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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及鲁迅创作的艺术


  谁都知道鲁迅是新文学界的老资格,过去十年内曾执过文坛牛耳,用不着我再来介绍。关于他作品的批评,虽不说汗牛充栋,着实也出过几本册子,更用不着我再来饶舌。不过好书不厌百回读,好文字也不厌百回评,只要各人有各人自己的意见,就说浅薄,也不妨倾吐一下。
  闲话少说,我现在就来着手我的评论。鲁迅的创作小说并不多,《呐喊》和《彷徨》是他五四时代到于今的收获。两本,仅仅的两本,但已经使他在将来中国文学史占到永久的地位了。他的《呐喊》出版于1922年,共收文字14篇,其中《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体裁属于杂感;《兔和猫》,《鸭的喜剧》体裁属于小品;惟《风波》,《阿Q正传》才得称为真正的短篇小说。
  在这14篇文字中,《阿Q正传》可算是鲁迅的代表作。听说已经翻译为好几国文字,与世界名著分庭抗礼,博得不少国际的光荣。最早批评这批文字的人有周作人、胡适、陈西滢、沈雁冰等。又有人将它编成戏剧。现在“阿Q”二字还说在人们口头,写在人们笔下,评论文字若着意收集起来,不下数百则。自新文学发生以来像《阿Q正传》魔力之大的,还找不出第二例子呢。
  《阿Q正传》这样打动人心,这样倾倒一世,究竟是什么缘故?说是为了它描写一个乡下无赖汉写得太像了么,这样文字现在也有,何以偏让它出名?说是文笔轻松滑稽,令人发笑么,为什么人们不去读《笑林广记》,偏偏爱读《阿Q正传》?告诉你理由吧,《阿Q正传》不单单以刻画乡下无赖汉为能事,其中实影射中国民族普遍的劣根性。《阿Q正传》也不单单教人笑,其中实包蕴着一种严肃的意义。《阿Q正传》所影射中国民族的劣根性论者已多,但从没有具体的介绍。因为这篇文字涵义深广,譬喻灵活,指实一端而遗其余固不可,刻舟胶柱将活的变成死的尤其不可。所以无人愿意尝试。但这篇文字如此脍炙人口,到今没有具体的解释,究竟有些闷人。这就是我现在不揣冒昧写这一篇《〈阿Q正传〉讲义》的动机。
  我认为《阿Q正传》所影射中国民族的劣根性,种类虽多,荦荦大端,则有下列数种:

  一、卑怯

  阿Q是喜与人吵嘴打架,但必估量对手。口讷的他便骂,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揎拳掳臂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其轻薄。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徐旭生与鲁迅讨论中国人的民族性,结果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大约是由惰性而来的。鲁迅回答他道;这不是由于惰性,是由于卑怯性。“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记得周作人也曾说过张献忠在四川杀人数百万,满洲人一箭,便使他躲入道旁荆棘中。又见最近《独立评论》发表谭嗣同《北游访学记》,引钱尺岑的话云:“魏军赴甘遇强回辄败,适西宁有降已半年之老弱妇女,西宁镇邓增至一旦尽杀之,悉括其衣服器皿。凡万余人虽数月小孩无一得免者……此等事无论何国皆无之,即土番野蛮亦尚不至此。”又说:“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气象。本地人言发匪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彼叛军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谭氏于结局又发议论道:“由此观之,幸而中国兵之不强也。使如英、法,外国尚有遗种乎?故西人之压制中国者,实上天仁爱之心使然也,准回部之事已可鉴也。”他这话似太过分,但我们若了解作者下笔时感觉如何沉痛,就可以原谅他了。

  二、精神胜利法

  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中国人的精神胜利法发明固然很早,后来与异族周旋失败,这方法便被充分的利用。这里我可以举出许多历史例子来:一代民族代表人受异族迫害之酷毒莫过于宋,而精神胜利法也以宋以后为盛。宋太宗是亲征辽人中了辽人的箭而崩的。徽钦二帝被金人掳去后,转徙沙漠中,极受人世不堪之苦。元朝杨琏真珈发掘南宋会稽诸陵,窃取珍宝。以诸帝后的骨殖,杂牛马骨筑白塔而埋之,并截取理宗顶骨为饮器。这对于中国民族侮辱真太大了,所以那时宋遗民莫不引为最切齿的深仇,最痛心的纪念,与元人几有不共戴天之概。但他们实在不能用实力来报复,只好先造一个“冬青树”的传说,后造一个元顺帝为宋末帝瀛国公血胤的传说来安慰自己。到了清初,则初叶诸帝几乎无一不出于汉种。故老相传顺治是关东猎人王某的儿子,系清太宗妃子与王某私通而生的。雍正是卫大胖子的儿子,清圣祖微行悦卫妾之貌迎入宫,而不知她已有了身孕。乾隆是海宁陈阁老的儿子。乾隆南巡,驻跸陈家安澜园,得知其事,想恢复汉代衣冠,幸太后力阻不果。所以前人清宫词有“衣冠汉制终难复,空向安澜驻翠蕤”之句。想不到战国吕不韦以吕易嬴的故事,这时竟成这样广遍的复写。无论宫闱深秘,外人不易知闻,即以血统换易之巧而论,也太远于情理。但我们老祖宗为什么要造这种谣言呢。我想无非为了这种谣言一面既可以快意于异族统治者帷薄之羞,一面又可以自欺欺人地缓和自己失败的创痛而已。其情固有可原,其事则未免太可笑了吧!又如同治间清庭与英国争持一件什么国体问题,御史吴可读上疏,劝朝庭不必坚执,大意说外国人为夷狄之民与禽兽无别,我们人类和禽兽相争,胜固不足为荣,败亦不足为辱云云。又如樊增祥《彩云曲》叙及英后维多利亚有句道:“河上蛟龙尽外孙,虏中鹦鹉称天后。”这虽然故意拿国人所轻视的武则天来比她,但还可恕。到赛金花与英后合摄影片时,(照赛金花自述同座摄影者为英国维后之女,即德国皇后。见金东雷《赛金花访问记》。樊诗盖误用其事。)又道:“谁知坤媪河山貌,却与杨枝一例看。”以中国传统观念看来,则轻薄得实不成话。如果当时把这首诗翻译到英国去,无疑地要引起严重外交问题的。这些旧式文士在文字间讨人一点便宜,沾沾自得,以为足以洗涤丧师失地的耻辱而有余,而不知实际上已把中国民族的尊严丢尽。因为这与上文所引那些例子都属于最卑劣的阿Q式精神胜利法。

  三、善于投机

  阿Q本来痛恨革命。等到辛亥革命大潮流震荡到未庄,赵太爷父子都盘起辫子赞成革命,阿Q看得眼热,也想做起革命党来了。但阿Q革命的目的,不过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于革命意义,实丝毫没有了解。所以一为假洋鬼子所拒斥,就想到衙门里去告他谋反的罪名,好让他满门抄斩。《华盖集·忽然想到》那一条道:“中国人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决不会吃苦的;因为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这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远存在。在中国唯有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了反复着先前的命运。”善于投机似乎成为中国民族劣根性之一,不惟明清之末如此,现在又何尝不如此。每次革命起来,最先附和的总是从前反革命最出力的人,而后来革命事业便逐渐腐化于这些病菌滋生之中。不过我们诊断这种民族劣根性,要看它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是先天的便无可救药;是后天的则还有拔除的希望。照我个人意见,这种劣根性似乎同精神胜利法一样,与异族长久的统治大有关系。中国自西晋以后,或半部或全部轮流屈服于异族铁蹄之下,由五胡十六国,到辽金元清,我们做人家奴隶大约也有了一千多年吧。当异族侵掠进来时,我们种族中间那些忠愤激烈,有节概,有血气的人,不是慷慨死敌,就举室自焚了;而那些贪生无耻,迎合取巧之徒,反多得生存传种的机会。天演公例是优胜劣败。而我们恰得其反。经过千余年的淘汰作用,我们民族就不知不觉变成现在的模样。不但战争时期而已,异族统治时期,对待汉人手段都异常严厉,这一千多年中血腥的记录,怨毒的纪念,影响中华民族品性之低降,尤其异常之大。美国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gton)著了一部《种族的品性》(Thecharacterof Races)里面有几章专门讨论中华民族的品性,经吾国潘光旦译为中文,改名《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亨丁顿的意思:中华民族智力之退化,自私自利心肠之特别发达,与“染指”习惯之牢不可破,都与那连续不断的水灾旱灾所引起的饥馑有关系。同样我说,这种原则也可以应用在长久的异族统治上面的。比较久远了的例子,暂不用提,以前清而论:入关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实行剃发令时杀戮之惨;以及后来满汉种族歧视之深,政治上种种待遇之不平等,都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尽。最可恨的,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九次文字大狱,其刻毒惨酷,暗无天日,虽九幽十八层地狱不是过。我们今日读这些记录,还不觉为之发指皆裂,我们祖宗当时宛转吟呻于刀山剑狱铁床油鼎之中,其痛苦又将何苦!又如他们强迫遗老出仕,开博学鸿词科,收罗不肯入网的名流。施行精神上的强奸之后,又列其姓名于“贰臣传”,不齿之于衣冠之伦。凡此种种毒辣手段,无非想把汉人的民族意识,彻底消灭,汉人独立的人格,完全摧毁,使汉人知道自己不过是命定的:“奴才的奴才”,除了向主人摇摇尾巴,乞取一点他们吃得不要的残羹冷炙以外,什么地位,学问,品格,气节,都不配谈。汉人渐渐也就明白异族统治者的用意,果然都以“奴才”自居,终日歌功颂德,献媚乞怜,只求保留最低限度的生存权利。起初不过装装外表,后来习惯成自然,心理也变成奴才的了。奴才与主人的关系不过建立在衣食上,中间并无何等真实的情谊,一个主人倒了,不妨再去投靠另外一个。所以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大英大法大德大日本的顺民旗立刻满街招展;辛亥革命起时,仅有陆钟琦、黄忠诰几个书呆子死难,封疆大吏平日自称深受国恩,誓必肝脑涂地以报的,逃得比谁还快,甚至于位至督抚之人可以一转而为民军都督。满洲政府300年的摧残士气,今日自食其报,固然大快人心,但我们这份民族品格堕落的帐,又向谁去计算?
  有人见清室全盛时武功之奕赫,疆土之扩张,学术之昌明,文艺之发达,每啧啧叹羡,引为美谈,以为跨唐轶汉,足称中国历史的光荣。而不知这一点光荣的代价,是:三百年的统治权,成河的奴隶血泪和成山的奴隶骸骨,还有无论什么都换不来的整个中国民族的高贵的品格!

  四、夸大狂与自尊癖

  阿Q虽是极卑微的人物,而未庄人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在精神上也不表示尊崇,以为我的儿子将比他阔得多。加之进了几回城更觉自负。“但为了城里油煎大头鱼的加葱法和条凳的称呼异于未庄,他又瞧不起城里人了”。中国人以前动不动自称其国为数千年声明文物之邦,自己是轩辕华胄,神明贵种,视西洋人为野蛮民族,毫无文化可言。及屡遭挫败,则又说西洋人所恃的不过船坚炮利而已,所有的不过声光化电而已,谈到礼教伦常则何能及我们万分之一?甚至于饱受西洋教育的辜鸿铭还说中国人随地吐痰和娶妾制度是一种精神文明。这何异于阿Q将自己头上的癞头疮疤当做高尚光荣的符号,当别人嘲笑他时就说“你还不配……”呢?现在大部分的青年鄙视西洋文化,以为那是陈旧的腐化的,而且不久即将崩溃的资本主义文化而不屑加以一顾的一种态度,也由夸大与自尊癖性而来,不过变换一种方式出现而已。
  具有夸大与自尊癖性的人,也最容易变成过分的谦逊,与自轻自贱。阿Q被未庄闲人揪住辫子在墙上碰头而且要他自认为“人打畜生”时,他就说“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中国人固自以为文化高于一切,鄙视别国为夷狄之邦。但当那些夷狄之邦打进来时,平日傲慢的态度,便会立刻完全改变。宋代《三朝北盟汇编》以及《靖康纪闻》那一类史料,所记当日宋君臣向强敌乞哀时诚惶诚恐的神情,宛转悲鸣的口气,真有些使读者读不下去。他们只求金人允许他们小朝廷残喘之苟延,允许他们身家性命富贵利禄之保全,称侄可以,称臣可以,岁献贡币可以,下殿受书可以,甚至表演什么意想不到的卑躬屈节的丑态都可以。这毛病自古已然,于今为烈,我也不愿意再说了。
  有些学者看见历史上僵尸屡次出现,觉得中国民族太不长进而灰心。有些学者看见八股,律诗,小脚,太监,板子夹棍的法庭,地狱式的监狱,而说中国全盘文化的本质,原不高明,在世界文化中原来没有地位。他们说这话原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然而竟有许多人觉得中国民族是地球最下等的最无希望的民族,中国人只配替人家当奴隶,当马牛。中国不亡,实无天理!又有许多人觉得中国民族若不倚靠别的民族合作,永远不要想翻身。诸如此类的念头,日日萦回脑际。从前太过于自信,现在又太不自信,这现象虽奇特,其实也可以拿上面所说的话来解释。
  此外则“色情狂”,“萨满教式的卫道精神”,“多忌讳”,“狡猾”,“愚蠢”,“贪小利”,“富倖得心”,“喜欢凑热闹”,“糊涂昏愦”,“麻木不仁”,都切中中国民族的病根,作者以嬉笑之笔出之,其沉痛逾于怒骂。当《阿Q正传》用“巴人”笔名在北京晨报副镌发表时,有人在《小说月报》上表示对这篇文字的不满,他说阿Q不像真有其人,为的作者形容太过火了。沈雁冰便替他辩护道:阿Q有否其人我不知道,但阿Q确乎处处可以遇见,我好像同他面熟得很。呀!我明白了。原来中国人个个都有阿Q气质。阿Q其实是中国人的典型。沈氏又道:我们不断地在社会各方面遇见“阿Q相”的人物,我们有时自省,常常疑惑自己身体中也不免带有一些“阿Q相”的分子。
  阿Q既代表着中国人气质,为整个中国民族的典型,所以最初发表时读者每疑阿Q就是指着他自己。《现代评论》涵卢(即高一涵)曾记他一个朋友初读《阿Q正传》时惴惴然,疑这篇文字出于某人手笔,阿Q的事迹样样都在对他讽刺。后来打听出来作者与他并不相识,这才释然。这类笑话记得西洋文学界也曾有过。像英国梅台斯(G.Meredith)写《自私者》(TheEgoist),他有一个朋友对他提出责问,说书中主人公威罗比先生正指着他。又如俄国冈察洛夫写《奥勃洛摩夫》,一时读者都觉自己血管里有着“奥勃洛摩夫”气质的存在。《阿Q正传》可以与这两个故事一并流传为美谈了。但善做小说的人,既赋作品中人物以“典型性”,同时也必赋之以“个性”,否则那人物便会流为一种公式主义,像中国旧剧里的脸谱一样。陈西滢说:“阿Q不但是一个Type,同时又是一个活泼泼的人,他大约可以同李逵、刘姥姥同垂不朽了。”(《新文学以来十部著作》)这就是说阿Q虽然是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是个个性人物。《阿Q正传》之所以在文坛获得绝大成功,其原因无非在此。
  此外则《狂人日记》,《风波》,《故乡》,《社戏》,《孔乙己》均为精彩之作。《狂人日记》是一篇掊击旧礼教的半象征文章。发表后“吃人礼教”四字成为五四知识阶级的口头禅,其影响不能说不大。
  鲁迅第二集小说为《彷徨》。共包含作品十篇。如《祝福》写村妇祥林嫂悲惨的命运,旧礼教及迷信思想之害。《肥皂》用嘲笑的态度,喜剧的写法,刻画道学先生的变态性欲。《弟兄》写张沛君的假友爱。《长明灯》与《狂人日记》似系一个姊妹篇,写革命失败者的悲剧。《在酒楼上》则为感伤主义作品。《示众》写中国人喜欢看杀头的变态心理。还有《幸福的家庭》、《伤逝》等等不必细述。
  鲁迅创作小说的艺术,我们现在可以略为讨论。我以为他的小说艺术的特色虽富,最显明的仅有三点:第一是用笔的深刻冷隽,第二是句法的简洁峭拔,第三是体裁的新颖独创。
  有人说鲁迅是曾经学过医的,洞悉解剖的原理,所以常将这技术应用到文学上来。不过他解剖的对象不是人类的肉体,而是人类的心灵。他不管我们如何痛楚,如何想躲闪,只冷静地以一个熟练的手势,举起他那把锋利无比的解剖刀,对准我们魂灵深处的创痕,掩藏最力的弱点,直刺进去,掏出血淋淋的病的症结,摆在显微镜下让大众观察。他最恨的是那些以道学先生自命的人,所以他描写脑筋简单的乡下人用笔每比较宽恕,一至写到《阿Q正传》里的赵太爷,《祝福》里的鲁四老爷,《高老夫子》里的高尔础,便针针见血,丝毫不肯容情了。他写《阿Q正传》本来为了痛恶阿Q这类人,想淋漓尽致地将他的丑态形容一下。然而写到阿Q被枪毙时,我们觉得真正可恶的还是那些赵太爷,钱举人,把总老爷这一流土豪劣绅,阿Q不过做了他们的牺牲品罢了。周作人说,作者原意是想打倒阿Q的,谁知后来反倒将他扶起了。他认为这是鲁迅的失败。我觉得很有道理。鲁迅之所以失败,就因他恨那些“上流人”太深的缘故。他对于那些“上流人”不但把他们清醒时的心灵状态,赤裸裸地给宣布出来,便是在他们睡眠中意识已失去裁判时,还要将他们梦中的丑态——或者这才是他们的真相——披露给大家看。像《弟兄》那篇主人公张沛君,一听说他弟弟患了猩红热,便惊忧交集,寝食皆废,可见他平日对兄弟如何友爱。然而他在梦中则虐待他兄弟的遗孤,把平日隐藏着不敢表示的自私自利心思,一齐发泄出来了。这虽然应用奥地利心理学家佛洛依德《梦的解释》的原理来解剖张沛君的潜意识,但不是鲁迅,也写不得这样入木三分。又如《肥皂》里主人公四铭先生,看见街上一个侍奉祖母讨饭的十七八岁的女乞儿,便对她发生同情,称赞她是孝女,想做诗文表彰她,以为世道人心之劝。不过他这举动,初则被含着醋意的太太骂破,继则被一丘之貉的卫道朋友笑穿,我们才知道道学假面具下,原来藏着一团邪念。《阿Q正传》里的赵太爷因阿Q调戏他的女仆不许他再进门,但听见阿Q有贼赃出售,就不禁食指大动,自毁前约。《祝福》里的鲁四老爷憎恶祥林嫂是寡妇,尤其憎恶她的再嫁,说这种人是伤风败俗的,但到底收留她,因为她会做活。因为笔法这样深刻,所以鲁迅文字天然带着浓烈的辛辣味。读着好像吃胡椒辣子,虽涕泪喷嚏齐来,却能得到一种意想不到痛快感觉,一种神经久久郁闷麻木之后,由强烈刺激梳爬起来的轻松感觉。
  但他的文字也不完全辛辣,有时写得很含蓄,以《肥皂》为例。他描写道学先生的变态性欲,旁敲侧击,笔笔生恣,所谓如参曹洞禅。不犯正位,钝根人学渠不得。又像《风波》里七斤嫂骂丈夫不该剪去辫子,八一嫂来劝,揭了她的短处。她正没好气,恰值女儿来打岔,就骂她是“偷汉的小寡妇!”于是对方生气了,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作者始终没有将七斤嫂的这句话的用意说明,但他在事前闲闲着八一嫂“抱着伊两周岁的遗腹子”的一笔;事后又闲闲着“八一嫂正气得抱着孩子发抖”的一笔,我们自然会感觉到那句骂话的重量了。还有许多例子不及具引。总说一句,鲁迅从不肯将自己所要说的话,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只教你自己去想,想不透就怪你们自己太浅薄,他不负责。他文字的异常冷隽,他文字的富于幽默,好像谏果似的愈咀嚼愈有回味,都非寻常作家所能及。
  鲁迅作品用字造句都经过千锤百炼,故具有简洁短峭的优点。他答《北斗杂志》问如何写创作小说,曾有这样的话:“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吝惜。宁可将作小说的材料缩成Sketch,不可将Sketch的材料拉长成小说。”记得古人作文有“惜墨如金”之说,鲁迅的“Sketch论”足与媲美。他文字的简洁真个做到了“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的地步。句法的短峭则如《社戏》:“月还没有落,仿佛看戏也并不很久似的,而一离赵庄,月光又显得格外的皎洁。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缥缈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吹到耳边来的又是横笛,很悠扬;我疑心老旦已经进去了,但也不好意思说再回去看。”《白光》:“他刚到自己的房门口,七个学童便一齐放开喉咙,吱的念起书来。他大吃一惊,耳朵边似乎敲了一声馨,只见七个头拖了小辫子在眼前晃,晃得满房,黑圈子也夹着跳舞。他坐下了,他们送上晚课来,脸上都显出小觑他的神色。”这二段文字,一段写儿童恋着看戏的情景,一段写落第秀才神智昏乱的情景,里面心理的描写都很细腻深刻。我常说句法单纯不要紧,要紧的里面含蕴“阴影”丰富,即此之谓。
  鲁迅作小说更有一种习惯,当事项进行到极紧张时,他就完全采用旧小说简单的笔调。这里不妨再举《风波》里最热闹的一段文字为例: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面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阿呀,这是什么话呵!
  八一嫂,我自己看来倒还是一个人,会说出这样昏诞糊涂活么?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
  扑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了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又如阿Q在赵太爷家调戏女仆一段:
  吴妈,是赵太爷家里唯一的女仆,洗完了碗碟,也就在长凳上坐下了。而且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
  “女人……吴妈……这小孤孀……”阿Q想。
  “我们少奶奶是八月里要生孩子了……”
  “女人……”阿Q想。
  阿Q放下烟管,站了起来。
  “我们的少奶奶……”吴妈还唠叨说。
  “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阿Q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
  一刹时中很寂然。
  “阿呀!”吴妈愣了一息,突然发抖,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后来带哭了。
  阿Q对了墙壁跪着也发愣,于是两手扶着空板凳,慢慢的站立起来,仿佛觉得有些糟。他这时确也有些忐忑了,慌张的将烟管插在裤带上,就想去舂米。蓬的一声,头上着了很粗的一下,他急忙回转身去,那秀才便拿了一支大竹杠站在他面前。
  “你反了……你这……”
  大竹杠又向他劈下来了。阿Q两手去抱头,拍的正打在指节上,这可很有一些痛。他冲出厨房门,仿佛背上又着了一下似的。
  “忘八蛋!”秀才在后面用了官话这样骂。
  我们应当知道小说事项进行到紧张时,读者的精神也就跟着振奋起来了,好奇心也被撩拨得按挪不住了,只希望快快读下去好知道那事项的结果。若读到弯弯曲曲的描写,心理上必定大感不快——其欲擒故纵,特作腾挪者不在此例——措词过于新奇为我们所不惯,或描写方法过于深曲,非费几分脑力不能理解者,用以描写拉拉杂杂如火如荼的局势,也足以损害我们的兴趣。法国伏尔泰(Voltaice)杰作《憨弟德》(Candide)脱稿于数日之中。书中事项连续而下,毫无停顿,其笔致之轻快流利,不啻弹丸脱手,骏马下坡。而且喜笑怒骂,皆成文章,是讽刺文学的绝品。佛郎士批评这部书道:“笔在伏尔泰指中一面飞奔,一面大笑。”我们想假如伏尔泰的笔拖着许多繁重的辞藻,许多赘累的描写,还能奔而且笑么?
  古人作文有“去陈言”之说。韩愈说“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又说“唯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刘大櫆论文道:“经史百家之文,虽读之甚熟,却不许用他一句,要另作一番言语。”又说:“大约文章是日新之物,若陈陈相因,安得不目为臭腐?原本古人意义,到行文时却须重加铸造一样言语,不可便直用古人,此谓去陈言。”鲁迅文字新颖独创的优点,正立在这“于词必己出”,“重加铸造一样言语”上。沈雁冰批评他的《狂人日记》,说它的“题目,体裁,风格,乃至里面的思想都是极新奇可怪的”。又说:“它的体裁分明给青年们一个暗示,使他们抛弃了‘旧酒瓶’努力用新形式来表现自己的思想。”这篇文字全体分为十三节,每节长者六七百字,短者仅十余字。分行全用西法,三四字也可以一行。二三十年前中国文学感受西洋影响,短篇小说也有学西洋文学之分段分行的,但如《狂人日记》体裁之崭然一新却是初见。又这篇文字发表在1918年,这时候五四运动的狂流还没有起来,所以尤其值得注意。
  但我们要知道鲁迅文章的“新”,与徐志摩不同,与茅盾也不同。徐志摩于借助西洋文法之外,更乞灵于活泼灵动的国语;茅盾取欧化文字加以一己天才的熔铸,别成一种文体。他们文字都很漂亮流丽,但也都不能说是“本色的”。鲁迅好用中国旧小说笔法,上文已介绍过了。他不惟在事项进行紧张时,完全利用旧小说笔法,寻常叙事时,旧小说笔法也占十分之七八,但他在安排组织方面,运用一点神通,便能给读者以“新”的感觉了。化腐臭为神奇,用旧瓶装新酒,果然是这老头子的独到之点。譬如他写单四嫂子死掉儿子时的景况:
  下半天棺木才合上盖,因为单四嫂子哭一回,看一回,总不肯死心塌地的盖上,幸亏王九妈等得不耐烦,气愤愤的跑上前,一把推开她,才七手八脚的盖上了。
  若其全篇文字都是这样,还有什么新文艺之可言。但下文写棺材出去后单四嫂子的感觉:
  单四嫂子很觉得头眩,歇息了一会,倒居然有点平稳了。但她接连着便觉得很异样,遇到了平生没有过的事:不像会有的事,然而的确出现了。她越想越奇了,又感到一件异样的事——这屋子忽然太静了。
  这种心理描写,便不是旧小说笔法所能胜任的了。又像《药》:
  “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又像《祝福》写祥林嫂被人轻蔑她是失节妇人,并说她死后阎罗大王要将她身体锯开分给两个丈夫,她的神经受了极强烈的刺激,就想实行“赎罪”的方法,但实行“赎罪”之后,大家仍然把她当不洁净的人看待,于是她就完全陷于失望深渊中了。作者叙述她痛苦情形: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菜,淘米。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嫂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的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的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这种笔法也不是旧小说所能有的。现在新文艺颇知注意欧化,遣辞造句渐趋复杂,叙述层次渐深,一变旧小说单调和平面铺张之习,这原是很可喜的现象。不过弊端也不少,那些呆板的欧化文字,恨不得将“我说”改为“说我”,“三朵红玫瑰花”写作“三朵红们的玫瑰花们”固无论矣,而不问其人不问其他一例打着洋腔,也未免好笑。文学属于文化之一体,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是应该的,失去了民族性则问题便可研究。日本文学在明治维新时代极力模仿西洋,亦步亦趋,尺寸惟恐或失,现在却已能卓然自立,表现“纯日本的”精神了。中国文学比日本落后三四十年,现在正走在“模仿”的阶段上,我们原也不必过于求全责备。但许多作家错把手段当做目的,老在欧化里打圈子,不肯出来,那便很可惋惜。鲁迅文字与这些人相比,后者好像一个故意染黄头发涂白皮肤的矫揉造作的“假洋鬼子”,前者却是一个受过西洋教育而又不失其华夏灵魂的现代中国人。中国将来的新文学似乎仅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路,文学国语化,实行胡适“国语的文学”教训。第二条路,创造一种适合全国人民诵读的“标准白话”。能走第一条路固好,否则便走第二条。这种“标准白话”,要不蹈袭前人窠臼,不抄袭欧化皮毛,充分表现民族性。像鲁迅这类文字,以旧式小说质朴有力的文体做骨子,又能神而明之加以变化,我觉得很合我理想的标准。
  最后,我们应当知道鲁迅是中国最早的乡土文艺家。而且是最成功的乡土文艺家。他的弟弟周作人,一生以提倡乡土文艺为职志,随笔中屡有发挥。鲁迅的《呐喊》和《彷徨》,十分之六七为他本乡绍兴的故事。其他则无非鲁镇,未庄,咸亨酒店,茂源酒店;其人物则无非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单四嫂子,王九妈,七斤,七斤嫂,八一嫂,国土,豆腐西施,阿Q,赵太爷,祥林嫂;其事则无非单四嫂子死了儿子而悲伤,华老栓买人血馒头替儿子治痨病,孔乙己偷书而被打断腿,七斤家族闻宣统复辟而躲起一场辫子风波,闰土以生活压迫而变成麻木呆钝,豆腐西施趁火打劫……而已。他使这些头脑简单的乡下人或世故沉深的土劣,像活动影片似的在我们面前行动着;他把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愚蠢或奸诈的谈吐;可笑或可恨的举动,惟妙惟肖地刻画着。其技巧之超卓,真可谓“传神阿堵”、“神妙欲到秋毫颠”了。自从他创造了这一派文学以后,表现“地方土彩”变成新文学界口头禅,乡土文学家也彬彬辈出,至今尚成为文坛一派势力。
  鲁迅记述乡民谈话,并不用绍兴土白,这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胡适常惜《阿Q正传》没有用绍兴土白写,以为若如此则当更出色。许多人都以这话为然,我则不得不略持异义。要知道文学应具“普遍性”,应使多数读者感到兴趣和满足,不能以一乡一土为限。乡土文学范围本甚隘狭,用土白则范围更小。这类文艺本土人读之固可以感到三倍的兴趣和满足,外乡人便将瞠目而不知所谓,岂不失了文学的大部分功用?法国文学家都德生于法国南部,所作《磨房书牍》多外省(Laprovence)风土色彩。这书在法国几于家弦户诵,而译到中国来趣味竟大减。又如都德的TartarindeTarascon①写南部某乡绅故事,突梯滑稽,法人读之莫不笑不可抑,而我们读到中译本时也觉得味如嚼蜡。虽说译书人传神达意的手段有点问题,其实也因为乡土文学本不易翻译,不能怪他们。幸而都德这两本书还没有用法国南部乡村土白,我们虽不能感觉多少兴趣,意思还勉强可懂,如其他用的是所谓“pa-tois”②,那就不但无味,连翻译也不可能了。这可见《阿Q 正传》不用绍兴土白,正是鲁迅的特识。关于这位作家的思想,我愿意保留到《论鲁迅杂感文》里再说。现在只能就此收束,免得野马跑出题目范围以外去。

  原载《国闻周报》,1934年11月5日,第11卷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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