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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这个汉语中的会意字由“人”和“言”两个偏旁构成,人言为信,字面上就看得出含义。“信”,列为中国我“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末位。按照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的观点,大量证据表明,信在天朝帝国事实上也可能是最末一位的德行。许多了解中国人的人,都会同意基德①教授的观点,他在谈了“信”这个中国人的观念之后,继续说道:“但是,如果选择这个美德作为一种民族特质,不仅是为了在实践上蔑视它,而且也为了与现存的处世方式形成一种对比,那么,就没有比‘信’更合适的了。中国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的表现,与诚信如此背离,因而他们的敌人会抓住这一点,来讽刺他们的表里不一。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和奴颜婢膝,才是突出的民族特点。”等我们详细研究之后,就能更好地判断这些论断有多少为中国人的生活事实所证实。 -------- ①译注:基德(Samuel Kidd,一译为吉得,1799—1843),英国传教士,1824年赴马六甲,历任英华书院中文教师、院长等职,著有英文著作多种。 “如今的中国人同他们的古人没有太大区别。”我们相信这是一种合理的说法,而且我们相信一些富有才干的学者的观点也知意,毫无疑问,中国。关于信的标准,与西方各民族诚信——那才应该称为信一的标准有很大区别。一个独具慧眼细读中国经典的人,会在字里行间读出许多含糊其中的拐弯抹角、闪烁其辞以及谎言。他还会发现中国人对西方人的坦率,压缩成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直而无礼则绞。”①孔子的《论语》中有件孔子与孺悲的故事,对西方人来说意味深长,而儒学家却完全不解其中味。以下这段文字,摘自理雅各的译文:“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之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②孔子的目的是避免不愉快,孺悲不是孔子想见的那种人,因而采用了非常典型的中国做法。 -------- ①译注:语出《论语·泰伯篇》,意思是:心直口快。却不知礼,就会尖刻刺人。 ②译注:语出《论语·阳货篇》。意思是:孺悲来,要会晤孔子,孔子托言有病,拒绝接待。传命的人刚出房门,孔子便把瑟拿下来弹,并且唱着歌,故意让孺悲听到。 孟子也仿效了孔子的这种做法。作为某诸侯国的客人,他被邀请去上朝,但盂子希望得到诸侯王先来拜访他的荣耀,便称病不去,为了显示那只不过是一种借口,他第二天就出门拜访别人了。陪伴孟子的那位官员,夜里同孟子长谈了这种处理方式的可取之处,但他们之间的讨论只涉及礼节问题,根本没有涉及为方便而说假话这样做是否道德。①没有明显的根据可去猜测其中任何一位当事人曾经想到过是否合乎道德这一点,而现代的儒学先生在给学生解释这段文字时,也没有多加思索。 -------- ①译注:这一典故出自《孟子·公孙丑章句下》: 孟子将朝王,王使人来曰:“寡人如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 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 明日,出吊于东郭氏。公孙丑日:“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 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转下页) 王使人问疾,医来。 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 使数人要于路,曰:“请必无归,而造于朝!”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 曰:“恶!是何言也!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团将朝也,闻王命而造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 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谦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五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毫无疑问,中国的古人在保护历史记载方面,要比同时代其他国家先进得多。他们的史书,不管有多么冗长罗嗦,但肯定面面俱到。许多西方作家,似乎对中国的史书极其赞赏,对书中的叙述绝对相信。下面一段文字摘自维也纳大学讲师辛格博士的一篇文章,其译文刊登在1888年7月的《中国评论》:“科学的考据早就承认中国古典文献是可信的。而且可信度越来越得到证明。比如李希霍芬,这位刚对中国进行过全面考察的学者,在谈论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具有令人惊讶的矛盾成分时认为:中国人记录历史事件时严格求实,若涉及到统计数字,其追求真知的精神更为认真,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在一般交际和外交谈判时撒谎的掩饰风行,这是被绝对公认的。”有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在心:历史的精确性可以通过两条全然不同的线索来体现:一是按照时间顺序有侧重地途述事件,二是通过对人物和动机的分机来解释事件。那些广泛地考察过中国历史的人说,用前一种写法,中国的这些史书无疑都是关于发生在写作之前的事情而用后一种写法看,这些史书则绝无半点合乎辛格博士所说的严谨。我们不对自己不十分了解的东西妄发议论,只是让人们注意,一个耽于撒谎的民族,与此同时却能塑造一代又一代尊重事实的史官。这样的现象如果不是史无前例,也算独此一家了。同样的爱憎,曾经使其他许多国家历史受到歪曲,难道中国就会例外吗?同样的原因,难道就不会作用于中国,如同作用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吗? 记住这样一点很重要:不尊重历史,这不仅仅是注释儒学的教义的缺陷,孔子本人的做法也是如此。理雅各博士对“以一青掩大德”①很不以为然,但他十分重视孔子作《春秋》的取材方式。《春秋》记载了鲁国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起于鲁哀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下面一段话摘自理雅各博士关于儒学的演讲,后来发表于他《中国的宗教》一书:“孟子把《春秋》视为孔子最伟大的成就,并说它的出现会让乱臣贼子感到害怕。②孔子本人也有相似的看法,说有人会因此了解他,也有人会因此怪罪他。③当因为《春秋》而受到怪罪时,他有没有心生不安呢?事实上,这部编年史十分简略,不但如此,还闪烁其辞,容易使人误解。《春秋》问世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公羊为此书作增补并评论说;‘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种‘讳’包含了三个英语词语的涵义——忽视、隐藏和误传。我们该对此说些什么呢?……我时常希望自己能够否定《春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快刀斩乱麻地解决我们的疑惑;但孔子笔下的证据与他自己的生活紧紧地捆在了一起。如果一个外国学生采用这种激烈的方法,使自己所看到的这个哲学家的真实品格,那么,中国的众多统治者和大多数学者就不会对他有所同情,也不会怜悯他的内心苦恼。真实,是孔子经常要求弟子坚持的一条原则;但《春秋》还是让他的国人在这个帝国或诸位圣人的名誉有可能受损的情况下隐匿事实真相。” -------- ①译注:语出:《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②译注: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③译注: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我们刚刚看到,那些声称中国人的历史真实可信的人,随时准备承认:在中国,真实仅限于历史。当然不可能去证明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说谎,即使有可能我们也不准备那样做。中国人自己所说的话便是最好的证明。我们时常听他们谈论自己的民族,如同南海岛屿上的首领说他的部落那样:“我们一张口就说谎。”然而,在我们看来,中国人似乎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为说谎而说谎,而是因为不说谎就得不到某种利益。“他们不说真话,”贝德禄先生说,“同样也不相信真话。”笔者有一位朋友,曾经有一次接待了一个中国小伙子的来访,小伙子学过英语,希望在他的英语词汇中增加一句“你说谎”。我的这位朋友把这句话告诉了小伙子,并告诫他不要去对外国人讲这句话,否则准要挨揍。小伙子对这个不可思议的提醒毫不掩饰地表示奇怪,因为在他心里,这句话与“你在哄我”的意思一样无伤大雅。柯克先生(1857年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在谈到西方人最反感被称为说谎者时评论道;“但如果你这样去说一个中国佬,你根本不会让他生气,不会让他感到有失身分。他不会否认这个事实。他的回答是人我可不敢对阁下说谎。’对一个中国佬说‘你说谎成性,现在就在编瞎话’,如同对一个英国人说‘你一贯讲俏皮话,我相信你现在脑子里就有好几条糟糕的俏皮话’。” 中国人的日常谈话,尽管还算不上完全虚假,却已让人难以得知真相了。真相在中国是最难获到的。人们永远都吃不准别人是否把整件事情说了出来。即使有人向你寻求帮助,比如,打官司,希望交给你全权处理,事后你还是极有可能发现有几件重要的事情没告诉你,这显然是出于普遍的隐瞒天性,而不是出于恶意掩饰,因为他本人才是隐瞒不讲的唯一受害者。全部事情只有等事后才能弄清楚,不管你是从哪一点着手,每次都这样。一个十分熟悉中国人的人,不会因为自己听说了全部事情,就去认为已经明白了一切,而是要把所说的桩桩件件同其他事情联系起来,最后叫上几个信得过的中国人一起仔细推敲一番,来确定这些亦真亦幻的事情中哪些可能是真的。 诚信的缺乏,再结合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猜疑,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常常交谈了很长时间,却没有一点实质性内容。就外国人之所见,中国人很多不可理解之处都是由于他们不真诚。我们无法肯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总是感到背后还有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一个中国人来找你,并向你神秘地耳语一番关于另一位你感兴趣的中国人的事情时,你往往会心头一沉。你无法肯定说话者是否在讲真话,还是在背后使坏。人们无法保证中国人的最终结论就是最后一个结论。这个如此容易说清的命题,对商人、旅行者和外交人员来说,本身就包含了许多各式各样的烦恼的因由。 任何事情的真正原因,人们几乎不可能指望得知,即使真的知道了,也无从确信。每一个中国人,与别人一样没受过教育,天生有一种墨鱼的能力,一旦被追逼,就放出一些墨汁,使自己安全地退居其中。如果有人在旅途中把你拦住,让你捐点钱给那些贫穷但又希望探索新天地的朋友作旅费,你捐钱的时候,你的随从不会说“你的钱同我没关系,你自己看着办好了”,而是产孩子般温和地笑笑”,向你解释说,你的钱只够你自己用。因此,你就被剥夺了向旅伴捐资的快乐了。我们很少看到一个中国的看门人,会像外国人教他的那样对门口的一群中国人说“你们不能进来”,而是在那里看着,他们肯定不会进来的,因为那条大狗会咬他们的。 很少有中国人具备守约的道德。这与他们天性误解和漠视时间有关。但不管失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人们会有趣地看到各式各样的借口。一般中国人总是这样:有人怪他失约,他答复说没关系,下次补上。假如指责他的某个过失,他一定改正的话就像清泉一样流出嘴唇。他完全承认这个过失——事实上,承认得过于彻底,反倒没什么可期望的了。 雇了一位中国教书先生来撰写并且评论中国的格言,他写下古人的一条精辟意见之后,作了一条注释,大意是人们永远不能粗鲁地拒绝别人的请求,相反应该表面上接受,哪怕你根本不打算那样做。“推迟到明天,再明天。这样,”他在注解中写道,“你安慰了他的心灵!”据我们所知,此处公开承认的原则,有债要还的中国人一般都照此行事。谁也不会指望一去讨债就拿到钱,他不会失望;但是他会被很肯定地告知,下次就还了,下次,还有下次。 中国人对待孩子的态度,最能说明他们天生虚伪。他们教会孩子虚情假意,而大人、孩子却都意识不到这一点。在孩子还没学会说话的时候,在孩子刚刚开始有点朦胧地听懂人们说话的时候,就被告知,除非他听大人的话,否则,藏在大人袖口的某个可怕的东西就会把他抓去。而外国人时常被说成是不知名的怪物;单单这个事实,就足以解释我们经常听到的说我们的一切坏话了。这些孩子小时候受过这种朦胧而可怕的恐吓,而等到长大之后、明白其实并不危险,只是荒唐可笑时,他们怎么会不在大街上叫嚣要驱逐我们呢? 马车夫拉着外国乘客,车后跟着不少调皮的孩子在边追边叫,马车夫被惹恼了,大声嚷嚷着要抓几个孩子绑起来带走。船夫碰到这种情况,就骂骂咧咧地说,浇点开水在他们身上,就算完事儿了。“我揍你”、“我宰了你”这种表达,在一个有点懂事的中国孩子理解来,简直就是“别那样做”。 谁想成为一个“有礼”的人,汉语词汇中的一系列词语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词语中,凡是表示说话者自己的,都非常卑贱;而凡是指对方的,都非常尊贵。“懂礼”的中国人,如果不得不谈及自己妻子时,就称她为“拙荆”,或者另外几个类似的文雅的谦称。而那些粗野的乡下人,也抓住了礼的本质。尽管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说法,却或许会称与自己休戚与共的伴侣为“臭婆娘”。中国有一个故事恰当地体现了中国的礼这个特点:一个客人身穿一套出客才穿的最好的衣服,坐在客厅等着主人。房梁上本来有一只老鼠,正在嬉戏,把鼻子伸进一只为了安全起见而放在房梁上的油罐里,客人的突然到来,把它吓得逃开了。但它逃的时候带翻了油罐,不巧翻落在客人身上,弄得礼服上全是油迹。正当他被这场飞来之祸气得满脸发紫时,主人进来了。他们互相进行了得体的寒暄之后,客人解释道:“鄙人进到贵厅坐在贵梁之下,无意中惊动了尊鼠。尊鼠带翻了贵油罐,落在鄙人的寒衣上,这就是您进来时鄙人这副鄙相的原因。” 自不待言,没有一个外国人能按中国方式招待中国人。请客时,要长时间地对宴席上的中国人诚恳地鞠躬,口中还得和气地招呼“请诸位入席”,或者把一杯茶举到唇边,在面前划个半圆,郑重其事地向大家说“请用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的还有在各种合适的场合高呼“磕头,磕头”,意思是“我能够,可以,必须,可能,也许,或许,或者应该(视情况选择一种)向您拜倒”;或者,有时还得加上一句“我该打,我该死”,意思是我礼节不周;或者,骑马骑到一半,碰到一个熟人,便建议他“我下来,您来骑”,不管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管合不合常理。而最无知最没有教养的中国人,也会时常用这副神情发出这种邀请。我们曾经说过,这样的神情让最冷漠的西方人都不得不开口赞赏,不由得对能够如此待人的中国人表示尊敬。这种小小的尊重,可见于时时处处,它是个人被迫对全社会作的贡献,人与人的摩擦可能会因此而减少,而拒绝贡献的人则会受到半真半假的惩罚,因为这种惩罚是间接的。所以,假如一个车夫忘记把辫子从头上拿下来就下车问路的话,别人就很可能故意给他指错路,还要在背后骂他。 东方人来送礼物,你如何恰当处理,这是一门学问,或许在中国是这样,在别的国家也一样。有的东西根本不能要,而另一些东西则不能全部拒绝,其中一般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而一个外国人自作决断,则肯定要出错。一般地说,对送来的礼物要考虑一下,尤其是那些在某个方面特别不同寻常的礼物,生儿子时收到的礼物就属此类。有句经典的格言可资参考:“我害怕希腊人,即使他们带着礼物。”这句格言,时时处处都适用。送礼背后总有事情,正如一句朴实的中国格言所云:“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或者,换言之,(实际上)要求回报比付出多得多。 关于这种送礼的虚伪性,许多在中国的外国人都曾有过经历。我们曾有机会熟悉了其中的全部细节。有一次,一个中国村庄为了对几个外国人表示尊敬,请他们看一台戏,当然,暗含的意思是外国人要设宴答谢。我们断然拒绝看戏,他们又提出让我们捐款,确切地说数目很小,来建一所公共的房子。建房这件事情后来在第一个村庄办成了。而当我们刚应承下来,就有十一个村庄也派人跑来说他们深深地感动于我们的赈济饥荒和医疗援助,也说要请我们看戏,他们这样做时,完全明白会被拒绝,肯定拒绝。每个村庄的代表听到拒绝看戏的消息时,都同样悲哀而又吃惊,但他们都转而提到上文谈及的为那所公共建筑捐款的问题,每个人又都是点到为止,没有一个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受到这种包围的,不仅仅是外国人。有钱的中国人,如果不幸有喜事,有时邻居们会来拜访,手提微不足道的贺礼,比如为刚出生的男孩子买一些玩具,但主人要设宴感谢——设宴是中国人不可避免的、经常而适当的回报方式。在这样的场合下,哪怕对中国事务最外行的人,也会赞美这样一句中国格言说得准:“吃自个的,吃出泪来;吃别人的,吃出汗来。”这种情况下,主人还经常要不得不强作欢颜,表示至诚地欢迎,尽管心中十分不悦,但不便表露,否则就会失去面子,那比失去点吃的东西要严重多了。 这令人想到,许多表达方式都是由讲面子而来的。受雇的中国人对外国主人大多数表面上的礼节,尤其在大城市里,只不过是外表上的虚饰。这一点,只要把某个人的公开行为与私底下的行为比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来。据说,一位在外国人家里的教书先生,讲求礼节一向无可挑剔,但如果他在北京的大街上碰到这位外国主人,他极有可能会装作素不相识,因为否则就会让众人知道:这位博学的先生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靠外国人混口饭吃——这个情况尽管别人知晓,但表面上不能承认,特别不能当众承认。这样的事情极为常见:几个中国人走进一个房间,里面有个外国人,他们会逐一向房间里的中国人致礼,却全然当做没看见这个外国人。一位中国教书先生表扬一名外国小学生听觉敏锐,发音几近完美,在语言学习方面不久就会超过他的同辈人,但与此同时,这名学生一些奇怪的错误却被这位教书先生和他同事所取笑。一般而言,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雇来教学汉语的教书先生,完全决定汉语的发音标准。 中国人的礼貌流于表面,流于虚伪,这还表现在主动开口去帮助别人,而这件事情又是别人不能做成的或者不会去做的。如果这种主动帮忙最后是一场空,我们也不必失望,因为本来就很清楚这个忙是不能帮的,但开这样的口的这位朋友的面子却保住了。相似的情形是,如果付给客店的钱在数目上有争议,你的车夫或许会走上前来,裁决说由他来垫上这个差额,而实际上他是从你的钱包里拿出所需的这笔钱。或者他会用他自己的钱付帐,但过后这笔钱他会从你那儿要去,如果提醒他,他是主动垫上去的,他会回答说:“你想让参加葬礼的人也一起埋在棺材里吗?” 中国人表里不一,无论男女,他们的自谦都是装出来的。常常可以听到人们谈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完全不能提,完全没法说,而此时各方都完全明白,这只不过是表明人们不愿直说。就是这样一些谈吐文雅的人,一旦被惹急,就会口不择言,骂出最难听的话来。 与虚假的谦虚相对应的是虚假的同情。虚假的同情是由空话构成的,但不能因此而责备中国人,因为他们没有合适的材料让他们产生对别人的同情。然而,最倒人胃口的,并非空洞的同情,而是做作的同情,以及眼看着别人死去却故作放肆的嬉闹。贝德禄先生曾经提到,一个四川苦力在拉纤的路上看到两只野狗狼吞虎咽地撕咬一具死尸时,开怀大笑。密迪乐先生告诉我们,他的中文老师直笑一位经常在一起的朋友死得滑稽。这些奇异的表现,不足以解释我们经常看到的死了心爱孩子的父母,由于长时间的悲痛而表面呆滞,因为默默的悲伤与对自然流露的情感的粗暴嘲弄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别,后者有违人类的天性。 如前所述,外国人开始与中国人有商业往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无数次的打交道,已经证明这些与我们保持商业往来的人的信誉。泛泛而谈有可能站不住脚,但这种验证必须有事实依据才有把握。我们不妨引用汇丰银行经理嘉漠伦①先生的话,来作为这种验证的例子。他在告别上海时说:“我已经提到过外国团体很高的商业素质。中国人在这方面一点儿都不比我们落后;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比中国的商人和银行家更快地赢得我们的信任。当然,凡是规则都有例外,但我有十足的理由说这样绝对的话,我可以告诉大家,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汇丰银行与在上海的中国人做过很大的生意,总额高达几亿两白银,我们还没碰到过一个违约的中国人。”对这番陈辞的最好评论,或许就是援引这番陈辞三年之后的事实,这家银行在香港的一个中国买办,给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银行实力大为削弱,而对于这一损失,却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肯定银行该年的年度利润会减少一百万元。 -------- ①译注:嘉漠伦爵士(Sir Ewen Cameron,1841—1908),英国银行家。1873一1889年任汇丰银行上海行经理,1890年调任伦敦行经理。清政府1896年的英德借款和1898年的续英德借款,都由他经手。1905年退休。 中国的批发商与零售商在做生意上有没有根本区别,这一点我们无从知晓。但是,用不着去贬低前文所述的证据的价值,仍然存在这样一个公允的问题:前文提及的大部分成果,是不是因为中国人令人赞叹的相互负责的制度?这个制度前文已作描述,它是西方各国非常愿意效仿的制度。很自然,外国人与中国人做生意时,要让自己得到最大限度的商业保护,而要做到这一点,毫无疑问要让中国人有资格得到最充分的信任。尽管我们承认这一点,但无数证人广泛而又持久的观察却证明,中国人的商业实在是他们全民族缺信少义的极大例证。 一个颇知内情的人,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谈到两个中国人之间做生意,就是成功的互相欺骗。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就是雅各与拉班①的关系,或者就如同一句中国的俗话所言:铜盆撞子铁扫帚。有一句俗话说:送孩子去学生意,就是害他一辈子。假秤、假尺、假钱、假货——这些现象在中国殊难避免。甚至于很大的商号,贴出“货真价实”、“绝无二价”的告示,却也名不副实。 -------- ①译注:雅各(Jacob)与拉班(Laban),《圣经》人物。雅各与孪生兄弟以扫不和,父亲把他遣回舅舅拉班家,并嘱咐他娶拉班的一个女儿为妻。拉班住在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哈兰,他热烈欢迎了雅各的到来。雅各很快爱上了拉班的小女儿拉结,并商定先服侍拉班七年,再娶拉结。等到日期满了,拉班却让不怎么漂亮的大女儿利亚与雅各同房。为了娶到拉结,雅各只得为拉班再服侍七年。他在拉班处共住了二十年,在此期间,雅各除了利亚和拉结之外,还娶了她们各自的使女为妾,因而子女甚多,共十二名。雅各是个出色的牧人,使拉班的牛羊头数大为增加,但拉班不付工钱。他们达成新的协议:雅各不要工钱,而要拉班羊群中凡有斑点的羊和黑羊作为工价、拉班暗地里却把这样的羊挑出来给他的儿子们,而把剩下的羊交给雅各放牧。但雅各还是想尽办法把这些羊繁衍成有斑点的羊和黑羊。拉班及其儿子们感到受了欺骗。雅各带着妻儿和牲畜财物不告而别,拉结还偷走了父亲家中的神像。拉班带人追上、但没有搜出。雅各因此回到家乡,后来成为所有以色列人的祖先。 我们绝对不是想要肯定在中国找不到真诚,而只是就我们的经历和观察而言,几乎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找到。一个对真实性如此不在乎的民族,怎么会有别的结果呢?一个衣冠楚楚的学者碰到外国人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不识字,过后递给他一本小书让他看一下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拿着书从人群里溜走,不付三个铜板的书钱。他这样干,一点都不觉得害臊,反而因为欺骗了愚蠢的外国人而欣喜若狂,这个外国人实在不精明,会去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中国人去外国人那儿买东西时,少付一个铜板是常有的事,他总是说没钱了。而当告诉他,他耳朵上这会儿正夹着一个铜钱时,他才极不情愿地拿下来,反而感觉到他受了骗。与此类似,一个人蘑菇“老半天”,想不出钱就弄到点东西,说他身无分文,但最后却会拿出一串一千个铜钱,很忧伤地交给你,让你把应收的数目拿出来。但如果他得到别人的信任,不出钱就弄到东西,他心中会高兴得好像一个人刚刚斩杀了一条大蛇一般。 中国社会的团结常表现为向亲戚借东西,有时还打声招呼,有时干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许多东西借了立刻送去当铺,如果主人想再要回来,就得花钱去赎了。有个中国男孩,在一个教会学校就读,人们发现他偷了管理学生宿舍的那位单身女子的钱。面对无可置辩的证据,他边抽泣边解释说,他在家里就习惯偷妈妈的钱,而他的这位外国老师简直太像自己的妈妈了,他就是上了这个当,才去偷钱的! 应该十分肯定的是,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这些如此引人注目的缺陷,西方也时有所见,但很明显,最重要的是去了解有哪些本质上的对立。其中有一条对立我们已经谈及,就是中国人缺信少义。这一点虽然不常碰到,但若要找,却也可以常常找到,我们在谈其他问题时已经引述过不少这样的例子。其他方面的对立,也许需要的篇幅再多也不过分。 关于中国人压榨的理论与实践的这样一本有趣的书,是需要留待一个具备必要知识的人来写的。然而,在这个帝国里,这可以说是一种上起皇帝,下至乞丐的上行下效的做法。由于他们的天性注重实际,因此已经把这个做法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如一个人躲不开大气压力一样,谁也逃不脱这个体系。出于这个体系既恶毒又堕落,根本就很难想出逃脱的办法,除非把这个帝国完全重新组织一遍。 中国人的性格以及中国的状况,使外国人很难与中国人有实际的和更多的往来。有一句人们常说的话很能说明问题:车夫、船夫、客店老板、苦力和捐客,不管他们犯什么罪,统统应该杀头①。这一阶层的人,还有与他们相似的人,他们与外国人的关系很特别,因为人们知道外国人宁可吃大亏,也不愿惹出一起社会风暴,他们一般都对此缺乏兴趣和才能;然而,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任何有失公道的情况,正是通过社会风暴来解决,来最终达到平衡的。 -------- ①译注:即“车船店脚牙,不死也该杀”。 很少有人能做到不偏袒一方。而那些也想这样做的中国人。是找不到的。既不过分猜疑,也不过分轻信,这是中庸之道的极好例证。如果我们有人对那种必须装出来的虚情假义表示不以为然,那么,中国人,关于人性的机敏的仲裁者,会把这一点判定为使我们名誉扫地的一种“脾气”;而如果我们保持佛祖涅(上般下木)时的平静气度——一种不容易使所有有脾气的人在所有时间都保持的风度——我们会立刻被当做可以进一步随意敲诈的合适对象。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典型的中国人,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小贩,沿街叫卖做工精致、穿着得体的泥塑外国小人。他停下脚步把这些泥塑小人察看了一番,对这个小贩说:“哦,你玩这些假玩意儿,我可是玩真格的。” 无需多说,据我们所知,中国政府似乎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个特点的极大范例。从整部外国的对华关系史,以及可以说我们知道的中国官员与老百姓的全部关系当中,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那些不断颁布却从未有过失当言辞的告示,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各级官员颁布的告示比比皆是,内容包罗万象,措辞精巧得当。缺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实,因为这些堂皇的命令并没有打算实施。所有有关人员都明白这一点,从未有过误解。“中国政治家的生活与国事文件,好像卢梭①的仔悔一样,充满着最崇高的情感和最卑鄙的行为。他杀了一万个人,然后引述盂子的一段话,讲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他把修河堤的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结果使全省惨遭洪水之害,然后他在悲叹耕者失其田。他与人达成一项协议,私底下说是暂时哄骗一阵子,然后他去声讨伪证罪。”毫无疑问,中国也可能有清廉正直的官员,但很难找到,而从其所置身的环境来看,他们完全是无助的,根本无法实现自己心中可能存有的美好愿望。把那些有良好条件熟读“四书五经”的人的实际情况,与这些经典上的教诲进行一下对比,我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生动的认识:这些教诲在把社会带向高标准方面,实际上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 ①译注:卢梭(lean-Jacques Rousseau,1712一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学家和文学家。一生经历坎坷,曾把主要经历写成一部坦率的自传《忏侮录》,该书曾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书。另有论文、小说等著述多种。 “你认识的中国人当中,可以完全相信的有几个?”这里问的只是中国科班出身的人。经历各不相同的人,用于判断中国人的标准不同,因此回答也就不同。大多数外国人或许会说“不多”、“六到八个”、“十一二个”,都有可能。偶尔也会有人说“有很多,我都记不住了”。但我们必须相信,有头脑而又看得准的观察家,在真心诚意的情况下,很少会作出这最后一种回答。 观察一个民族视为理所当然,并据此身体力行的事情,是有远见的。在讨论互相猜疑这一中国社会生活的要素时,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不能相信别人,其理由,他们太清楚了。正是这种境况,使中国的未来如此地充满不确定性。整个统治阶级,不是这个帝国最优秀的,反而是最糟糕的。一位聪明的道台曾对一个外国人说。“大清国所有为官者都是坏人,应该杀掉,但杀了我们也没用,因为我们的继任也比我们好不到哪里去。”中国有句谚语:蛇钻窟窿蛇知道。而中国的官僚阶层,又不为他们的下一个阶层——商人阶层——所信任,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他们知道,所谓“改良”只不过是一种涂抹,很快就会剥落。一个中国泥瓦匠,用没有和好的灰泥造了很多烟囱和屋顶,却用大量时间抹平其外表,而他明明知道,头一次生火,烟囱就会往下灌烟,头一次遭雨淋,屋顶就会漏水。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只要开发这个帝国的资源,中国就会足以富国,但如果没有信心的话,胆小谨慎的资金不会从藏身之处自己跑出来。中国有足够的学问,可以满足各种需要。中国不缺人才,但缺乏相互信任,以真诚目的为基础的信任,所有的一切都不足以振兴这个帝国。 几年前,一个颇有见地的中国人来找笔者商量,是否有可能想点办法,来解除这个地方在水井方面的极大麻烦。这些井是按中国通常的办法挖成的,井壁从上到下用砖砌成。但由于当地的土质不好,过段时间整个地面就会下沉,整口井,连同里面的砖开始一起塌陷,只剩下一个小洞可以打水,最后完全坍陷干枯。与直隶省这个不幸的地方试图用来疗救各种弊病的办法相似,任何疗救中国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的药方,都不够深入本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最终只会表明,一车车的好东西,却埋葬在绝望的深渊之中。“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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