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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杂色》

作者:曾镇南

  王蒙是一位有独特风格的作家;《杂色》更是他近年来大量的创新之作中最具有独特风格也最引起争议的作品。誉之者称之为当代文学中的杰作,且把它在一部分读者中引起的微微的失望归结为“对小说的一种老观念,即小说者,故事也”。问题的症结是不是在这里呢?怎样分析《杂色》这样奇特的作品呢?这个有魅力的问题一直在我心中萦绕。
  记得第一次读《杂色》,我是被曹千里和他骑的灰杂色老马紧紧地吸引住了的。有时读得屏声静息,有时读得感慨万端,一会儿肃然动容,一会儿忍俊不禁,常常叹服于作家的神来之笔,有一种读奇文而作奇想的感动兴发。这一次重读,虽然我多少带着一种挑剔的意味,但还是无可抗拒地进入王蒙特设的那个艺术境界中去了。是的,“移动带来的变化是叫人惊异的,会移动的物体是值得赞美的”。灰杂色马驮着似乎也带点灰杂色的曹千里到山中牧场去,这一天路程中的移动和变化,完全是具象化了、甚至是略微戏剧化了的。这具有才智横溢的对人生、对社会的议论,也有灼热烫人的激情迸射,但是,最吸引读者的,恐怕还是那些在移动中变化着的、充满情趣和意味的一幅自然的、社会的、人物的、动物的小景。正是在这些小景中,王蒙表现出他那强大的吸收和感受生活又把它形神毕肖地描绘出来的小说家的才力。是的,是描绘,是精彩纷呈的具有某种典型意味的细节描绘,而不是别的任何手段,使这部记录曹千里和灰杂色马的一天行程、似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的中篇小说没有完全变成一篇类似游记的长篇散文,而仍然葆有着其种人生故事的基本素质,从而吸引读者读下去,并在读者脑中刻下曹千里和灰杂色马这两个耐人寻味的形象,王蒙在创作这部小说时主观上是有一种自觉的不以通常意义上的故事情节取胜的追求的。他在写下了那段老马声泪俱下地要求得到飞跑的机会的惊心动魄的文字之后,笔锋一转,说:“这是一篇相当乏味的小说,……不要期待它后面会出现什么噱头,会甩出什么包袱,会有个出人意料的结尾。他骑着马,走着,走着……这就是了。”但是,作为一个有经险的小说家,王蒙当然不会指望读者会耐得住曹千里骑在灰杂色马上作静止沉思冥想或发大段的社会批评。他聪明地让人和马移动起来。一移动起来,大自然和社会、人生的片断就被织入小说的主体之中,某种由于细节的深细入微而产生的故事味也获得了,故事变得不那么乏味,倒把读者吸引住了。王蒙评论曹千里说;“他骑马去做什么,这是并不重要的,无非是去统计一个什么数字之类,吸引他的倒是骑马到夏牧场去本身。”吸引读者的,也正是曹千里骑马到夏牧场去本身所具有的某种故事性。作家主观上想把故事性从小说中放逐出去,但客观的艺术实践却表明,他实际上还是要依靠某种由于场景的移动和细节的描绘而产生的故事性。看来,不管高行健同志怎样努力要突破关于“小说者,故事也”的“旧的传统的文学观念”,但对于古今中外以至未来的大部分读者来说,小说,大体上是一种描述人生故事、大体上必须有具象化的人物和世态的写真的叙事体文学这样一个观念恐怕是还远远没有过时的。诚然,如果把故事仅仅理解成一个有头有尾的闭锁式的情节系列,那“小说是可以讲故事,也可能不讲故事的”。但是,即使在那些没有闭锁式的情节系列的小说中,那种自然、社会、人物的细部的充实感和真切感,仍然是支撑小说之所以还是小说,葆有小说的某种故事味以吸引读者的基本的东西。比如鲁迅的《示众》,可以算没有“讲故事”的吧,但它有着众多人物的生动的造型,微妙的表情和动作、合成了一件发生在二十年代旧北京街头的司空见惯却又耐人寻味的小事。这小事本身,其实也是有自己完整的过程,有某种故事性的。又比如高行健同志举的契诃夫的《草原》,似乎是仅限于描写一个儿童对大自然的种种印象,其实还是透过大自然深刻地描写了社会。被织入叶戈鲁什卡漫长的旋途中的人和事,透露出了多少旧俄罗斯人民生活贫苦、烦闷、停滞、忧郁的消息呵!这里也有自己完整的过程,也有人和人群的出色的造象,也有某种故事性。所以我觉得,讲现代小说技巧的创新,是不一定非要贬低故事性也即情节、细节、人物等等小说必要因素的地位和作用不可的。虽然现代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读者群已经具有较大的耐性和理解力来听小说家大讲哲学、美学、伦理学、心理学乃至绘画、音乐等等的知识并聆听小说家细微的、悠忽多变的心音,但是,小说的主要的美感毕竟不在这些地方,而在于对人物、情节、场面,细节的栩栩如生的逼真描绘。上述现代小说技巧中的新因素如果运用得当,可以增加乃至丰富小说艺术的美感和魅惑力,却不能代替由人物、情节、场面、细节等等因素组成的故事性所具有的主要的美感和魅惑力。这当然是就基本的、大体的情况而言的。这里仍然不排除某篇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有例外。但任何反映某种客观规律的原理都是就最基本的现象而言的,例外并不能推翻这些原理的质的规定性,否则就会滑入相对主义,得不到任何相对恒定的原理了。小说技巧的原理大概也是这样吧。
  那么,《杂色》的艺术魅力既不在于它故意摒弃情节的因素,也不在于它是“一篇既幽默又深沉的相声”,而在于曹千里和灰杂色马走向夏牧场的过程本身中具有的由于场景的移动、心境的变化所造成的某种故事性,这样一个事实就把解剖这篇让某些同志感到瞠惑的作品据以进刀的“肯綮”裸露出来了。由这故事性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尽管王蒙对那匹灰杂色马的描绘几乎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显示了他的精敏的观察和奇绝的想象,但是,最令我们关注的还是曹千里这个人物的形象。写马当然是为了写入,写这个在色彩斑驳的年代里经历了艰难复杂、甚至有点滑稽突梯的人生历程因而多少也染上一点杂色但又不失赤子之心和凌云壮志的曹千里其人。这个人物的精神面貌和坎坷际遇以及他的外貌特征和心里特征,大使我们想起王蒙自己了。虽然王蒙绝不全等于曹千里,但王蒙确实把自己的生命,包括灵魂和血肉,全部放到曹千里的躯壳中去了,请读者注意一下小说写作的时间和地点,作家是在八十年代的美国动笔写这一篇知识分子题材的作品的。篇首的题词是:“对于严冬的回顾,不也正是春的赞歌吗?”当然不是任何对严冬的回顾,都直接是春的赞歌;只有对被严冬禁锢的生命的热力的开掘和回顾,才会成为以解除了这种禁锢使得一节生机勃发怒放的春的赞歌。《杂色》正是这样的赞歌。王蒙写了灰杂色马的伤痕和曹千里灵魄上的痛苦和伤痕,但小说并没有一般肤浅狭隘的所谓写“伤痕”的作品常有的低抑的神色,就是因为作家把一种如高行健同志所说的“诞生于痛苦的经验和成熟了的思考之中升华起来的希望”注入了作品之中。具体地说,作家在回顾曹千里的人生历程时,绝没有胸襟狭小者的那种感伤和消沉,而是带着一种对自己也曾有过的弱点的自嘲自讽和愉快和对缓解、抚慰、启发了自己的祖国的土地和人民的深切的热忱,带着一种对是非颠倒横逆妄行的年代的惯激和已被生活验证了的对前途、对自己内在的力量和激情的确信。对曹千里的描绘,千真万确是玉蒙对自己的回顾。这回顾,是对历史的新时期的赞歌,也是短暂地客居异国的作家内心迸发的一支眷恋和赞美祖国的歌。作品深深地打动读者的那种内有地思想的迫人力正在这里,也就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曹千里这一艺术形象的某种典型意义和这一形象潜在的与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的深广联系。这里有某种极其重要的生活真理埋藏着。读者对《杂色》具有的某种故事性的关注,实质上,是对曹千里这个人物的命运、对他丰富复杂的性格的关注,是对作家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尽管是从个人的经历和体验出发的)的一种典型的社会现象、典型的性格的关注。虽然王蒙自己主观上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甚至还有意避开这一点(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也许是太偏爱他的那一套小说创新的见解吧?),但是,正是这一点使《杂色》和王蒙的其他重要作品具有了研究的价值。因为透过曹千里、钟亦诚、张思远、翁式含等等人物,我们可以了解一代在五十年代度过青春而在八十年代已经饱尝忧患而成熟的革命干部、知识分子的人生历程。这是苦难的历程,也是接近人民、积蓄力量、待时奋飞的历程。这个历程,是值得用罗曼·罗兰写《约翰·克利斯朵夫》和阿·托尔斯泰写《苦难的历程》那样的如橼大笔和浩瀚篇幅来描绘的。鲁迅曾经有过用长篇小说的形式来概括他所目睹几代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宏愿,可惜未竟其志。当代的中国作家中,有类似的宏愿者,盍不奋笔一试呢?
  如果从这样一个宏伟的文学事业的高度来评判王蒙的《杂色》,那自然会产生不满足的感觉。当然这有点哟人所难,有点乱用尺度,但大概可以比较具体他说明我的失望感了。我觉得,《杂色》以及其他王蒙的中篇小说的写法,有点避难就易。例如曹千里这个形象,他的内在的典型意义,他与典型环境的联系,由于缺乏经过提炼的典型情节的描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深细、具象、丰满的表现。情节是性格的发展史这一原理,似乎没有得到王蒙应的重视。一篇漫画化的履历表和介绍,也许对于作品的现有框架是合适的,但对于要使这一性格在读者头脑中屹立起来,就有些不够了。其他许多闪闪烁烁的细节和场面也是如此。吸引人的是某种故事性,使我觉得不满足的也是这先天不足的故事性。当然,我绝不是认为应该在《杂色》的现有结构中再加添些故事情节,比如让曹千里进夏牧场后开展统计工作中的反“左”斗争,甚至让他发生一点恋爱纠葛,等等。不是的,那样就越来批评者的事权之外了。就小说现有的规定场景而言,也许李子云同志在与王蒙通信时说得对,《杂色》的这种写法正与它要表达的内容铢两悉称。但是,我仍有微微的失望感,这失望感,大概如前所述,是对王蒙整个小说创新实践中他未必肯轻易承认的某种新的艺术局限的不满吧?我觉得他过于轻看情节、人物了。这也许会使他失去或浪费掉很多机会。不过,话说回来,凡探索总会有得失,勇于探索者总比墨守成规者更值得我们脱帽礼敬。而且,我的感觉又不过是个人的私见,很受个人的审美经验和口味拘束的,所以终于又不敢过于自信它的正确。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二日
             (原载《作品与争鸣》1983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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