是“一”;把“二”说成“挖工”,因为“工”字挖去一竖就是“二”;同样道理,“三”叫“横川”;“四”叫“侧目”;“五”叫“缺丑”;“六”叫“断大”;“七”叫“皂底”;“八”叫“分头”;“九”叫“末丸”;“十”叫“田心”;“男”叫“田力头”;“女”叫“安脱帽”……。 过去,在交易所里,用这些隐语表示钱数:“一分”指一元;“一根”指十元;“一笼”指一百元;“一汀”指一千元;“一条牛”指一万元等等。 在国外,黑社会里同样流行着黑话。日本、美国有人专门研究隐语,出版《隐语辞典》。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出版了雪漠著《江湖内幕黑话考》一书,是近年来研究中国黑话的一本专著。这本书,对“武林黑话”、“青红帮黑话”、“东北土匪黑话”、“袍哥黑话”、“港澳黑社会黑话”、“小偷、乞丐、混混儿黑话”等等,进行了研究。 书中例举了种种江湖黑话:酒叫“山”,喝酒叫“抿山”,喝醉叫“串山”,拉屎叫“抛山”,刀叫“青子”,笔叫“戳子”,偷叫“荣”,起誓叫“劈雷子”,赌钱叫“控蛮”,吃饭叫“安根”,喝茶叫“啃个牙淋”,钱叫“杵头儿”,天叫“顶”,地叫“躺”,理发的叫“扫苗子”。姓名叫“万儿”,姓刘叫“顺水万”,姓王叫“虎头万”,姓李叫“一脚门万”,姓杨叫“咪咪万”……。 据云,算卦者也常用黑话。譬如,算卦者在街上给某人算卦,旁边有知情者用黑话向他透底:“火点,空子,念攒子,老戗是海翅子,杵头海,海挖。” 这段黑话的意思是:“这是有钱人,是个外行,没啥心眼,父亲当着大官,钱多,狠狠地敲诈。” 由于有黑话提示,算势者心中有数。而问卜者不懂黑话,也就不知内中的奥秘,上了当……。 为了侦破疑案,甚至像杨子荣那样打入敌人之中,公安人员也研究隐语,掌握隐语。 1983年,上海市公安局截获一走私集团发往青海的加急电报。电报全文如下: “病情好转,香妹已找到对象,年龄21—25岁,请带三哥于25日来沪看。” 显然,这是一份黑话连篇的电报。 怎样才能读懂其中的隐语呢? 公安人员与海关缉私员一起,反反复复捉摸着。他们凭借着丰富的反走私斗争经验,知道麝香是重要的走私物资,在国外以高昂的价格收购这种贵重药材,而青海又正是麝香产地,电文中的“香妹”可能就是麝香的隐语。 这么一来,其他的隐语也就迎刃而解了:“病情好转”,是指与买主的私下谈判成功了;“21—25岁”,指的是麝香价格;“三哥”则是麝香的数量。 果真,在25日,青海来客到达上海。 公安和海关战士一举捕获了卖主、买主和准备走私出境的几斤麝香。 在这场战斗中,破泽隐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物理学家、清华大学教授钱伟长在访问美国时,听说那里的图书资料是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的,查阅资料非常方便。钱伟长便试了一下,他不查别的,只查他白己的著作目录。没—会儿,电子计算机室的打字机就飞快地打印出钱伟长教授的著作目录。 1994年初,笔者在美国旧金山接受《星岛日报》记者里戈先生采访时,见他手里拿着一叠纸头。一问,才知道是他在旧金山伯克利大学图书馆中用电脑查出的关于笔者的资料:伯克利大学所藏笔者的58本著作的目录,中国大陆及海外报刊有关笔者的报道。内中,竟有《陕西日报》所载的访问笔者的报道! 电脑,神通广大,如今无处不在,无处不用。 电子计算机,是现代重要的新技术。人们在1946年才制成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近40年间,电子计算机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现在,就连破案,也要请电子计算机帮忙。人们赞誉电子计算机是一位“电脑侦探”。 这位“电脑侦探”,是怎样破案的呢? 它,跟那台管理图书资料的电子计算机一样。掌握着大量与破案有关的资料。在“用电脑管理‘指纹档案’”一节中,已经谈到,它把成千上万的指纹加以分门别类、然后把信息储存起来。一旦找到作案者指纹,电子计算机就能很快地查出相同的指纹图象,获知作案者的姓名。如果用人工去查那成千上万的指纹,不知要查到何年何月。 同样,电子计算机能把各种笔迹分门别类保管起来。当需要鉴定笔迹时,把笔迹输入电子计算机,它能迅速查出相同的笔迹,告知这是谁的笔迹。 在通缉逃犯时,电子计算机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在美国,已在一些机场、车站的进出门口装了“电眼”。——电视摄像机,用电子计算机监视着荧光屏上出现的形象。当警察把逃犯照片输入电子计算机以后,它一旦发现逃犯出现在荧光屏上。便立即发出警报,告知警察。 有趣的是,电子计算机还能把罪犯的作案方式加以分类。同一罪犯,常常采用同一方案多次作案。有久前,当一家银行被劫时、电子计算机根据罪犯的作案方式,迅速查出了罪犯的姓名。只花了9分钟,就破案了。 有的罪犯多次作案,未能捕案。也有的罪犯在捕获后越狱,或者释放后又重新作案。电子计算机能够不断积累这些档案材料。正因为这样,在抓住一个罪犯之后,电子计算机能够立即打印出这个罪犯的犯罪卡片,上面除了写着罪犯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家庭情况之外,还写着罪犯的犯罪历史,便于警察在审讯罪犯时做到心中有底。 电脑也用于反间谍斗争。如今,世界各国出现旅游热,加上其他原因入境的人,每天数以千计以至数以万计。许多国家的保安中心都用电脑管理入境外籍人员的档案。每天,设在各进出口岸的终端机,都不断向保安中心电脑报来入境者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电脑中存有形迹可疑的外籍人员名单,一旦发现入境者“榜上有名”,保安中心马上通知入境口岸,加强对此人的监视。于是,此人入境后的活动情况,各终端机不断向保安中心电脑报告,保安人员随时掌握来者的行踪……必要时,保安中心派出专员,暗地跟踪。一旦发觉入境者进行间谍活动,当场抓住。电脑具有极好的“记性”,已经成为各国反间谍机构中必不可缺的助手。 “蛛丝马迹”这成语,是大家都熟悉的。意思是说,可以沿着蛛网的细丝,找到蜘蛛;可以顺着马蹄的踪迹,判定马的去向。 在侦破案件的时候,公安人员一向注意罪犯作案留下的蛛丝马迹。在这里,“蛛丝马迹”当然只是比喻而已。 然而,我国某市的公安人员,真的从一根蛛丝,侦破一起案件! 那是某仓库被盗。公安人员来到现场,首先注意观察了仓库的门和锁。门完好无损,锁也好好的。进入仓库之后,发觉这个仓库四面水泥墙上三面无窗,唯南面墙上有一扇窗,窗玻璃破损,似乎外人可以从破处伸手进来,拉开窗拴,跳入仓库。但是,窗台上都是尘土,未发现脚印。公安人员注意到,那两片窗之间,挂着一根蛛丝,蛛丝上还粘着一些浮尘。 公安人员断定盗贼不是别人,正是在仓库管理人员之中! 为什么断定管理人员监守自盗呢? 公安人员是运用逻辑推理侦破此案。仓库三面无窗,进出仓库只有两处通道——门和南窗。门、锁都没损坏,说明外人不会撬门而入;两扇窗间挂着蛛丝,蛛丝上有不少浮尘,说明蛛丝非新结的,而且也说明无人开过窗,排除了外贼破窗而入的可能性。 这样,只能得出结论:盗贼存在于仓库内部。 后来,果真在仓库管理员之中,抓住了作案者。 推理破案,使公安人员能够去伪存真,顺着逻辑思索,寻找破案线索。如今,推理已成为破案的重要方法之一。 比如,在电影《海霞》中,老渔民旺发爷爷注意到那个化名刘阿太的特务黑风的脚趾不是分开的,一下子就断定,此人不是海上的打鱼人。为什么呢?因为他知道,“凡是在海上打鱼为生的人,脚趾都是分开的”——只有脚趾分开,才能在摇晃不已的渔船上站稳。 光是凭脚趾的形状,便可以断定刘阿太的身份,这也是一种推理。 美国总统林肯曾当过律师。有一次,他亲自审理一桩诬告案。诬告者收买了证人。证人出庭证明,他在10月18日晚11点钟,看见被告阿姆斯特朗的离草堆西边20-30米处谋财害命。 林肯问道:“你怎么知道会是阿姆斯特朗呢?” 证人答道:“那天月亮很亮,月光照在被告脸上,所以看得清清楚楚,没错,绝对没错!” 林肯当即反驳:“10月18日晚是上弦。11点钟的时候,月亮早就下山了,哪会有很亮的月亮照在被告脸上?你怎么能在20-30米远看见是阿姆斯特朗在作案?” 这下子,伪证者哑口无言,涨红了脸,无地自容。 在这里,林肯也是用推理的方法破案10月18日晚是上弦→11点钟月亮早就下山→黑暗之中,无法看清20-30米外的人脸→证人说“月光照在被告脸上,所以看得清清楚楚”,纯属伪证。 推理破案,要懂得逻辑学,要掌握广博的知识,要善于思索。只有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推理,而在“山穷水复疑无路”之际,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在犯罪分子被捕之前,公安机关进行的是侦察工作。为了防止打草惊蛇,侦察工作大都是秘密地进行,尽量不惊动犯罪分子。一直到掌握了确凿的证据,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向罪犯出示逮捕证,予以逮捕。 罪犯被捕以后,预审工作开始了。预审员审讯罪犯,是侦察工作的继续。 预审工作很有讲究。优秀的预审员善于提出非常尖锐的问题,从罪犯的防线中打开缺口,查清案情。 我曾采访过我国著名的老预审员、原北京市公安局预审科科长汲潮先生。他从1949年北京市公安局成立那天,便在那里战斗。多年来,他审理了大量的大案、要案,富有审讯经验。这位“老公安”,解放前是华北大学政治系学生,他具有相当高的文化素养。“知识就是力量”。在审讯时,预审员一靠掌握方针政策,二靠广博的知识。 1951年,一对美国夫妇,当时的“燕京大学研究生”,在北京被捕了。因为他们犯了间谍罪。 被捕之后,这对美国夫妇,由汲潮审讯。 那男的叫黎凯,女的叫黎有恩。 黎凯声称自己是“学者”,专门研究中国春秋时期的齐国国卿管仲,是一位“管子专家”。他对中国政府逮捕他表示“抗议”。 汲潮向他“请教”道:“黎凯先生,你既然是‘管子专家’,请问,什么叫‘管鲍分金’?” 黎凯楞住了,答不上来。 汲潮又问:“请问,什么叫‘老马识途’?” 黎凯又答不上来。 汲潮哈哈大笑:“这是两句和管子有关的成语。你是‘管子专家’,怎么连起码的关于管仲的常识都不懂?” 黎凯脸红了。本来,他以为被捕之后,会挨打、挨骂。汲潮没打他,没骂他,却使他不得不承认:“我不是学者,不是‘管子专家’。” 第一关口,打开了。紧接着,汲潮审问黎凯的历史。黎凯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在美国军队中当日语翻译。 这时,汲潮忽然用日语向他提问。黎凯这个“日语翻译”居然听不懂。他又当场出丑,不得不承认自己不老实,胡编口供……。 1954年初冬,中南海警卫局押来一个人,自称是蒋介石的副官,从台湾来,负有特别使命,求见毛泽东主席。 此人先由别的预审员审讯。罪犯“顶牛”。他说,他的特别使命,唯有见到毛泽东先生本人,才能说出。除此之外,无可奉告。 后来,移交给汲潮审讯。 汲潮没有马上提审他,却提审了好几个在押的台湾特务。 汲潮觉得胸有成竹了,这才提审那位“蒋总统副官”。 审讯,仿佛象聊天一般进行。 “你刚从台湾来,对台湾的情况当然是很熟悉的。我想请教一二。”汲潮说道。 “岂敢,岂敢。”“副官”显得很谦虚。 “请问,台北有电车吗?” “有,有。” “是有轨的,还是无轨的?” “都有,都有。有轨电车,一开起来叮当叮当响。” “台湾的国防部在哪里?” “在台北中山大道呀!” “台湾有京剧团吗?” “有,有,有好几个呢!” “名角是谁?” “李砚秀呀。” “蒋介石的牙齿怎么样啦?” “牙齿?他的牙齿不是挺好的吗?” 轻轻松松地聊一阵,汲潮心中就明白了:坐在面前的,哪里是蒋介石的“副官”?明明是一个冒牌货,一个手段并不十分高明的诈骗犯! 原来,汲潮事先提审那些在押的台湾特务,从他们那里得知台北没有有轨电车;国防部在台北重庆路;台湾只有一个京剧团;李砚秀根本不在台湾,不久前汲潮还在北京看过李砚秀的演出;蒋介石满口假牙,绝非“牙齿挺好的”。 作为蒋介石的“副官”,怎么连这些普普通通的问题都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副官”招架不住了,不得不如实交代:他本是一个越狱潜逃的历史反革命犯。他异想天开,以为假装蒋介石的“特使”,即使见不到毛主席,那么,根据“不斩来使”的惯例,会“放”他去台湾……。 汲潮审理了上千桩形形色色的案件。他能够用智慧使罪犯不得不坦白交代,这充分说明,审讯是继侦察、逮捕之后进一步查明案情的重要步骤。 预审,也是一门学问——“预审学”。 深夜,两名盗贼潜入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摸进电视放映间。他们早在白天就假装孩子的家长,到这儿看过了,注意到里面有一台彩色电视机。 他们在黑暗中,“熟门熟路”,模到了彩色电视机。他们刚一搬动,雪亮的手电筒便照了过来。他们当场被抓获……。 又是在深夜。 一名窃贼窜进广州金笔厂的五金仓库。 他撬掉门锁,溜进仓库。刚动手偷窃,“不许动!”的猛喝声,吓了他一跳。 值班人员已经站在他面前。他,被捕了……。 当案件发生之后,作案者潜逃了,侦察人员根据种种痕迹侦破疑案,逮捕罪犯,审讯罪犯——过去的许许多多案件,都是这样处理的。 然而,现代科学的进步,使人们可以当场抓获罪犯。这样,当场作案,当场破案,有力、迅速地打击了犯罪活动。 前面提到的两次当场抓获罪犯。那是因为这两个单位分别在彩色电视机下和仓库的门上,安装了电子防盗报警器。一旦彩色电视机移动了,或者仓库门在管理员离开之后被打开,值班室里的警玲马上呜呜作响,报警指示灯也亮了。值班人员闻警,火速赶往现场……。 电子报警器的构造并不复杂,成本也不高,适宜于普遍推广。现在,我国许多银行的金库、博物馆的珍贵展品柜、商店、工厂以及各种保险柜的柜门都安装了电子报警器。 1994年5月,上海举行了特殊的“试验”:一伙“窃贼”在深夜刚刚撬开一家银行的大门,不到3分钟,警车便已赶到,一下子把“窃贼”全部抓住。 原来,那是在进行关于银行电子报警器的试验。 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单位,安装了许多电子报警器。报警时,不同的指示灯,可以向值班人员报告是什么部门遭窃。 电子报警器是对付盗贼的锐利武器,使罪犯闻风丧胆。一个盗窃案屡次发生的地区,自从普遍安装了电子报警器之后,盗窃案竟然一次也未发生过。 在国家机要重地,除了安装电子报警器外,还安装了电子摄像机。一旦罪犯作案,一举一动,将全被录入摄像磁带。现在,我国的不少银行安装了电子摄像机,以监示柜台前后的情况。 也有的机要重地四周,筑起了“红外光子围墙”。 这样的“围墙”,肉眼是看不见的,人们可以自由穿越。但是,一旦穿越,报警器马上就发出了警报。 原来,那是红外激光在“值班”。红外激光是看不见的光束。一旦光束被切断,电脑会根据物体的尺寸、运动的速度,判断出是人、是车、还是动物,作出相应的警报讯号。 美国的许多监狱四周,也筑起“红外激光围墙”,以防在押犯越狱。 美国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盗贼多,而且枪枝允许自由买卖。正因为这样,当美国新泽西州太平洋城的“英特雷普雷克斯公司”研制成功“高级报警电话”后,一下子便有许多人购买。这种报警电话,是在普通电话机内。装入一个微型电子传感器。一旦室内发生搏斗声以至枪声,声音传人微型电子传感器,马上就会通过电话线路,自动向警察局报警。 最近,美国普林斯顿的物理学家杰拉德·奥尼尔研究成功的“卫星报警系统”,引起公众广泛的兴趣。 奥尼尔的“卫星报警系统”可以为全球公民服务。他建议发射三颗同步报警卫星,固定在太空中三个不同的位置,可以接收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无线电报警讯号。 怎样报警呢?每位公民的衣袋里,可以放置一个小巧的电子报警器。一旦受到罪犯的威胁,马上按一下身上的电子报警器。报警器发出无线电波,通过卫星,把信息传给附近的警察局。警察便根据无线电波发出的方位,迅速赶往现场,逮捕罪犯。 如果奥尼尔的“卫星报警系统”能够实现,无疑将会更加有效地运用最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打击犯罪分子! ------------------ 转自:中国司法鉴定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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