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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查多利在《人类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阴茎阴道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性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口交肛交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阴道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中有四分之三在作爱时刺激乳头,异性恋夫妻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手刺激、口交和肛交,他与异性性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无阴道交。同性恋者偶尔采用人造阴茎和振荡器,还有极为罕见的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和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七,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五;口对女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二,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后者是女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限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因为他们是从自己身上了解到对方的性敏感部位的。(凯查多利,第336-337页)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 "很多同性恋男子之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阴茎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阴茎,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阴茎插入的肛门间性交。"(拉里亚,第131页)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作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式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肛交。(林纳,第70页)。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统计资料如下表: 男同性恋各种性行为的发生率 性行为种类 曾有过 没有过 未回答 上个月曾有过 % % % % N 平均次数 接吻 86.7 9.1 4.2 56.4 74 6.2 触摸生殖器 93.9 1.8 4.2 56.4 79 6.0 生殖器被触摸 93.9 2. 4 3.6 57.0 73 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 75.2 20. 0 4.8 42.4 59 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 75.8 18. 2 6.1 42.4 61 3.2 肛门被他人口刺激 50.3 43. 6 6.1 18.8 27 3.3 肛门被他人生殖器插入 48.5 46.1 5.5 23.6 38 2.7 口刺激他人肛门 24.2 69. 7 6.1 7.3 11 3.2 (潘绥铭,第429页) 我们此次调查问卷数据与潘绥铭的数据大体相符。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口交就少多了;肛交更少。在"从未肛交过", "不经常肛交","经常肛交"这三项描述中,较多的人属于"从未肛交过";较少人"不经常肛交";填写"经常肛交"的人数所占比例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鸡奸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肛交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我们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性描述: "一般两个人好,就是互相口淫,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 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 "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相互手淫、相互口交。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厕所。""做爱主要是抚摸,亲吻,口交,手交,有时使用其他工具,肛交不是必须的。我喜欢爱的感觉,不喜欢暴力。""我知道对艾滋病要谨慎一点,我不会做太离奇的、不卫生的事。不作肛交,我也不愿口交,只是一般的抚摸手淫。" 有人谈了对接吻的感觉: "以前我一直拒绝跟人接吻,因为我认为接吻不属于性行为,而应划入感情的范畴,所以当我第一次与人做了这种事之后,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词所唱的'我的舌头是美味侍肴任你品尝'一点也不一样。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总之这一切并不令人激动。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不爱他。我拼命想要解释这种失望和失落, 想了很久。"一位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有过许多陌生性伴侣的人说:"记忆里我一生接过吻的没有几个,至多三四个。"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这样写道: "20岁到40岁之间,虽结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发泄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边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胆中插入阴茎寻求快乐,并喜欢在公众场合主要是公厕和浴池,裸露阳物,观看他人的阴茎。44岁时,一次在浴池遇一30多岁的军人干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两人同至旅店拥抱,接吻,相互手淫,他还用口吸吮我的精液,这是第一次。" "我刚参加工作时住集体宿舍, 一屋住七八个人,我和他两张床挨在一起,就有了这种关系,每次都是相互手淫。这种关系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关系很少。那时我们都是高中生,在一个床上睡觉,别的不会做,只是拥抱,他是被动的。他有了反应后通过自己手淫解决。" "我们每星期要做一两次, 大多数时间有肛交。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搂在他怀里。接吻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由于肛交太多,我犯了痔疮,疼的时候就不喜欢肛交,后来不疼时就喜欢。"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这样谈到性快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彪形大汉,年轻时一表人材。他不喜欢他的老伴。他主动来找我,老想让我给他口交,有时我就满足他的要求, 他X(射精)后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热血沸腾,有一种整个人都解放出来的感觉。" "我和他91年认识, 94年发生关系。我这三年都没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洒,想顺路去看看他。他一个人住。我就和他睡在一块儿了。我一摸他的裤衩说,怎么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缩回来了。我平时总喜欢搂着人睡,睡着睡着他就翻过身来把我抱住了,亲吻,抚摸。我从头到尾亲他,给他叼了,后来就肛交,他是插入者。"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肛交,也有不少人从未肛交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肛交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 "大部分的中国男同性恋者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肛交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肛交的情形很多。"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是间,性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口交,肛交从未有过。" 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 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肛交。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我不喜欢肛交, 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69式。" 在发现艾滋病之后,更多人从健康方面考虑,减少了肛交活动。统计资料显示,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的开展, 美国同性恋男子肛交的发生率已从1984年的39%下降为1987年的19%。 使用避孕套的人则从相应年份的26%上升到79%。(万延海,1992年)调查中发现,近年对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也部分地改变了中国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虽大多数人认为艾滋病的威胁还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杜绝肛交行为,有人听说唾液会传染,连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从未肛交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 "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肛交,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肛交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 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肛交,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肛交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肛交要求,也不喜欢肛交,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作出这种行为。 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肛交。虽不喜欢,但以接受肛交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肛交的事情。 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这样做,好象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肛交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 "那次做火车去××,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作爱过程中提出什么都答应。""被动肛交一开始是疼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肛交作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 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肛交:"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两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 有一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肛交,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作,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情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肛交很少,多是相互口淫。 "与其他方式相比,肛交更貌似异性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与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与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 于是就有了以下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象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象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偶然结识的性伴侣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肛交,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有过被动肛交,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最后,有少数同性恋者从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这种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 "我不赞成鸡奸。从心理上讲很厌恶,有脏的感觉,觉得像低等动物的行为。相互手淫和口淫都可以接受。""我讨厌插入,无论是主还是被动都不愿意。 自从我有同性恋行为以来,十五六年了,肛交不足10次。"总之,尽管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都有过肛交的经历,但它确实属于一种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从发生频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恋性行为中不是频率是最高的性行为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性倒错者中,肛 门性交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淫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肛交,甚至有上瘾的。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说过有肛交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资深同性恋者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 "30%的人非常乐意接受肛交,30%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40%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把这个估计对一些调查对象讲了,他们都认为"差不太多"。 调查过程中,不只一位 调查对象提到过俚语"十个扁不如一个圆"。有一位说:"自己对肛交无大兴趣, 别人有提过这种要求的,不少人有这样要求。提出施与肛交和接受肛交这两种要求的都有。 我认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就要求肛交。"另一位提到,在某个边远的省份,在厕所里碰到过年纪大的人说:"哪个小伙子来×我。"还有一说:"以前都是肛交,开始挺痛的,后来就不觉得痛了。我认为我自己是被动型的那种。"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觉得由于长期接受肛交,我的体形和走路姿势会有一点改变,你看我的臀部是不是有点翘?我觉得走在街上老有人看我。" 一位承认喜欢被动肛交的同性恋者说: "第一个朋友是我追求他的。他对我做过两次。我喜欢叫床。和第二个朋友很疯狂,像两个畜牲一样。我这们说不是出于罪恶感,只是当时的举动语言事后想想挺下流的。他一下子就进去了。他进入时我没有勃起。" 一位调查对象说: "我碰上一个喜欢接受肛交的人,对肛交反应极强烈。我从来没有见过反应这么强烈的人。 整整一宿都没停,老要求肛交。"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接受肛交的并不一定是长相女气文弱的人, "越是黑糊糊象个爷门的,越是喜欢挨×,后面准行。" 一位50多岁的同性恋者说: "一次我在浴池遇一中年工人,结识后开始相互肛交,并通过其介绍,认识了许多人。以后在太原、石家庄、杭州、无锡等地,先后遇八九十人,肛交者60余人。现在间隔一二十天不玩一次,心里静不下来。喜欢肛交,遇可意者,亦当被动者。因儿女已大,有负罪感,后一两年引种感觉已渐淡薄。" 这位调查对象还罗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况:"朋友A,66岁,18岁父母包办结婚,不乐,其同伴人帅,阴茎粗壮,同床相互肛交,如今只能充当被动角色,喜予他人口交,让人X他,日不空过,得趣时直喊爸爸。朋友B,56岁,17岁结婚,婚后不久遇一国民党驻军从肛门X他,以后入道,现在扮双重角色。朋友C,43岁,成年后追一姑娘而怯于开口,姑娘婚后,他再未谈,现在仍独身,只喜让人X他,彻夜不止,极觉快慰。 朋友D,40岁,年轻时同一女工性交受惊,以后转入男性,喜欢插入,时间可达一小时而不射精,有时不尊重他人,圈内人已大都不欢迎他。朋友E35岁,人朴实精干,读初中时与同村一中年人干活,受诱手淫,再后喜窥男性阳物,同外国人玩过(老外为他口淫)对女性冷淡,第一次结婚失败,二次结婚后妻子性欲不大,此人极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门(洗浴后),亦喜夹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为我至友,虽隔千里,书信不断,语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难看懂。" 一位调查对象分析道: "男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肛交最少也许是客观的,但我的体验,这种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环境限制外,生理条件也有很大关系。肛门紧缩干燥如果又有痔疮,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复实践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体会到其乐无穷。同性间生理感觉互相了解,心理也较异性容易沟通, 肛门的紧束也比生育后的女阴的松弛性感舒服。"他还谈了对口交的感觉: "口交也是如此,我想比肛交心理障碍更大,因此这些形式的使用有个发展接受的过程。许多异性的结合也不能尽善尽美地发掘性感觉,原理完全一致。" 调查对象中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 "人的肛门内有性神经,就象鸡的性交是肛交一样。 人类进化后,肛门内的性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性恋生理方面的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和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肛交能够达到性快感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于被动肛交伴有疼痛而且姿势显得屈辱,有些调查对象常常将接受肛交与受虐混为一谈; 与之相对应的施予肛交则被视为施虐。他们说:"接受(肛交)就是受虐。 "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异性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动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机会大大少于主动一方),同性恋行为方式(口交、肛交)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美国的男同性恋所说,在少年时代他从异性恋淫秽色情品中学到,去爱一个男人就意味着接受他的暴力。作为结果,他从他的第一个情人那里接受虐待,因为他希望被男人所爱。(MacKinnon,in St 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性行为中往往是处于被动地位。一位调查对象讲: "××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肛交) 就×我。我让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脚缝的时候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性生活中扮演被动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愿望。 一同性恋者说:"××是××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脱光,看了五分钟,给我口淫,要求我×(射精)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淫,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激就×(射精)了,真实典型的受虐分子。" 这些同性恋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恋中也存在的虐待狂(sodomasochism) 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待狂行为在我国同性恋的行为中也有发现。 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戏的性质。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换得的是性满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完全的痛苦。"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有S/M(性虐待--作者注)倾向的人。我觉得只要是双方都能接受,能从里面得到快感,这样做又何妨,这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他又补充说; "我认识的人里S/M不多。"另一位说:"我遇到过一个我遇到一个上海的(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乐。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 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虐待狂,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 几个人同时×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一位调查对象讲到:"我知道有一个受虐狂,喜欢被人打,屁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肛交。"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 "北京人(指同性恋者)里有这种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虐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我在圈里和人聊天听说过有人爱施虐, 打人,强迫肛交,还要被动的一方像女人一样呻吟。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碰到过这样的人,挺危险的。所以说交朋友时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发展关系。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喜欢挨打的,但是我被动肛交时就有受虐的感觉。" "圈里有喜欢受虐施虐的, 但人数非常少。有些轻微的虐待表现,比如在做爱高潮时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个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里也会看到有人身上有咬伤。我有过一个朋友,他让我咬他,说是让我给他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次经历: "有个人听说我手感强,他找到我,先给我口淫,满足后要求我把他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精疲力尽。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到对方呻吟, 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做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做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为"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属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如何解释这种区别? 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 第369页)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肛交。由于被动肛交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 "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生活过度,不象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两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 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地333至334页)金赛的调查则发现, 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金赛,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 768名女同性恋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 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 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 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恋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乳头刺激等)双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 同性恋女性80%; 双性恋女性86%。(Hatfield et 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 "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 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一点五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一位同性恋者报告自己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 9到20岁时身体很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一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 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 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作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 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 "有一位说:"我和××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 "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40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基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同性恋者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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