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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谈你的创作经历和早期生活。 顽皮一点说,最早的创作是儿童时代在水泥地上的胡徐乱抹。我曾在化工厂的门口用粉笔描摹了墙上的一句口号“革命委员会好”,受到了人们的一致称赞。那时候我是学龄前儿童。 我十岁那年得了场重病,休学在家,终日躺在竹榻上,与《艳阳天》这部小说作伴,最早读过的小说就是《艳阳天》,那时候有一奇怪的癣好,在纸上写下一连串臆造的名字,然后在名单后面注明这人是党支部书记,那人是民兵营长,其实是在营造人物表。前些年我在家中翻抽屉时还找到过一张这样的人物表。也许这是我对文学最初的白日梦。 我上大学时写过一阵诗,那时候十个大学生中有九个是诗人。诗歌创作对语言起了相当重要的磨砺作用,至少对我是这样。我后来开始学习创作小说,在一九八三年的《青春》七月号上发表了处女作《第八个是铜像》。竟然是写一个老知青的改革道路的,竟然在次年混到了青春文学奖。我拿到奖金后就纠集几个好朋友在北京的鸿宾楼吃了一顿,以示庆贺。 2.谈谈外国作家对你的影响 这是一串长长的名单。他们包括世人皆知的那些大作家。海明威、福克纳、塞林格、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少年时代我曾迷恋过高尔基的《单恋》之类的流浪汉小说。而真正看到的第一片世界文学风景是在上海译文社《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中,辛格《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中那个迂腐、充满学究气的老光棍形象让我念念不忘。那时候我在苏州的一所中学里上高中。 以我个人的兴趣,我认为当今世界最好的文学是在美国。我无能摆脱那一茬茬美国作家对我投射的阴影,对我的刺激和震撼,还有对我的无形的桎梏。 3.谈谈你目己的作品 这一点最好不谈,我深知自己作品的缺陷,别人一时可能还没发现,我自己先谈了就有家丑外扬之嫌。 有时候我像研究别人作品那样研究自己的作品,常常是捶胸顿足。内容和艺术上的缺陷普遍存在于当代走红的作家作品中,要说大家都说,要不说大家都不说。 4.谈谈“流行”和“不流行”的作品的优劣。 这牵涉到对“流行”这词的理解。“流行”的含义是被时尚肯定,受人欢迎的。排除了文学的其它体裁,流行的小说就是被人普遍接受、对同时代起影响作用的小说。举个例子,譬如“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这是八五年之前的流行模式,八六年以后的中国文学起了一种质的变化,一批极具作家私人个性的作品登上文学主峰,它们同样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流行效果。这就像赛马中彩后,马和驭手都具有流行的意义。在文学界,这样的马有《棋王》、《遍地风流》,《你别无选择》、《透明的红萝卜》等、这样的驭手有阿城、刘索拉、莫言等。无疑,他们首先是优秀的,然后才是突然在瞬间爆发的。他们这些作品因流行而奠定了地位,也影响了大批文学作品风格。 所谓“不流行”,当然有两种含义,一种不流行是作品本身低劣的原因,它无法流行。另外一种,我想就是那些不流行的好作家了,不流行的好作家一般不易受人注意,一旦受到注意并被推崇后他们往往仍然不流行,原因很复杂,似乎他们不具大众性,不具可摹仿性,他们的个性色彩深藏于作品中,不易摄取,因而产生了另外的效果,不是流行,而是间离,通过间离达到吸引目的。这样的作家也可找出些例子,譬如湖南的残雪,江苏的叶兆言。 “流行”与“不流行”之间没有优劣,它们同样是产生好作品的土壤。 5.谈谈创作障碍问题,你怎样对待? 每个人在小说创作过程中都会遇到这个问题。障碍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政治方面的,包括他人的,最重要的恐怕还是来自自身的障碍。 一个作家在成功的同时也就潜藏着种种危险。成功往往是依靠作家的艺术个性和风格,但是所谓个性和风格很容易成为美丽的泥沼,使作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个作家的成功总是贴上某种新鲜的标志,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标志会褪色,失去新鲜的意义。喜新厌旧的读者往往会产生厌烦心理,而作家不甘心轻易甩掉自己的风格模式(事实上也不太容易甩掉或者突破),许多作家都是停留在原地继续筑案的,就像鸟不肯飞离老窠,以一种固守的心态顺应文学潮流。这种自我胶滞状态常常导致写作障碍。避免和消除障碍的一个办法是无所留恋,把自己打碎,重新塑造,一切都从头做起,这很不容易,需要极大的勇气。 障碍来自枯萎的心态。如果我使我的每个故事都不同以往,每句语言都异常新鲜,每种形式一候成立又将其拆散,那么我的创作会多么富有活力,可惜的是这实在太不容易了。 障碍是什么?是作家自己给自己套上的小鼓,穿着挤脚,扔了可惜,扔了要是拢不到鞋怎么办?这是一种普遍的忧虑。 6.你认为性格是怎样形成的? 成功的作品总是带有强烈的个性风格的,透过作品可以窥视作家的整个意识领域,当作家把他的作品处处打上代表个人的特殊印记时,个性就从中凸现了,风格也就绰约可人了。好的作家往往怀有对传统和规范的逆反心理,在作品中对此采取一种强制性的破坏手段,通过文字的暴力夺取自身价值。刻意求新永远是有效的进攻和自卫的武器。 许多作家的个性风格究其实质是个人情结的艺术张扬,它们通常都是反常的,有违人伦的,个人情结有时成为创作的潜机,而且具有强盛的暴发力,这一点体现在许多国内外名家身上,不便细说,可以自己去体会、或者说,你可以自由地去窥视。 7.你心中至高至上的艺术境界是什么样的?你认为你自己的小说有没有魅力? 我个人的毛病,总是沉缅于过去生活的枝枝节节,对未来却缺乏盘算。艺术境界是一种光,若有若无,可明可暗的。我希望达到的境界含有许多层次,我希望自然、单纯、宁静、悠远,我又希望丰富、复杂、多变。它们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必须是纯粹的艺术的。 我读到一些优秀作品,它们就有那种我所向往的“光”,譬如卡弗的一些短篇,《马辔头》,《简单之至》,譬如塞林格的《献给艾丝美》,譬如巴思的《迷失在开心馆中》等等。我真正喜欢的往往是这样优秀的短篇。它们对于我是一种永远的诱惑和动力。说到魅力,这是个让人羞涩的问题。某种程度上,魅力是权术诡计的演变。我从来不玩权术,我认为我的作品没有多大的魅力,但是我不否认在创作上有时耍些小诡计,所以也不能否认魅力也许存在。对于这一点最好心中无数,否则容易矫揉造作、搔首弄姿。魅力是别人眼里的虚幻物,而小说是实在的,它需要你一字一字地创作,不得矫饰,不得盲动。 8.你怎样看待先锋小说和先锋作家? 吴亮对此已作了严密而正直的分析阐述,特别喜欢其中的一个标题,《真正的先锋一如既往》。 所谓先锋派文学是相对的,在所有的文化范畴中,总有一种比较激进带有反抗背叛性质的文化,它们或者处于上升阶段,或者瞬间使已逝去、肯定有一种积极意义。“先锋”们具有冒险精神,在文学的广场上,敲打残砖余壁,破坏或创造,以此推动文学的发展。 中国当代的先锋只是相对于中国文学而言,他们的作品形似外国作家作品,实际上是在另外的轨道上缓缓运行。也许注定是无法超越世界的。所以我觉得他们悲壮而英勇,带有神圣的殉道色彩。对于他们,嘲笑是无知的表现,冷漠是残忍的表现。我希望人们善良,起码应该有一种保护婴孩的正常心理。 真正的先锋对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他们应该有圣徒的品格和精神。所以,真正的先锋永远是一如既往的。 ------------------ 文学殿堂疯马 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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