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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不但为新诗领袖,而且为小品散文的名手。平生著作有《落叶》(其中大部分为讲演稿子)、《自剖》、《轮盘》(其中半为短篇小说)、《巴黎的鳞爪》。 写新诗态度的谨严自闻一多始,写散文态度的庄重则自徐志摩始。志摩以前的散文如语丝派之半文半白,随笔乱写固不必论,冰心可算得有意试写散文的人,但其笔调出自明清人小品,虽雅洁可诵,而本来面目还依稀存在,略为聪明的女孩子都可学得几分像。至于徐志摩的散文则以国语为基本,又以中国文学、西洋文学、方言、土语,熔化一炉,千锤百炼,另外铸出一种奇辞壮彩,几乎绝去町畦,令学之者无从措手。 志摩在《轮盘集》自序里说;“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又提出几个西洋散文家如G.Moore,W.HHudson等的作品,说道:“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的: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仰列奇界说诗是Best Wordsin best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wordsinbesto 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使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动。这是什么秘密?”这话正可以说是志摩的自赞。梁实秋说:“志摩的文字无论扯得离题多远,他的文章永远是用心写的。文章是要用心写,要聚精会神的写才成……志摩的文章,往往是顷刻而就,但是谁知道那些文章在他脑子里盘旋了几久?看他的《自剖》和《巴黎的鳞爪》,选词造词,无懈可击。志摩的散文有自觉的艺术。”(Conscious Work man ship) 志摩散文等于他的诗,所以优点和缺点,也和他的诗差不多。他的散文很注重音节。散文也有音节,中国古人早已知道。阮元《文韵说》:“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韵脚,亦兼谓章句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其子阮福曰;“八代不押韵之文,其中奇偶相生,顿挫抑扬,咏叹声情,皆有合乎音韵宫羽者,诗骚之后,莫不皆然……”。志摩诵读自己散文时音节的优美,简直可说音乐化。善操国语的人揣摩他散文语气的轻重疾徐,和情感的兴奋缓急,然后高声诵读,可以得到他音节上种种妙趣——像周作人、鲁迅的散文便不可读。至于色彩的浓厚,辞藻之富丽,铺排之繁多,几乎令人目不暇给。真有如青春大泽,万卉初葩;有如海市蜃楼,瞬息变幻;有如披阅大李将军之画,千岩万壑,金碧辉煌;有如聆词客谈论,飞花溅藻,粲于齿牙;更如昔人论晚唐诗:“光芒四射,不可端倪;如入鲛人之室,谒天孙之宫,文采机抒,变化错陈。”虽然如此,但有时也与他的诗一样,显出堆砌太过的毛病。 志摩是个理想主义者,感情极其丰富,而且相信感情的力量,可以改造人生,改造世界。所以他的文字异常热烈、真诚、富于感人的魔力,可以说是“感情的散文”。其为人所不能及处,正如梁实秋所说:“无论写的是什么题目,永远保持着一个亲热的态度。”梁氏又说;“他的散文不是板起面孔来写的——他这人根本就很少有板起面孔的时候。他的散文里充满了同情和幽默。他的散文没有教训的气味,没有演讲的气味,而是像和知心的朋友谈话,无论谁,只要一读志摩的文章,就不知不觉的非站在他的朋友的地位上不可。”又说:“志摩提起笔来毫不矜持,把心里的真话掏出来说,把他的读者当做顶亲近的人。他不怕得罪读者,他不怕说寒伧话,他不避免土话,他也不避免说大话,他更尽量的讲笑话。总之,他写起文章来,真是痛快淋漓,使得读者开不得口,只有点头,只有微笑,只有倾服的份儿!他在文章里永远不忘他的读者,他一面说着话,一面和你指点,和你商量,真跟好朋友谈话一样,读志摩的文章的人,非成为他的朋友不可,他的散文有这样的魔力。”还说:“文章写得亲热,不是一件容易事,这不是能学得到的艺术。必须一个人的内心有充实的生命力,然后笔锋上的情感,才能逼人而来。”(所引梁语均见《志摩纪念册》) 这话是很不错的,读了志摩的文字,就好像亲自和志摩谈话一样,他的神情、意态、口吻,以及心灵的喜怒哀乐,种种变化,都活泼泼地呈露读者眼前,透入读者耳中,沁入读者心底。换言之,就是他整个的人永远活在他文字里。于赓虞说:“我们知道风格就是文字的风采、神韵、形式。而这风采、神韵、形式之中就蕴藏着作者生命的影象。这种内质与形象是不能分离的,所以单是文字不足以表示风格的特色,单是生命的神思,而所寄托的形象也不能表出它的容态,我们又知道文字是死的,而情思是活的,以死物来表现灵感,无人不感觉困难,惟天才者能战胜此种难关。志摩文体的风格所以能做到前无古人,雄视一世的原因,就在他的灵活、巧妙、善变的笔调中,有着生龙活虎一般的神思。”(《志摩的诗》) 但情感的文字,容易流于梁氏所说的Mannerism。志摩常自谓“在笔头上扭了好半天,结果还是没有结果。”所谓“扭”便是Mannerism的解释。有人译为“作态主义”,即装腔作势的意思。譬如李白《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起句云:“淮南小寿山,谨使东峰金衣双鹤,衔飞云锦书于维扬孟公足下”,可说是一种Man-neris m;梁启超《罗兰夫人传》:“罗兰夫人何人也,彼拿破仑之母也,彼梅特涅之母也,彼玛志尼、噶苏士、俾士麦、加富尔之母也。”“于是风渐起、电渐迸、水渐涌、譆譆出出,法国革命!”也是一种Mannerism。不过我们要知道志摩文字以纯真的人格做骨子,所以虽然文字有些“装腔作势”,并不惹人憎厌,至于不善学他的人,便难说了。 情感的文字易于表现不受羁勒,纵情任性的本色。某批评家批评徐志摩的思想道:“他是没有稳定思想的,只如天空一缕轻烟,四向飞扬,随风飘荡而已。”杨振声也说:“节奏他是没有,结构他更谈不到,但那股潇洒劲,真是秋空一缕行云,任风的东西南北吹,反正他自己没有方向。他自如的在空中舒卷,让你看了有趣味就得,旁的目的他没有。”(《论志摩的散文》)。志摩自己说做文章好比跑野马,一跑就是十万八千里,而且差不多没有一篇文章不跑。比如《落叶》描写日本地震,忽然拉扯到中国人的幸灾乐祸,又拉扯到人类患难时的同情及圣经的天地末日。《死城》是写在外国姑娘坟上,忽发一大篇飞蛾殉光的道理,又说到自己从前爱人的死。甚至连翻译小说他都改不了这“跑野马”的习惯,像他译的《涡堤孩》第十六章竟跑了一两千字的野马,原书所无的“阿弥陀佛”、“孔夫子”、“贞节牌坊”、“怒发冲冠”都拉扯上了。梁实秋在《志摩纪念册》里又说道:“严格地说,文章里多生枝节原不是好事,但是有时那枝节本身来得妙,读者便全神倾注在那枝节上,不回到本题也不要紧。志摩的散文全是小品文的性质,不比是说理的论文,所以他的‘跑野马’的文笔不但不算毛病,反觉得可爱了。我以为志摩的散文优于他的诗的缘故,就是因为他在诗里为格局所限,不能‘跑野马’,以至不能痛快的显露他的才华。”胡适在《追悼志摩》一文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树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地里种出了无数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兴。”果然,志摩的诗影响了许多青年诗人成为“新月诗派”,志摩的散文也影响了许多人成为“徐志摩派”,他并没有错把种子撒在荆棘和山石上。志摩的老友闻一多那篇《杜甫》,虽不能说是志摩另一笔底的化身,但很相似,只不过闻一多仍有自己谨严的特色。至于陈梦家、方玮德、方令孺、储安平、李祁、何家槐一群后起之秀,其有心模拟志摩的笔调,更为显而易见的事实。现在举志摩《自剖》里《想飞》一篇中的几段: 青天里是一点子黑的。正冲着太阳耀眼,望不真,你把手遮着眼,对着那两株树缝里瞧,黑的,有榧子来大,不,有桃子来大,嘿,又移着往西了……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者”,那不容易见着。我们镇上东关厢外有一座黄坭山,山顶上有一座七层的塔,塔尖顶着天……穿着塔顶云,有时一只两只有时三只四只有时五只六只蜷着爪往地面瞧的“饿老鹰”……那是我做孩子时的“大鹏”。有时好天抬头不见一瓣云的时候,听着忧忧的叫响,我们就知道那是宝塔上的饿老鹰寻食吃来了。这一想象半天里秃顶圆睛的英雄,我们背上的小翅膀骨上,就仿佛豁出了一锉锉铁刷似的羽毛,摇起来呼呼响的,只一摆就冲出了书房门,钻入了玳瑁镶边的白云里玩儿去……阿,飞! 不是那在树枝上矮矮的跳着的麻雀儿的飞;不是那天黑从堂匾后背冲出来赶坟子吃的蝙蝠的飞。也不是那软尾巴软嗓子做窠在堂檐上的燕子的飞。要飞,就得满天飞,风拦不住云挡不住的飞,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顶尖顺着风打圆圈做梦……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老是在这地面上爬着够多厌烦,不说别的。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到云端里去,到云端里去!哪个心里不成天千百遍的这么想?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代。这皮囊要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同时天上那一点子黑的已经迫近在我的头顶,形成了一架鸟形的机器,忽的机沿一侧,一球光直往下注,硼的一声炸响——炸碎了我在飞行中的幻想,青天里平添了几堆破碎的浮云。 此文大概写于民国十五、六年间,数年之后,志摩果以飞机失事,死于泰山南的开山峰下。他嫌皮囊太重就掷了它,飞出这圈子外,果然飞走了,而且一去不回了。诗人本是个预言家,预言自己奇怪而富诗意的结局,却也叫人咄咄称异! 选自《中国二三十年代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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